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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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如果自己無法給安全感,就是別人把全世界給你,你一樣生活在惶恐中。如果只是因為結婚前他的房子不能加你的名字,你就沒有安全感的話,我相信一定有其他的事情影響到你了,這個婚還是不結也罷。


誰也不是誰的誰誰誰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很理解您的想法、您的擔憂。

但是不贊同您的觀點。

您憑什麼要求男方把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的房產證上,加上您的名字?

“加上名字”說起來這麼簡單,實際上是極為重要的財產安排。

房產證上加名字,法律上的意義,其實就是把他的財產分割給您。

因為房產動不動就值幾十萬元、幾百萬元、幾千萬元,是家庭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最重要的資產,並且,它是登記公示的,房產證所展示的權利人是誰,誰就是這個房產的所有人。

所以,人們對房產證署誰的名、怎樣署名極為重視,不會輕易去加名、改名。

就因為您跟他結婚,就要分他一半家產?

您覺得您的理由很佔理、很靠譜;

但是您換位思考一下,站在男方的角度,站在第三方的角度,還是那麼合理,還是那麼靠譜嗎?

您覺得結婚後房子沒名不安全,他覺得原有的房子加上您的名,他也不安全。

關鍵是這個房子,本來跟您沒關係,您沒有一分一釐的貢獻,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

結婚是不是有安全保障,不是靠這個房子,是靠你們夫妻的感情,靠你們夫妻的共同經營,靠法律,靠道德。

你們應該共同經營家庭、經營生活、經營夫妻感情、共同創造財富,而不要想去瓜分別人婚前財產、個人財產,那是不合法,而且不道德的。

如果男方自願送給您,那是另外回事。

您要求別人分割給您(以結婚安全保障為理由)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陳群律師


這個男方確實太不要臉了,居然不加你名字,要不你也買一套趁結婚前買,不寫男方的名字,至於相夫教子,恩,是個大問題,要不就不生孩子吧太麻煩了,要不就你找一個工作穩定下來有穩定的收入了,再帶孩子,比如2年不上班,懷孕一年,哺乳一年,讓男方按工資給你,然後讓你老公在家帶孩子,洗衣服,做飯,你去賺錢養家餬口,你看這樣行不?完美解決了你內心的顧慮[贊]


湯圓室內設計師


我是女人,但是我也不贊同女人靠房產證加名字來增加安全感,因為那完全沒有你想要的效果。現在婚姻法一再修改,只要你沒出錢付房款,哪怕你以後還貸款,只要還是你丈夫的賬戶還款,都無法證明你出過錢。現在分割財產的標準不在於那個名字,而看實際證據。

之前很多人指責婚姻法對女人越來越不利,其實反過來想,只不過用更具體明確的法律法規告訴女人一個道理,那就是,女人想靠結婚實現生活有保障是錯誤的!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的男人對責任義務看的很淡薄,他們更在乎自己的利益,當然這無可厚非。女孩子也在改變,越來越多女人也可以在婚姻不順的時候瀟灑轉身,甚至可以捨棄孩子的束縛。

婚姻就是如此矛盾的東西,沒結婚的年輕男女被像趕鴨子一樣,被迫往婚姻這個牢籠鑽。而已婚的男女都在抱怨婚後的各種不堪,要麼消極的湊合過,要不極端的決裂。

未婚的人如果被愛情衝昏頭腦,還能一衝動就把婚結了,但是如果他沒有愛情,他就不得不去斤斤計較各種得失,男女就把婚姻當成了角鬥場。男的想盡辦法不給彩禮,把房子變成婚前財產,女的想盡辦法多要彩禮,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說到底都是在為自己的利益而考慮,這樣就算經過討價還價達成協議,但是以算計開始的婚姻,婚後能有多幸福呢?

我現在看到的就是這些男女的無奈,他們迫於世俗不得不結婚,又害怕結婚的義務和責任,還沒付出只想著回報不夠怎麼辦!大家還沒結婚就已經把離婚的事情考慮好了,離婚率怎麼會不高?

