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困在家裡,出不去,工資還能繼續發嗎?

董小妹783


在這個疫情期間,很多公司延遲了假期,對於工資這塊,相信很多人都在考慮,當然作為我們上班族來說,肯定是希望發工資的,但是在公司立場來看,本身已經延遲了上班,這期間員工沒有帶來利潤,如果還要繼續發工資,很多公司可能不太願意。我覺得彼此應該各讓一步,畢竟現在這種特殊時期,也不是大家所希望的,工資方面可以商量,比如可以少發一點,或者能在家裡辦公的,可以適當在家裡辦公,這樣讓雙方都減少損失,再或者可以把這些假期用來抵扣之後的一些假期,等等都是可以的,最重要的還是希望可以一起度過這次的疫情!


黑丫的小生活


相信很多人和這位提問者的情況幾近相同,那麼對於職工來說最關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資問題,不能正常提供勞動,是否可以正常領取工資?如果我們按照自己的想法想當然,那麼可能是我們不提供勞動,單位就不用發放工資了,實際上這種想法是不合理的。

首先對於此次的疫情,各地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值得我們關注的一個文件是春節延長放假的通知,另一個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明電[2020]5號》,春節假期延長的通知,值得一提的是延長了休息日,那麼在休息日正常提供勞動的需要支付200%的薪資,更值得關注的是人社部下發的2020年5號文件,在這個文件中值得關注的有兩條信息: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在上述這條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說是職工已經感染了或者是疑似要麼是在隔離期間導致員工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的,企業應當正常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並且不能與之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說這種情況下既需要正常發放工資,如果在這個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通常所謂的2N。

另外值得我們關注的一條是:

二、……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那麼在上述這條中我們發現,如果說因為疫情的影響,企業停工停產的這種情況,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給員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工資,簡單來說就是在停工停產的第一個月發放全額工資,那麼在第二個月就開始另當別論了,如果說第二個月職工仍然是正常提供了勞動,那麼企業支付的工資是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說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那企業就應當發放基本的生活費,這個生活費是要按照各省市的辦法去執行,也就是說按照地方的政策去執行。

比如說北京,北京實施細則是如果未復工時間較長,企業先與職工協商休帶薪年假,年假用完之後再與職工協商待崗事宜,待崗期間工資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如果正常提供勞動,則是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去發放員工的工資。

所以說疫情期間值得大家借鑑和參考的就是以上文件中的兩條,疫情期間單位應當支付員工的工資,只是支付的標準可能會有所變化而已,即疫情期間待在家裡也可以領工資的,只是領取的工資可能會少於正常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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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疫情困在家裡,出不去,工資還能繼續發嗎?

面對現在的疫情,形勢還是很嚴峻的。

特別是一線城市,人口密度大,集中上班很難進行全面的防控,一旦有人感染病毒,周圍很多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深圳就有人大代表建議,推遲到2月17日上班,也就是官方發佈的2月10日復工的基礎上,再延長一週假期。

很多網友表示支持,因為確實,現在已經到了返程的高峰,形勢更加嚴峻和複雜,深圳各個社區已經啟動了圍合,非小區居民不得進入,小區人員進入畢竟測體溫,商場,超市等都需要測體溫才能進入。

昨天,深圳已經發布了,從2月8日開始,所有進入深圳的車輛必須提前申報,否則不能進入深圳。

但同時,也有很多網友表示,不上班,怎麼生存,高房貸,高租金,還要發員工工資,怎麼辦?

確實,這就是現在最難的事情了。

深圳是一座年輕的城市,一座需要奮鬥的城市,很多人不是願意這麼早來深圳,而是壓力太大了,上有老,下有小,不出來工作,怎麼行呢?

這個現實問題怎麼解決?

按照我們以往的經驗,如果這種情況,每個公司都會有一些工作的考核,估計完不成只能得到基本工資了,獎金,提成會受到很大的影響,畢竟像很多餐館,工廠,商鋪,不能開工,沒有銷售,訂單完不成,不要說工資了,還要賠償客戶,因此可能還會失去客戶和市場······

所以,不是簡單的復工還是不復工的問題,而是相關部門也要有綜合的措施和政策出來,幫助小微企業,工薪階層,度過這個難關,否則,房貸,租金,員工工資從哪裡來?

就連餐飲巨頭西貝老闆賈國龍都在感嘆:春節損失7-8億銷售額,每月員工工資要發1.5億,這麼下去,就算貸款,也堅持不了3個月。

巨頭都如此,個人和小微企業怎麼辦?

不能復工,或者就算現在復工,能發基礎工資就不錯了,可能很多人連工作也將失去。

但我和同事都說了,我們上個月,這個月的工資全部足額髮放!希望疫情早點過去吧,大家很不容易,也希望出臺一些對企業和個人的支持和幫扶措施。

加油,武漢,加油深圳,加油,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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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豆芽菜,將深入為大家解析“因為疫情困在家中,工資正常發放嗎?”這個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雖然再說工資的問題,但是卻反應出另一個問題,因為目前各大省區都在進行嚴格的防疫工作,因此很多人因為回到老家或者小區內有確診患者等原因無法正常去公司上班或者確診疫情患者,那麼這段時間的薪資是怎麼核算的呢?

我們將這個問題分為兩個部分,如果是確診患者,那麼應該如何處理呢?其實國家已經專門頒佈了規定: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那麼在國家規定的延期復工及因為疫情原因無法及時復工的員工的薪資如何結算呢?延期復工主要是考慮疫情會導致出現大面積的傳染情況,因此要求企業延期復工,這個延期企業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以要求員工以年假進行抵消也可以按照週末休息待遇進行核算!

如果到了公司正常營業期間,因為疫情原因依然無法到企業辦公的,一方面可以申請遠程辦公,另一方面看公司具體的規章制度。目前國家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下發!

另外因為疫情停工停產的,國家要求在停工停產一個月內的薪資是正常發放的,第二個月將按照最低的生活水平發放薪資,根據每個地方的不同的要求進行發放!


豆芽菜說職場


這個問題其實真的好難啊,要說正常發,可能一些產品,利潤很高的公司無所謂,但是一些僅次於打工工資收入的小廠子真的好難。其實可以折中一下,都相互理解一下,房貸車貸倒也不至於說是晚上班幾天就撐不下去。這樣的家庭應該沒有太多,在家也可以想辦法掙一點,可以在網上稍微用心一點點做點事有可能會比上班這些天工資都要高。所以這個時候,希望都相互體諒,員工與公司之間,老闆與員工之間。相互體諒你會發現其實什麼都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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