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地表水質量超標要賠付!平度市“挨罰”933.485萬元

大眾網·海報新聞青島3月24日訊(記者 蔣甜通訊員 薛建濤)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再次擴展納入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範圍水體斷面的通知》,將《青島市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中的重點河流、重點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94個市控以上地表水斷面全部列入生態補償範圍,實現了重點水體斷面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全覆蓋。

連續兩年擴大生態補償範圍

據瞭解,為落實水環境質量管理職責,強化水環境目標管理,改善我市地表水環境質量,自2018年10月起,我市開始試行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首批對所有國省控斷面及李村河、墨水河、大沽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水體共28個斷面實施生態補償,並將逐步擴展到全市所有市控及以上重點地表水體,以經濟手段激勵約束轄區提高地表水治理保護的積極性。

2019年4月,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財政局印發《關於擴展納入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範圍水體斷面的通知》,將水質比較差、波動比較大的21個水體斷面補充納入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範圍。

今年3月,我市再次擴展納入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範圍水體斷面,將94個市控以上地表水斷面中前期已納入補償範圍剩餘的45個水體斷面全部納入補償範圍。

確生態補償原則和操作模式

我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按照“達標是義務、超標要賠付、改善可獲償”的原則,採取區(市)級之間橫向補償和市區之間縱向補償相結合的方式。斷面水質超標的,責任轄區繳納賠付補償金;斷面水質優於目標水質一個類別以上(簡稱“躍升”),責任轄區獲獎勵補償金。每年由市生態環境局公佈納入年度生態補償考核的具體水體斷面和水質目標。因市南區沒有市控及以上重點地表水體,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涉及除市南區之外的其他10個區市。

在生態補償具體實施上,水體達標情況的判定以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組織或委派的監測機構監測的水體水質數據為依據判定水體水質類別及達標情況,監測指標按國家標準及規範執行。

按照治理保護及生態補償責任歸屬,實施生態補償的地表水體斷面分為跨界斷面、共同斷面、出境斷面。跨界斷面,其生態補償責任實行上下游不同行政區之間的橫向補償模式,共同斷面、出境斷面,其生態補償責任實行區(市)與市之間縱向補償模式。

補償標準方面,將水體斷面劃分為國控、省控、市控三個級別,國控斷面年度基準補償金600萬元,省控300萬元,市控200萬元。補償金額視水體是否實現水質躍升、水質的超標倍數、年度綜合評價結果以及有無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等具體情況進行確定。

首個考核週期5個區(市)獲補,5個區(市)挨罰

生態補償工作實施後,每年10月至次年9月為生態補償年度考核週期,按月對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進行計算並公示,每季度書面通報,年終進行彙總通報並一次性結算。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為第一個工作年,期間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的斷面共49個,經過核算,10個區(市)中,5個區(市)獲補生態補償資金,5個區(市)繳納生態補償資金。西海岸新區獲補生態補償資金最多,為750萬元,平度市繳納生態補償資金最多,為933.485萬元。

其他區(市)生態補償資金核算情況為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高新區分別獲補生態補償資金199.995萬元、166.665萬元、516.7萬元、44.43萬元,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萊西市分別繳納生態補償資金380.59萬元、258.315萬元、388.955萬元、533.43萬元。

生態補償機制試點成效顯現

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制度實施一年多來,市生態環境局對試行生態補償的水體斷面實施按月監測通報,並嚴格依據監測結果核算生態補償金,以專報形式通報各區市及市政府有關部門。市財政局對生態補償金實行年度結算,督促獲獎的區市進一步發揮資金效益,用於水環境治理改善相關工作,與生態環境部門的工作形成合力,促進轄區加大治理保護投入,持續改善水環境。

2019年度我市全面完成國家、省下達給我市的優良水體和劣V類水體兩項約束性指標;11個國省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國家、省考核目標要求,超額完成2019年度目標任務;市控地表水斷面優良水體(Ⅲ類及以上)數量同比有所增加,劣V類水體數量不斷減少;18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持達標。種種數據表明,生態補償這一經濟激勵約束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推進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適時優化調整補償辦法,督促區(市)政府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圍繞水汙染防治工作採取綜合措施促進轄區水環境持續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確定的主要控制指標,提前謀劃好“十四五”水汙染防治有關工作的頂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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