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離職後最晚多久發工資?

air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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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的《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離職後最晚多久發工資,規定離職發放工資的時間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中關於離職支付工資(第九條)的時間具體如下:

勞動關係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關係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從上述條款可以看出,用人單位須在勞動者辦完交接後一次性結清工資。但是現階段,因員工流動性大的原因,很少有企業這麼做,尤其是勞動力密集型企業,根本做不到,所有很多企業都是等到發薪日一併發放離職員工的工資。

希望以上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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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老劉


現代社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做的不順心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打算離職,然後找一份新的工作避免自己窩氣。但離職之前也有上班的時間的,公司還是應該發給員工之前上班的工作的工資,但不會在離職的時候一次性發完。那麼,離職後最晚多久發工資?

離職後最晚什麼時候發工資

勞動法並沒有對員工離職結算工資時間做出期限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離職時,公司應該一次性結清。

各地有規定的,依其規定。比如深圳,《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關係依法解除或者終止的,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支付週期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可以在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離職結算工資時間由用人單位與員工雙方商定,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屬於拖欠行為,員工在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果後可以向勞動部門尋求幫助。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綜上就是關於勞動者在離職之後,最晚什麼時候能拿到工資的日子。當然,勞動者在選擇工作時還是要考慮全面,同時離職也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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