說回女人吧!其實你結不結婚,都不會太幸福,因為這就是成年人的人生,不見得就是婚姻的拖累,更多時候我們把自己的無能怪罪到婚姻和配偶身上。

所以,幸福與否始終是你自己決定的,你足夠優秀足夠強大,不結婚你也可以瀟灑快樂!同樣你不肯建設自身,只想寄居在別人身上,那不管這個揹著你前行的人曾經多麼愛你,總有一天你會被嫌棄,當你被掀翻在地的時候,你也許已經退化到沒有直立行走的能力!

姑娘們,如果你並沒有那麼想結婚,就不要強迫自己,好好努力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一旦你真的優秀,主動送房子的男人也會出現,何苦去跟一個把毫無意義的名字,都不捨得給你的男人撕扯呢?切記!他在房子面前很卑微,而你在他面前更加卑微!


不會撒嬌的獅子


男方的保障和安全感誰給?過日子還沒開始就算計上得失了,哎,這婚姻,接著也沒啥意義,男方婚前買的房子,你女方多帶點嫁妝也是保障啊,只要沒外心,怎麼這麼清呢。還有就算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一樣分不到房子,要不你拿一半房款加你的名字,拿不了一半三分之一也可以啊,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就加你的名字,誰家養兒養女容易,買房子有些兩代人買一套房,拿出點佔著理兒的辦法來商量,婚姻保障和安全難道哪一方都需要,女人付出多,男人一樣掙錢養家不容易的


小月亮625


好笑,女人的保障,安全感,從來都不是房子上加不加你名字的事情,是你能在這個婚姻中產生多大價值~如果你婚後啥也不是,就是房子上加你的名字,離婚也啥都沒有,房子婚前男方全款付清,跟你沒關係。婚前付首付,婚後還貸,你能得到的是還貸的,還是一人一半,所以靠自己,只有自己足夠強大,才不會覺得婚姻沒有保障,沒有安全感~


我為荒天帝


如果你覺得男方不能給你保障,建議你不要和他結婚,等你覺得有保障了,再和他結婚。以結婚為名,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姓名是威脅和強迫行為,還是不要這麼無理取鬧吧。如果男方主動願意加你的名字上去,你也不能以名字在房產證上,要求離婚分財產。高院司法解釋已經明確了,結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離婚時不能分結婚前的財產。


tonywu635


婚姻本身就是保障,為什麼非要加名字?(當然新辦的話加了也是好的)。我的房子當初買好以後,是老婆辦的手續,最後只有她的名字,但我不是也住得好好的?你不想,保障這個問題就不存在。凡是想加名字的,都是自己有心事,留後手,結婚就想著離婚的事,真離婚了,有半拉房子,再婚就那麼容易?有的人是挺容易,大多數人都會有困難的,感情就過不去,特別是女人,別人總看你是離過婚的,半拉房子無論實物還是錢,只會加深別人對你離過婚的印象,同樣是錢,離婚翹來的和自己掙來的意義和效果是不一樣的。我的房子除了業委會維權,想過加名字外,平時都無所謂,房子我花錢買的,理直氣壯地住著,不相信會被老婆趕出去?眼睛閉上的那一天,都是孩子的!


eTiger88


離婚了,孩子自然管你叫媽。你為家操勞,付出了,男人也付出了。你倆這不扯平了麼?你相夫教子是你的家庭責任,是應該的,懂麼?爺們娶你花彩禮了,一旦離婚錢都打水漂了,男人多虧。女人,你的安全感是要靠自己,而不是耍心眼,惦記男人的房子。再說了,房子本來也不是你的。你婚前要是有十套房子你會都加上男方名字麼?估計你不會。你媽你爸給你的錢你會給男人一半麼?估計也不會,這社會誰都不是傻子。指望嫁人來發財的女人永遠只能成為男人的玩物,活的沒有自我。


泡八喝九講十話1983


女人結婚,要提前瞭解下婚姻法繼承法等等。婚前全款購房,就算是把你的名字加上,就有保障了?不是你掏的錢,寫上你的名字也沒用,一旦到了離婚的地步,也不是你的東西。想要得到保障,想要安全感,這些要自己去努力,讓自己無論什麼時候都活的有價值,去提升自己,這才是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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