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有孩子,是復婚好還是再找一個好?求高人指點?

阿瞞現世


你這個問題就是個圈套。

重組家庭當然比復婚難度大。

這就是變相忽悠女的接受復婚。

想想當初是怎麼離的。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是要回去養小孩子還養大孩子啊。

堅決不復婚。

狠心的爹多狠心的娘少,孩子要個狠心的爹幹嘛,好呀更多遺憾等著孩子。

不如踏踏實實單親。只要離婚不是媽的錯,總有一天孩子會諒解。

人類就是從母系社會走來的,吃不上合不上沒有生產力的時候考得就是媽。沒有爸爸。

男的生產力多了,能後照顧妻兒了, 才有了父系社會。

這叫父權。沒有男系社會或者女系社會這麼一說。

因為父親的能力微薄

當今社會褪色也只有付權 不是男權。

男人沒什麼可以伸張的,怎麼田園男權。

女的在職場有性別歧視,男的有麼。農村有重男輕女 有重女輕男麼,家產給兒子,孩子跟男方的姓 他怎麼不男權了。

女的為了生育養育照顧家庭的成本是無形的,女的的工資沒有必要用來養家。男的能養育妻兒就有父權 不能就沒有。

孩子在物質上母親在精神上得不到男人照顧 ,必然沒有必要復婚。

誰帶孩子睡吃虧。

那就誰犯愁誰帶孩子被。

女人有肚子 孩子還會有。

一個不健康的關係,選爸還是先媽。我想孩子一般會選媽媽。

所以,爸爸依然不是必須的。

如果離婚, 絕不復婚。

成年人對行為負責,不要左右搖擺陷入泥潭。


高大發的小絮叨


我想說說我的感受,因為我是過來人。我離婚了,有孩子,後來前夫後悔了,想讓我回去,但是我已經有男朋友了,後來我選擇了再婚。再婚沒那樣簡單,他的孩子,我的孩子,現在又有了共同的孩子。矛盾特別多,我腸子都悔青了。現在前夫也再婚了,也有孩子了,而現在的老公和前妻藕斷絲連,借給孩子看病,三個人開一間房。我現在真是能忍,因為是第二段婚姻。後來,他又和他媽去給孩子,前妻送雞湯。我算什麼?我一定要和他離婚,他跪下來求我,表面上我原諒啦,其實我沒有原諒,每天我想著怎樣才能離婚。他就像一個狗皮膏藥一樣粘住我了,我現在就是要保護好我的婚前財產,房子車子都是我自己的,好好工作,為我的孩子。正所謂二婚不一心,這是真的。如果有可能真希望回到去年,前夫正求我和好,我一定會選擇他。最起碼他不會騙人,會和我一心。


精彩生活33


我今年41歲了,婚姻這東西有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老公查查有沒有精神分裂證,或家暴都可以復婚,以前曾聽說一對浙江的夫妻,都是二婚,一人帶著一個男孩在一起過日子,剛開始他們倆夫妻特別開心,認為彼此找對了人,可人終究耐不過時間的奔跑,轉眼三年過了,夫妻又生了共同的兒子,這下問題,矛盾都來了,我看你的孩子不順眼,你看他的孩子不順眼,這女的前十年就開泡腳房店的,年薪十來萬,一人養三個錢也夠了,這就不是錢的問題了,人將心比心,我對你的孩孑好,你能對我孩孑好嗎,顯然不能,人跟人不一樣,所以還是能復婚就復婚吧,天下的好男人本來就少,二婚幾率更渺芒,能將就將就吧。孩子大了就好了!


田麗麗703


離婚了有孩子,是復婚好還是再找一個好,這個問題我們先不說,先來說說兩口子離婚,孩子跟誰好?

咱不說具體情況,但我要告訴你一個事實:孩子跟爸爸的話,除了一個後媽,其他人都是親人。孩子跟媽媽的話,除了一個親媽,其他都是外人。

我一個朋友離婚後,帶著孩子再婚,再婚後,和男方又生了一個孩子,那個共同的孩子成了家裡的掌上明珠,而那個和前夫所生的孩子卻成了人人不喜歡的對象。朋友看在眼裡,痛在心裡,對於自己的選擇產生種種懷疑......

離婚了有孩子,是復婚好還是再找一個好,我覺得要取決於以下幾點:
1.對方有沒有再婚的慾望?

