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 黑龙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

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可以提供哪些帮助?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了什么要求?


扶持小微 黑龙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

在2月6日15时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就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举行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明焕, 就以上问题作出解答。

李明焕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是指由各级政府财政或国资部门出资、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法人机构57家,注册资本合计201亿元,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余额保持在200亿元以上。

李明焕表示,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受到这次疫情产生的影响和冲击更为严重,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会进一步凸显。为此,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新近发布的有关政策措施和黑龙江省实际,省政府这次出台的《政策意见》以“便捷”“低价”“担当”为原则,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融资增信功能和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度过难关。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一是“容缺受理”。

在申请担保企业申报资料尚未齐备的情况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在不违背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尽快予以受理,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以帮助企业尽快获得流动性支持。

二是取消反担保要求。

融资担保公司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是导致一些小微企业难以获得担保支持的主要瓶颈因素。在当前疫情比较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取消反担保要求,使前景较好但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担保物较少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担保支持。

三是降低担保费率。

为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新增业务的平均担保费率要降到1%以下。与此同时,对于有关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和经营压力,省政府将通过财政奖补方式帮助其降低经营成本。

四是及时履行代偿义务。

融资担保公司及时代偿是修复被担保企业信用的重要基础,也是阻断风险向金融机构蔓延的有效手段。为此,《政策意见》提出,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有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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