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狀病毒影響復工時間,不能到公司可以被計算為曠工嗎?

用戶522869443461


為了安全考慮,我認為不應該定為曠工。疫情沒得到控制,危險還在身邊。


O_o1542


1、員工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企業要發工資嗎?

答:之前國家有明確指導意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不能正常開工,需要支付職工工資嗎?

答:官方也有指導意見,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還是按照原來額工資支付的,所以大家務必及時與員工溝通新的工資標準。 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大家查下本市的最低工資,每個城市不一樣)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注意復工後才能解除,不然勞動風險大)

3、員工因為被隔離不能及時回來上班,要發工資麼?

答:此類情況最好是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帶薪年假,勞動法中有規定的,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如果年假休完了還不能復工,參考第2條即可。

4、公司不能經營,付不起工資,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麼?

答:首先明確下,肯定不能隨意接觸勞動關係的;另外再學習下,企業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範圍是,A、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B、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 (也就是這2類是不能解除的,其他的走正常程序可以)。


曹慶兵老師


可以請事假、病假、年休假、協商待崗,勞動關係中止。

(1)可引導員工請事假

如用人單位無特殊規定或約定,事假期間是無薪的,事假期間社保正常繳納,用人單位應注意保留員工申請事假的證據,如電子郵件,錄音錄像等。

(2)可引導員工請病假

有些員工處於病毒感染恢復期,也可能身體不舒服而休病假,此時,用人單位應提示員工按照規定提供休病假的材料,如診斷證明、繳費憑證等。

病假期間的待遇,也要先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無特殊約定或規定,如果沒有,那就要看勞動履行地當地關於病假待遇的政策。如北京地區,病假期間不得少於最低工資的80%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待遇。

(3)可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員工休年休假期間視為出勤,應發放全薪。用人單位應當留存員工申請年休假或者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證據。如年休假申請單,通知單,消假單等。

(4)可協商一致待崗

如部分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經與職工協商後簽訂《待崗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約定待崗期間的待遇。



磚家濤哥


這個問題需要區分開來看:

1、如果員工是在政府規定允許的延遲復工時間內沒有到崗工作被企業認定為曠工的,則該認定違法。

2、如果員工是在延遲復工時間以外因本次疫情被採取隔離治療措施、醫學觀察措施、限制出行措施無法到崗被企業認定為曠工的,則該認定違法。

3、如果員工是因患普通疾病需要離崗休息,在提交完整申請資料並經企業批准後休假的,自然也不能認定為曠工。

4、如果員工無特別情形或特殊狀況,在政府規定的企業復工時間後無正當理由不到崗的,則企業可以按照曠工定性和處理。


HR法律365


可以與公司協商請年假、事假、協商待崗、勞動關係中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等。


奶爸阿力


你好很高興給你解答。謝謝你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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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閑苼


不能計算曠工,特殊時期特殊對待


王迋進進


不能,這是國家下的通知,不可能曠工


敏218325485


不能算曠工,可以和領導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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