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簽署的租房協議無效嗎?為什麼?

陳先生家的五花肉


萬達免房租,主要針對的是店面和辦公。

一些房東主動免房租,是這些房東有善心或者當下不差錢。

但是,如果是住房租客因此來要求,要挾自己的房東免房租,其性質和趁火打劫一致,你現在所經歷的,你的房東一樣也在遭遇,你要求他來承擔你的經濟壓力,就因為他有房子嗎?

在我看來,一直到處嚷嚷或者旁敲側擊要求房東免租的人,和在微博要求捐款的人本質都一樣,道德綁架,強盜行為!



中華大可為


房租減免是情誼是大義,不減免也不能以此來要挾房東吧?張口就三個月免租,那賺錢是不是可以分一半?

根據你描述情況,這個案例明顯是承接方臨時毀約,看轉讓協議簽署的嚴不嚴謹了,嚴謹的話,罰沒轉讓費,趕人,重新找下家!不嚴謹的話那就只能協商解決或者自認倒黴了!

追加一句,我沒有房出租,只是將心比心,誰都不能把自己的損失嫁接到別人身上吧?協議在先,疫情在後!如果全部租房人都這樣說的話,是不是房主就應該承擔損失?



David李77


不管是協議還是合同或是借條,只要簽章後均有效,可這有效的前提是你的協議內容,跟你是否交定金,協議內容最主要是在你交完定金後另一方違約,那違約方將承擔責任與賠償的違約條款,要是有這項條款,你又交了定金那這協議就有效。如果你只簽了協議並沒有交定金,且你交定金的日期已超時,或沒超時但沒交定金,違約條款裡或補充條款裡都沒有註明,那甲方違約這協議就無效,最好的辦法就是協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靈光一閃]


皮皮沙18


非常時期,這個是片面性,雙方都是受害者,不能道德綁架的,疫情時期,租房協議還是有法律效應的,難道疫情時期你欠銀行的貸款這個月就可以不用還嗎?



我是房產經紀人基少


我個人認為應該無效。你這只是個協議,不是合同,合同雙方簽署了,就應該生效。


退休老媽的日常生活


這種事情哪有那麼黑白分明的處理方法,很多時候一紙合同也就真的只是一紙而已,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協商,只有協商,你在中間,就要做兩頭的工作,來回磨合勸說,摸清雙方的條件然後不斷說和,各有各的立場和難處,只能在這個基礎上妥協達成共識。一般因為這個打官司的並不多,因為成本也很高。


接輿狂


因為疫情簽署的租房協議,如果雙方簽署了正式合同,必須按合同來!但是如果沒有籤正式合同的話,對方就耍無賴,也是沒有辦法的!重新找下家就是!


恆大地產劉同先



家裝百曉生


我感覺特殊時期特殊對待


我就是一名用戶


可以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建議最好有法律途徑或者根據合同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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