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與保險公司的那些事

網約車與保險公司的那些事

網約車與保險公司的那些事

如今轎車也走入了千家萬戶,無奈車價便宜油價卻不低。拿基本工資生活的老百姓壓力太大,有些人就想著用車來掙錢。與此同時,網約車的出現就給了大家一個平臺。普通百姓,只要你有車,只要你滿足滴滴的招募條件,就可以通過網約的方式來掙錢了。

不過有一位網約車司機就遇到了點煩心事,大家來瞧瞧。

網約車與保險公司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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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理中,原告陸某稱其是在跑完了一單之後出的交通事故,但是出了事故之後平臺又自動派了一個單給他,他並沒有去接那位顧客,並打了電話說明了情況。

隨後被告保險公司辯稱,原告將家庭用車從事營運,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增大了保險人的保險風險,違反了《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審理認為,儘管原告投保了機動車損險並約定了不計免賠,雙方之間的保險合同關係有效。但本案查明,可以認定原告將自用非營運車從事來網約車營運並收取了費用。

原告的行為改變了車輛使用性質,增加了涉案車輛在行駛中的危險程度,應及時通知被告,可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但未履行通知義務,涉案交通事故發生於結束一個網約車訂單及接下一個訂單期間,其從事網約車行為與交通事故發生具有因果關係,所以被告在車損險的範圍內不承擔賠償責任,駁回了原告陸某的訴訟請求。

網約車與保險公司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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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個人覺得,如長期從事此工作,既然是在產生利潤,那還是買營運性質的商險比較安心,否則買了商業險拒賠就悲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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