房贷还了几年了,银行来电话说利率算错误了,让我去重新签合同,怎么办?

江铁铮


首先,房贷利率是国家规定的,比如现在的4.9就是国家基准利率,然后上浮还是下浮是你买房时候谈的条件,上浮10%等于总得还款多10%,一个点上浮就是好几万,一定要注意呀!至于过了几年跟你说错了,别鸟他,肯定不是下浮,下浮直接少还钱,可能吗?再找你你就报警就可以了!基本合同签订以后,他们还要审批,好几个流程下来错误几率为0,大部分都是员工私自操作的!别管他就对了,千万别乱签合同


又是桃花盛开


作为曾经的银行人,可以告诉你,还了几年了还要让你改合同,那真的是银行出错了,肯定是在内部或外部业务检查中被查出来了要整改,所以才会找你来重新签合同。不论你想不想重签,银行这一边都是肯定一定必须要做整改的,所以哪怕你不想重签,他们也一定会对你死缠烂打、软磨硬泡,这过程中你还是可以为自己多争取些利益。

基本上基准利率是不会错的,一般差错出在上浮比例和还款方式上。你要自己重新算一下,新合同约定的方式到底是比旧合同亏了还是赚了。

如果新合同比旧合同要亏,首先你要咬定是银行方的过错,不能让你承担以前少还的部分。你再闹一闹,客户经理可能会私下多给点好处求你去重签合同。如果新合同比旧合同要赚,你要让银行补偿你执行旧合同的这些年的损失,不补偿你就不签新合同。

总之,当过错方在银行的时候你就要强硬起来,银行是必须要整改错误的,当你抓住银行的这个痛点,不论新合同对你有利还是不利,你都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读毒独310


我来跟你说,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做,主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银行说利率算少了,要重新计算利息,要求修改合同,把后面利息补上。这种情况下,你尽可能不要答应他们的要求,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银行当初和你签贷款合同时,都是由他们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只要双方在签合同时,对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就合同已经签字盖章了,应该还有录音录像了,这一系列行为表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达成合意。既然合同已经成立,根据契约精神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合法成立的合同双方都要遵守。所以,你完全可以不同意银行的要求,必要时拿着合同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如果银行说利率算高了,要减少利息。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小。如果银行真的将利息算高了,提出重新计算利息,然后修改合同,此时,你可以像银行主张将之前多还的利息还给你。因为,这种情况下,银行将利息算高了一般银行有责任,而合同修改后,你之前多给银行的利息,银行取得这部分利息就没有合法依据了,因此根据民法的规定,你可以向银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合同中的利率和当初约定的利率相差非常大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一般不可能出现,因为,利率过大或过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都有察觉,尤其像这种已经还了几年的更不可能出现。因此,一般出现错误都是相差较小的情况。


孙律在金陵


房贷都已经还几年,而且又签订了贷款合同,这个时候银行打电话说利率算错误了,让你重新签合同,怎么办?下面说说我个人看法和做法。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假如你的贷款利率算高了,银行多收你的利息,银行会主动打电话联系你,会把钱退给你吗?答案是肯定不会!而此时银行打电话给你,肯定是银行利息算低了,银行感觉吃亏了,要你重新签订合同,补钱给银行!所以这个时候你要真去银行重新签订合同的话,你就输了,就等于给银行送钱了。

你接下来有三个做法!


(1)不要去银行,千万不能重新跟银行签订新的贷款合同,不然你的月供肯定会提高的,多加利息算到你头上的。银行给你打电话就是要钱,银行从来不会主动送钱的。

(2)你继续按照你原先的合同每个月还款就行了,反正你不逾期,准时还款。这样银行拿你没办法,银行即使算错利息,银行也不可能走法律程序,因为都有合同在手,走法律程序也是按照签订合同利率是多少就多少,不是银行想改就改的,每个月准时还房贷啥事都没。

(3)房贷都已经几年过去了,银行这个时候才发现错误,最好的做法就是不为银行的错误买单,让银行自己长记性,由于错误为自己买单。


遇到这种情况,你也不用担心银行会把你怎么样?因为大家都是有合同在手的,而银行确实有权利修改贷款利率,进行把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者下调。但重点就是你不跟银行重新签订新合同,而你不签订新合同,银行也不可能在原合同进行修改的,这样的话银行是违法的,相信银行也不会这样做。

总之这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会银行,也不要跟银行签订新合同!你坚持按照已经签订的合同办事,每个月准时还款,这样也许是最佳的做法。


