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丹江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6号)

为进一步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和《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办令(第8号)》相关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公布丹江口市第二批“疫情风险预警区域”名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风险预警区域名单:

大坝办事处:民生小区(跃进门)

均州路办事处:盛世华都(生产南路)、时代花园(人民路)

丹赵路办事处:农业推广中心家属楼(丹赵路)

均县镇:庙坪村6组

二、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要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决落实战时机制,全面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人员追踪摸排,做好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控制疫情扩散。

二、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疫情防控队伍,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本辖区疫情信息和风险提示,严格疫区返回人员登记管理,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同时,要切实抓好防控物资储备,积极督促辖区小区物业公司落实消毒消杀措施,从严做好社区小区封闭管理,全面限制劝止人员聚集,及时帮助救助困难居民。

三、各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组建队伍轮班值守,限制人员、车辆出入,及时做好楼栋单元、电梯、公共厕所及其他公共区域清洁消杀,督促小区居民居家防护,要求外来及返乡人员立即到村(社区、居委会)登记并进行体检和自我隔离,严防小区疫情发生和扩教。

四、广大市民群众要高度警惕,从严防范,自觉服从小区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减少外出,坚持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体温监测,若出现可疑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并及时就近就医。

丹江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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