從離婚到再婚,不得否定,你們的婚姻肯定是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要不也不會走到離婚的地步。既然要復婚,那麼雙方都必須是心甘情願的想繼續跟對方在一起的。任何單方面的幻想都是不現實的。

2.是否能做到不重蹈覆轍?

仔細回想一下,你們倆個人為什麼會離婚?再婚是否能夠理智的解決問題了。如果問題依然在,即使再婚,還是回到原點,那就真的沒有必要了。我們不應該也不願意,讓自己剛從火炕裡跳出來,就一頭鑽進去吧?

3.如果感情還在,就再婚吧,對你對孩子都好。

沒有完美的戀人和伴侶,任何一段關係都是需要不斷的磨合的。雖然離婚後再婚,這其中的曲折經歷讓你疲憊不堪,但只要雙方都願意為了新生活做出妥協和改變,那就在一起吧。畢竟生活了那麼久了,都對彼此有了一定的瞭解了,再找一個也不一定就比這一個要好。而且對於孩子來說,有爸爸媽媽在的地方,才算是真正的家。

離婚了有孩子,是復婚好還是再找一個好,對於這寥寥數語,沒有人能給出真正的答案,給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經驗和身邊人的故事作為參考,重要的是自己要學會去做出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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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尹曰曰


告訴你我的經歷吧,我們夫妻結婚兩年,兒子一歲,因為婆媳矛盾激化,我們協議離婚,房產,兒子歸我,沒讓她出撫養費。半年後我沒有求她回來,而是又經過別人介紹認識了一個,並且讓她知道這件事。她很是矛盾,最後她請她同學和我妹妹共同出面協商復婚,我同意了,但是當著他父親的面提出今後約法三章,我家的事今後她不可以插手,她家的事我也不插手。現在我們復婚十四年了,開著門市,生活上各自退一步。我們又買個樓,與老人分開住,小女兒也十一了,基本還算可以,沒有甜言蜜語,只有每天無私的付出,我掙的錢全交她管著,家裡主要的事也由她說了算,但是涉及我父母和我親戚方面的關係時還是我說了算。其實生活本來就是平平淡淡才是真。過日子過的是孩子!一切為了孩子,放下自私自利,相信你的前景會是多雲轉晴。


老孟下揚州


我認為在你沒有調整好自己的狀態之前,無論是復婚還是再找一個,都不會過得太好。



離婚之後,情感上出現了很大的空缺,下班之後,面對冷冰冰的家和幼小的孩子,你會覺得很不適應。你想起了從前一家三口熱熱鬧鬧吃飯的場景,雖然會爭吵,可是不寂寞啊!於是你主動屏蔽了前夫身上那些你無法容忍的缺點,會同理心大爆發,也許他現在也很孤獨吧,我們從前也是有過許多美好時光的。這時若是孩子再喊上一兩句“我要找爸爸”,估計你恨不得馬上一家三口能團聚了。

離婚不是兒戲,兩個人既然已經從結婚證換成了離婚證,一定是在婚姻中有過很多不和諧的地方,無論是三觀,人品,性格,或是雙方的家庭,肯定是累積過許多無法調和的矛盾之後,兩個人才決定徹底分開的。



以前有句話曾很流行,忘不掉一段感情,無非兩個原因,不是新歡不夠好,就是時間不夠長。

我覺得一個女人離婚之後,最需要的並不是刻意忘掉從前,或是迫不及待地重新開始一段感情,這兩種都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此時,最應該做的是擺正心態,接受離婚後的自己。你要明確地告訴自己,我已經選擇離婚了,從此以後我的生活全部歸我掌控了,我必須得自己強大獨立起來,為孩子做出榜樣。

要知道,孩子幸福與否並不完全取決於家庭表面上的完整或不完整,而是取決於撫養人會不會給予她足夠的愛與安全感。很多單親媽媽都培養出過優秀的兒女,比如非常有名的奧巴馬,他就是由單親媽媽帶大的。



當然了,我並不反對復婚或是再嫁,每個女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是的,前提是我們要奔向幸福,而不是再跳進同一個深淵。

你若盛開,蝴蝶自來。先愛自己,讓自己真正的獨立強大起來,當你自帶光芒的時候,你會發現,根本不需要依附別人來照亮自己,因為你本身就是耀眼的那一顆。


桃小毛


夫妻因愛生恨反目成仇而離婚,當時間化解了一切恩怨情仇,如果當初並沒有深仇大恨,也沒有家庭暴力,更無出軌劈腿之事,完全是因意氣用事賭氣離婚,那麼選擇復婚是首選。理由有三:

第一,在每個人的骨子裡都覺得夫妻還是原配的好,無論再婚後找到的對象多麼完美,當激情褪盡愛情消失,所有缺點都會暴露無遺,到了那時候就會嫌棄曾經有過婚姻。第二,原配夫妻互相瞭解各自的缺點和優點,在離婚時已經磨合得差不多了。選擇復婚後懂得如何巧妙避過矛盾的焦點,而且兩人的孩子也不會因後爹後媽受到虐待,更利於孩子的成長和發育。第三,失而復得的婚姻讓雙方更懂得珍惜,夫妻感情會因此更加深厚和穩固。親身經過離婚之痛,雙方的壞毛病會自動收斂,為將來漫長的陪伴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下面幾種情況不要選擇復婚,寧願單身或者重新選擇再婚。第一,沾染有不良習氣,比如吸毒,酗酒家暴,賭博等惡習。第二,愛沾花惹草,習慣性出軌夜不歸宿。第三,超級自私自利生性殘暴,無善心和同情心。



羚羊情感驛站


說的直白一點,狗改不了吃屎,不要復婚。雖然再婚不一定過的幸福,但是復婚的話,當初為什麼要離,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都有責任,既然離了,再複合,又是一個樣,還是合不來,即便是有孩子,也是在傷害孩子。我見過一女人,結婚和老公生了兒子,後來合不來離婚了,在外面混了幾年不好,和丈夫復婚後又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到半歲又離婚了,現在連人都找不到,很多人都說渣女,肯定是合不來,不然還會和同一個老公離兩次婚。這樣復婚不同的例子太多了


Roar5400


看了這麼多勸你復婚的,我忍不住想跟你說說我的看法。作為你的參考。

我知道兩對離婚的。一對說是因為婆婆不給看孩子離婚,過了兩年他們居然又在一起過了,(暫時沒有領證)說是為了孩子。

在一起又過了三四年,現在徹底分開了,女的領著小閨女出去住了,男的扶養大閨女。

還有一對是因為男方出軌,倆人離婚一年,也是為了孩子又復了婚,現在還生了二胎,但是,她的老公還是跟以前一樣肆無忌憚!沒有一點改變。

我只是想告訴你一件事,離婚不是兒戲,肯定經過深思熟慮、幾番掙扎才下決心的!你再復婚,要想想後果。

好馬不吃回頭草。說的不是置氣的話,是有一定的道理。

一個人的性格決定命運。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看你如何選擇吧!人生活的舒心,按年算,活的痛苦按秒算!想好了你再走,已經決定,跪著你也要走完!不要成為出爾反爾之人。



與子攜老


本著對孩子負責的原則,我建議你復婚。

孩子需要母親,也需要父親,跟著父親的話,如果你再找一個,會對這個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輕則越來越孤僻,重則不堪重負選擇輕生。現在的後媽都有一種特點,不會給你身體上的虐待,只會給予精神上的虐待。我說的一點都不誇張。我老公有個同父異母的妹妹,這個妹妹比他整整小二十歲。這是我公公第二任妻子的孩子,不過也離婚了。孩子自然跟著我公公。現在我公公有了第三任妻子,我小姑子就跟他們一起生活,可想而知,她的生活要怎麼過。從小被送到寄宿學校,只有週六周天回家,回到家就是做各種家務。做的不好一頓數落。我小姑子愛玩手機,我小婆婆一開始不給她玩,我小姑子不高興也不敢放聲,只能偷偷看。被發現又是一頓數落。後來,我小婆婆直接正大光明的讓她看,但是檢查功課,不會就捱揍。這一條,讓所有人都無法說我小婆婆的不是,這是對我小姑子學習負責呢!她只要心情不好無處發洩,就會檢查背書,背不過就是一頓發洩。可想而知,這個孩子如何願意在家待。節假日寧願上輔導班也我不願待在家。根本就對這個家產生了厭惡。現在的她,跟誰都不說話,默默吃飯,之後洗碗,然後悄無聲息的溜到她的房間不再出來。她內向,她害怕這個繼母,害怕跟別人交流,已然內心受創很難治癒。

所以,離婚是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表現。都說寧跟要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這是對的,不管父親如何愛你,重視你,架不住這些枕邊人的一言一語,潛移默化就會跟著他們的思想走。就忽略了孩子。讓孩子更加孤立無援。

所以,復婚對誰都好。一時衝動下的離婚比比皆是,此時不復婚更待何時。有花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我是布隆布隆棟,喜歡我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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