老金财经


这里我想说的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基本为0,因为作为一个从业8年的老信贷员来说,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情况,因为银行的房贷利率,基本上都是通过系统进行计算的,而且还经过几次的人工核算,是不会有问题的。

银行的每一种产品,都有自己的固定的计息规则,银行按照这个已经制定好的计息规则进行反复测试,最后确定结果是否准确无误。最后确定没有问题,然后才会投入到实际的营业中,发生实际业务。


这个过程是严谨的,银行需要确保所有的过程没有任何问题,计算结果绝对绝对准确,这一点咱们老百姓是不用怀疑的。

如果说真的发生了你的这种情况,那么建议你是可以进行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里算错的话,不知道是把你的利息算少了,还是算多了,如果算少了,你是不用进行补差价的,如果是算多的话,肯定是需要银行退你钱的,因为银行是过错方。所以说咱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具体还是以银行的实际总则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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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信贷员


混这么多年,没碰到过利息算错的问题,所以不太好说。

按我的理解,应该是合同版本出现错误,也就合同条款上有漏洞之前没有发现,后来上面发现了。

这就尴尬了,于是最近几年用了错误版本的客户都要重新签。

对于客户经理来说,这是最尴尬的事情了,什么理由都会造成部分客户不满意。

一般客户不管猜到或是没猜到实际情况的都会配合重新签订合同,碰到较真的客户,上网问情况都算简单的,闹事的都有。

这种情况还是得配合银行重新签订合同,不然有瑕疵造成合同不成立,那就收贷款呗,闹僵了大家都损失,没意义。

配合银行重新签合同,最多损失一些时间,也算是最小的损失。

不过既然对方说利率有误,那到时候倒是可以问问清楚,到底是多算了还是少算了。多退,少不补嘛,谁让他给的合同不对,银行虽然比较强势,也不至于太无理。

但是按我理解,应该啥事没有,就是补签合同了事,因为我也因为合同版本问题经办过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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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峰徐迅


以合同为准

在银行贷款,利率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因为它直接决定了我们贷款利息的高低,对于房贷,在贷款之前,我们都会与银行签到按揭贷款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贷款利率,比如:按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银行贷款的利息是由计算机直接计算的,不可能出现错误。唯一有可能出错仅有两种可能,一是签到的合同出错;二是下柜人员录入错误。

1、合同出错

合同出错,主要指的是银行客户经理的笔误,比如口头上与你约定的是基准利率上浮15%,银行客户经理疏忽写为了基准利率上浮5%,放款人员按照该上浮比例进行下柜放款,这个错误是客户经理本身造成的,你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你无责,银行也无权要求你重签合同,特别是该房贷已经归还了几年,你手上有具体的合同,一切按照合同执行,这个亏银行必须自己吃掉,责任客户经理自己承担。

2、下柜人员录错

客户经理提交放款申请后,材料均交由放款人员审核,如果说放款人员手误,将下柜的利率录入错误(有的银行是客户经理发起,放款审核,客户经理录入,放款人员亦未注意),那么就有可能合同约定基准上浮15%,因录入错误,实际执行下柜的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这种情况下,银行是有权要求你补缴差额的利息的,因为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按揭合同,而不是银行的下柜审批通知书,所以如果系银行员工下柜时录入错误,要求你补签合同补缴利息,那么这个你只能履行,因为银行是按照原签订的按揭合同在执行,并无违规。

总结

理论上来说,上述两种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发生,因为对于合同的几个重要要素,比如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主办、经办都会细细的一再复核;而下柜环节,除了主办经办之外,还有放款人员的再次复核,出错的几率极小。此外即使真的出错,正在在贷后管理的时候就会发现,很少会有你所说的这种间隔几年之后才被发现的情况。


鲤行者


很多人买房会选择从银行贷款按揭来购买房产,那么一般情况下银行的利率合同是不会算错的。题主所说的房贷还了几年,银行来电话说利率算错。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的主要有两个大的原因:

首先,房贷利率的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

1.目前房贷的基准利率是4.9%,而如果央行调整贷款利率的话,房贷也会跟着贷款利率的调整幅度所调整。调整生效一般是一年一生效,比如说十月份降息或者升息的话,会在次年的1月1号之后实施。

2.银行由于受到资金成本影响自己调整利率,这种主要是在全社会资金匮乏的情况下,银行由于揽储压力大,资金成本高,所以会让房贷利率提高。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现在很多地方的房贷利率上浮的原因。

