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綠春一村民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拘

2月3日,綠春縣公安局平河邊境派出所依法查處了一起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行政拘留1人。

據通報,當日20時許,家住平河鎮大頭村委會老永大寨村民小組的王某、鄧某、李某某3人相互邀約,駕駛摩托車到大頭小寨村民小組玩耍。

3人行駛到大頭小寨入口時,將平河鎮政府設置的執勤欄杆撞壞並欲強行入村。同時,王某還動手毆打協助執勤的大頭小寨村民王某某,致使王某某左眼受傷。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往案發現場,口頭傳喚將違法嫌疑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處理。經詢問,王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1款第1項之規定,綠春縣公安局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雲南網記者 朱海 通訊員 丘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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