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惠醫藥子公司涉嫌截留口罩等防控物資 挨罰

中國網財經2月7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間典型違法案例”顯示,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在疫情防控期間,定點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時涉嫌截留口罩等防控物資,被罰款50000元。

通報顯示,經查,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政府調配獲得了5000個醫用口罩防控物資,並作為口罩定點銷售藥店將該批口罩向公眾實名登記銷售。1月27日至28日,該藥店在定點銷售期間實名登記銷售3700個口罩,其員工利用職務便利截留1300個口罩不通過店內櫃檯向消費者實名銷售,並向前來店內購買口罩的消費者宣傳了虛假的口罩銷售情況,導致眾多消費者來店內買不到口罩,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該藥店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並於1月31日向其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處罰款50000元。

記者搜索天眼查發現,該藥店總公司是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建永惠醫藥”)。福建永惠醫藥成立於2004年7月,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鄭孝良為公司法人及持股35%的大股東。

天眼查還顯示,福建永惠醫藥仙遊縣第三十九分店等4家福建永惠醫藥子公司曾因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信息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累計5次。此外,福建永惠醫藥多家子公司還曾因銷售假藥、發票違法等原因被處罰。

2016年7月7日,該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店曾因銷售劣藥被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2016年8月1日,該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分店曾因違反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被長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

2017年5月27日,該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仙遊縣第三十九分店曾因其他原因被福建省仙遊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並被吊銷執照(登記證)。

2017年10月11日,該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霞浦縣百草靈藥店曾因發票違法被霞浦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處罰。

2018年8月10日,該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五十六分店曾因銷售超過有效期的藥品被南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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