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三不为" 宁夏红寺堡九名干部被处理

疫情防控

中企报宁夏2月5日消息(记者 刘玮 李慧)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红寺堡区各级干部放弃休息时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主体责任,但也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敷衍、拖沓应付甚至不讲纪律、不敢担当的情形,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不敢为的"三不为"干部,导致防控工作出现短板和弱项。为切实从严从紧抓好全区疫情防控,自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红寺堡区已处理9名干部。

2020年1月29日,红寺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接到群众举报,朝阳村村民剡某在家操办女儿出嫁婚宴,群众聚集参与宴会人数较多。朝阳村党支部书记冯国平、村委会主任海玉录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制止、不上报,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因该村同日内出现两次工作失误,给予冯国平、海玉录2名同志停职处理,停职期间继续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是否进一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另行研究决定。

2020年1月30日12时许,红寺堡镇弘德村疫情防控点交接班时,本村村民杨某等5人从外省返回本村,防控工作人员只进行了简单登记,未进行任何检查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直接允许其进村,后经群众举报,才采取了相关措施。任军同志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严重违反防控纪律,经红寺堡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任军同志停职处理,停职期间继续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是否进一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另行研究决定。

2020年2月1日,红寺堡镇团结村、河水村虽然绝大部分设卡点都有专人把守,但仍有个别路口无专人巡逻、检查,导致外来人员翻过设卡点进出。团结村党支部书记丁生红、村委会主任马英孝、河水村党支部书记海建军、村委会主任吴应泰四名同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严重违反防控纪律,经红寺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丁生红、马英孝、海建军、吴应泰四名同志停职处理,停职期间继续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是否进一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另行研究决定。

2020年1月31日,红寺堡镇梨花村幸福组未按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安排采取相关隔离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影响,马文礼同志作为梨花村党支部委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拖沓应付、消极怠慢,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经红寺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文礼同志停职处理,停职期间继续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是否进一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另行研究决定。

2020年2月1日,红寺堡镇在第三次督查兴旺村防控工作时发现,虽然在整改前两次发现问题上,有了部署,使得十几处检查点的设卡都能有专人值班,但从路边群众院落内有小路可以使车辆躲过检查,自由进村,致使督查车辆进入村部后,仍无人知晓。王强同志作为兴旺村党支部书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工作不细,经会议研究决定,免去王强兴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020年2月2日,红寺堡镇弘德村党支部委员罗永全同志未按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安排对居家隔离人员采取相关隔离措施(现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存在极为不负责任的麻痹思想和应付态度,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市、区两级检查时出现严重纰漏,经会议研究决定,免去罗永全同志弘德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红寺堡区在对部分干部进行免职、停职的同时,为防止问责出现工作衔接不畅,责任传导空转问题,及时对个别干部做出工作调整。

免去红寺堡镇党委委员杨明芳同志兼任的东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任命东源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正鹏同志为东源村党支部书记。

免去王强同志兴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后,明确兴旺村党支部副书记王丽娜同志主持工作,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视其工作成效决定是否补缺补位,同时派出镇政府包村领导驻村,全程监督、指导该村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红寺堡区在近期工作中,除对以上干部进行免职和停职处分外,还对部分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和扣除办公经费等处罚措施。

对和兴村"只防车进村、不防人入户"的情况,对其村委会主任徐东升全镇范围通报批评,并扣除1万元工作经费。

对梨花村"只防大路、不防小路"的情况,对其村支部书记马豹进行通报,并扣除1万元工作经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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