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自发生以来牵动了每一位国人的心,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有人负重前行,冲在一线
以逆行者的姿态守护人民!
民警、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
很多人毅然放弃了自己的假期,
投身于这场“防疫战”!
然而,疫情当头,
却有人在造谣传谣,
拒不配合防抗疫情相关工作,
还有人刻意隐瞒行程!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No.1 造谣!
2月4日,苏州有一则消息称:太仓本地及周边地区微信朋友圈内流传一张文字截图,文中称,“刚刚邰小斌下班回来说,太仓板桥高速路口两辆大巴车70个湖北人跳高速路口的栅栏逃了。现在整个太仓板桥封了一级戒严。千万别出门你们。”该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起市民恐慌。
经太仓市公安局会同昆山警方调查,该信息系邰某(男,38岁,昆山蓬朗人)与家人闲聊时
胡乱编造的,意图是提醒家人疫情期间不要外出,后被其亲戚截图后转发到微信群,引起大范围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警方已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违反了哪些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予以相应处罚。
No.2 刻意隐瞒行程 !
就在昨晚(2月4日),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
发布了一则警方通报!
事件原委
2月4日,胜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区民警反映,有2名湖北籍人员在明知苏州市政府发布的湖北返苏人员需主动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隐瞒自己回过老家湖北省随州市的事实,在小区居委会上门登记排查时虚构自己未回过老家湖北省随州市。
经过民警摸排确认,两人确有途经湖北随州的经历。
违反了哪些条例?
苏州市第6号通告中明确了,近两周内,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主动配合完成健康申报、健康检查和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并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相应处罚。
2月3日,苏州吴江区
也有一起因刻意隐瞒行程
而进行处罚的案件!
事件原委
2月3日下午,吴江区公安局盛泽派出所接到盛泽镇渔业村村委会相关人员的举报,称村里有一名男子疑似从湖北返回盛泽,希望公安部门协助调查。
从1月26日(大年初二)开始,村里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发动村民和房东对外籍租客开展重点排摸,期间发现了一对来自湖北襄阳的夫妻。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询问情况,但夫妻二人一口咬定近期没有出入湖北。村委会于是联系了盛泽派出所,请民警协助调查。
经过盛泽派出所社区巡防队调查核实,发现这对夫妻中的丈夫裴某曾于1月21日从湖北襄阳返回盛泽镇渔业村的租房内。
2月3日下午,民警会同渔业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裴某的家中,对其再次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裴某承认了刻意隐瞒从湖北归来的事实。
违反了哪些条例?
苏州市第6号通告中明确了,近两周内,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主动配合完成健康申报、健康检查和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并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相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于当事人裴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随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目前裴某正在居家隔离。
No.3 不配合疫情防控举措!
2月4日中午,
苏州昆山发生一起
不配合疫情防控举措的案件!
事件原委
2月4日中午,昆山开发区某小区门口,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正在对进入小区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
在检查过程中,轿车驾驶员董某不理解小区的人员核查措施,一脚油门撞断门口的进出道闸并扬长而去。
违反了哪些条例?
苏州市第6号通告中明确了,在火车站、交通路口、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应当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和主动登记相关信息。对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相应处罚。
目前,董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7日。
数日前,苏州昆山市高新区也发生一例案件!
事件原委
数日前,董某某、董某自湖北返回昆山,疫情防控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二人居家隔离,但二人在隔离期间屡次外出,无视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
2月3日下午,昆山市高新区防疫指挥部指派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强制隔离,但该二人拒不配合,在被带离过程中拉扯、踢踹工作人员。
违反了哪些条例?
苏州市第6号通告中明确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机构采取的隔离治疗、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等必要的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有关机构强制执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相应处罚。
目前,董某某、董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天,二人正在昆山市高新区隔离点接受强制隔离,待医学观察结束后接受处罚。
防控疫情
是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
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江苏新闻广播、苏州发布、胜浦发布、今吴江、苏州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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