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患者隐瞒病情被立案,为什么会有人隐瞒病情呢?

象牙山霸道总裁


在当前防控这次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非常时期,全国上下都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力防控病毒传播。但也出现一些感染者因自身主观原因,既身受疾病传播之苦,又涉嫌触犯法律,非常不值得。

多地出现隐瞒自己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被立案侦查的案例

不但在广州,在好几个地方都出现有感染者隐瞒自己感染病情、感染真实过程和明知感染还不采取措施继续大量接触其他人的情况,当然,公安部门也依法对他们立案侦查,查清事实后会由司法部门对他们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海珠区公安分局2月4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33岁男子余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余某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确诊感染后,在街道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刻意隐瞒家人曾去过疫情发生地,又不配合工作人员为其儿子测试体温。造成更多人受影响。

不单是广州的这位余某,广西玉林市公安局2月1日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41岁男子薛某某立案侦查。薛某某于1月15日在外出旅游时出现低热,回到玉林后在就诊时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在没有足够防护情况与他人接触,导致病毒传播的有较大风险。

此外,青海西宁市湟中的苟某和江西赣州的陆某都因类似的情况被立案侦查。

对外刻意隐瞒感染病情的人基本有三种心理

这些人刻意隐瞒感染病情,无非几种心理,一是就是故意让别人也感染,有报复心理;二是怕对防控人员说清楚自己会被隔离,失去一段时间的行动自由;三是认为没啥大事,就是发烧,自己在家里硬扛,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根本不考虑对身边人有传染的后果。

事实上,这三种心理对传染病继续传播都极大助推风险。

切莫做自己既得传染病又因主观原因承担法律责任的承受双层不幸法盲

根据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故意传播传染病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所以,所有人必须知法守法,在当前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非常时期,如果仍然对相关法律是法盲一个,造成严重后果,自己感染,又造成家人及身边其他人感染,除了自己及家人付出健康代价,还要承担更大法律责任,将是非常愚昧而又可悲的。这种人,肯定要对自己进行深刻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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