这两种原因,第一种央行的调整利率会在当时签订的合同当中有备注。所以如果升息或者降息的话自动会生效。第二种主要是银行自身的原因,楼主可以看下合同当中有没有约束条款。如果没有的话可以不去管它,继续享受低利率。

其次,有可能是前几年楼主所签房贷合同的,版本需要更新。比如当时的合同版本未达到上级银行要求,在检查当中,就会要求贷款银行更改变更合同。这种情况是可以去银行,进行一个合同升级的。

综合来说: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中介机构,肯定是追求利润的。所以如果银行打电话说利率算错了,要用重新签订合同的话,肯定是增长利息。那么大概率是银行由于受到资金成本的影响,希望可以通过与原先的房贷客户进行一个升息,以达到追求赚取暴利的目的,这种还是要根据原先几年前签的合同当中有没有附加条款来看,如果没有的话,还是不建议去搭理他。


盘手梁勇


如果是贷款还没放下来,客户经理因为写错合同,需要客户重新签,可以理解。主动权也在银行,客户不签就不放款。可现在是已经还了几年了,说利率算错了,需要重新签合同,那就不能理解,而且主动权也不在银行了,客户不签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有些客户与银行有着常年的合作关系,不签伤情面,怕影响以后贷款,签了觉得有猫腻,担心自己利益受损。



在这样不确定的情况面前,我建议先了解以下几个问题,再做判断:

一、收错的利息怎么办

以利率算错为由重签合同,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过去算错的利息,是银行多收还是少收了,多收会不会退给客户,少收会不会让客户补?这一点在签字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二、是银行行为还是客户经理行为

是银行行为,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是客户经理行为则可能会面临不确定的问题,比如客户经理是不是通过让你签合同谋取私利,银行压根儿就不知道。

可以通过了解客户经理是否已经离职来推断,也可以直接找到支行长或是打客服电话来进行确认。

三、之前的合同是否废除

现在重签合同是对之前合同的补充,还是重新签署,之前的合同要废除。如果是补充,两者利息相加或相减,最终的利息是多少,要有明确的还款计划。如果是之前的要废除,如何确定银行真的废除了,有没有什么依据?



四、找到同样情况的人

向银行了解,算错利率是个例还是大面积问题。如果是大面积问题,那就联系跟你有一样问题的人,了解下他们的动向。必要时建个群,看看有没有人组织这件事儿。

如果以上问题,银行工作人员都能清晰有条理的回答上来,或者你已经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清楚,觉得没有问题,重签也没啥太大问题。

总结:

如果题主了解清楚后,发现银行也没问题,你也找不到问题所在,就是不放心,那就可以找银行的主管单位:当地的银保监局进行反映。由专业的机构来调查这件事儿,到时候你听监管机构的解释即可。

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


银行研究僧


如果多算了,就回去重新签合同,如果少算了,就不用管它。

房贷利率其实没有算错这一说

我们在银行申请房贷,利率可不是随随便便算出来的,首先,要根据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确定,一年期(含一年)基准利率4.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基准利率4.75%,五年以上基金利率4.9%,其次,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指引确定浮动比例限制,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首套房贷款不得低于基准利率上浮10%,二套房不得低于基准利率上浮20%,最后,各个银行再根据自身的经营策略和用户的首付比例、征信等情况确定具体的浮动比例,比如某银行再当地政策的规定下,制订本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15%,如果是优质客户,比如在银行有存款或者购买基金,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上浮12%的贷款利率,而如果客户有不良征信记录,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只能给客户基准利率上浮20%。

房贷一般是20年或者30年,也就是基准利率4.9%,如果是基准上浮10%,就是4.9%*110%=5.39%,如果是基准利率上浮20%就是4.9%120%=5.88%,一般输入比例,系统自动算的,怎么可能算错?

再者,银行的贷款利率,首先由贷款合同,清楚地记载利率多少,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个人手里一份,银行一份,做抵押登记房交所一份,说算错了,你问问他哪一分算错了?

最后,真正决定利率多少,由此算出每个月还多少利息,是以放款时的借据为准,这也就是为什么有时候你申请完优惠利率,银行因为没有额度暂停放款,然后可能告诉你优惠利率不行了,得上浮才能放款的原因,也就是你签订的合同上的利率都不一定有效,那个时候说算错了可以,都放款了,并且还了几年了现在再说算错了,开玩笑嘛?

所以要是我,压根不会理,除非是对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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