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接收捐赠款物的公告

襄城县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

规范接收捐赠款物的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得到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我县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体现了守望相助的精神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大力支援,为坚决阻止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了力量。为了确保捐款捐物规范有序进行,所捐款物发挥最大效益,有力支持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捐赠款物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襄城县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联系人电话:常建辉13323990877

胡小华13837476529

接受捐款户名:襄城县慈善总会

账号:2546 6234 6866

开户行:中国银行襄城支行营业部

捐款时请备注:疫情防控

根据民政部要求,捐赠给湖北省的善款善物,请与湖北省有关慈善公益组织联系,由他们直接接受。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

1.防护类:防护口罩(紧缺)、隔离衣、防护服、手套、护目镜;

2.消毒类:84消毒液、酒精、抗菌洗手液、过氧化钠;

3.药品类:奥司他韦、免疫球蛋白、干扰素、其他抗病毒药;

4.医疗设备类: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机、喷雾器、正压式送风系统;

5.医疗专用车辆。

三、捐赠款物使用事宜

自即日起,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统一由襄城县慈善总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接受,并详实记录每笔明细及标注捐赠意向;县慈善总会所接受的款物必须全部用于襄城县疫情防控工作,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酌情考虑定向捐赠的前提下统一调配。

接受捐款资金缴入县慈善总会账户后,由县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县慈善总会负责将所接受捐赠资金转入县财政局国库账户,由县财政统一拨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账户,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使用。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款物分配情况及时反馈给县慈善总会,县慈善总会及时同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对接,公布接受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确保社会爱心款物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感谢社会各界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襄城县慈善总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襄城县慈善总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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