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強制學生買意外險,如果學生不買,則要寫承諾書說明學生自己出現意外與學校無關,請問合理嗎?

成帛鍇


生死由命,富貴在天。如果學校故意難為人,就換一個學校。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做出最好的選擇


天豐42


這個做法是不對的!以前我很同意學生買保險,但是我經歷的兩件事使我非常反感保險。買的話還得看學校領導是什麼樣的人,還有就是哪家保險公司。首先說一下我是一名教師。下述親歷!

1、2018年一男生體育課打籃球時磕破下巴,去醫院縫了針,男生的班主任給墊的費用(千元左右),回到學校後班主任找到領導要求保險報銷,票據齊全。但是一年多了保險費用還沒給,打電話問保險公司,他們一直說在核實情況,是否是在學校發生的,票據是否真實等等情況。但是,我從來沒看見有相關人員來調查!就是一直拖著!

2、就在前兩天,一女生體育測試時摔倒磕壞門牙和上唇,牙掉了,嘴唇豁了也得縫針,家長來後報保險說不在賠償範圍內,這個情況屬於美容科,美容科的不在保險規則範圍之內!現在家長還在和學校、保險公司溝通中。期待結果!

呵呵了,這個學校推薦的保險就是一個坑!真到保險時玩死你,校領導也一個屁都沒有。對了,我是在鄉鎮學校,買的人壽保險。而且鄰居鄉鎮的學校也有這種情況發生。縣城學校買的是其它公司的保險,沒聽到什麼問題!


-旭67551398


千萬不能買,這就是雙方勾結。舉個列,2001年給女兒買一份終身婚嫁保險,買的是交十年的保險金,一年交1300.00元,十年交完13000.00元,上面分紅三年一次500多元,我到2019年10月去退保,說保費沒有了,只能領取紅利。我問保低金咋個沒有了,他們這終身保險等於人死了,下一代才受理。兩代人都不見了還下一代,真是套路,要是13000.00元存入銀行都不起那點利息。所以保險公司強制學生買保險的就是一個犯罪,希望教育局重,不要成為歷史的罪人。


用戶6215668232


我是老師,我們這意外保險50元,保意外傷害30萬和醫療保險3萬,你見過這麼良心的保險嗎?我家小孩去年肺炎,一共花了1萬,醫療保險報銷了5000,學校買的這個學平險報了3600最後自己花了1400,我也沒給學生髮保險單,因為報銷需要保險單,我帶學生保管怕他們丟失。


噴子都來叫我大爺


我家小孩上小學二年級,今年的意外傷害險我已經幫她買過了。今天學校老師又讓購買一個意外傷害險,我說不買,班主任說要跟他們籤個在學校出了事情,他們不負責任的協議。說實話,又不敢得罪老師,怕老師在學校給孩子小鞋穿。買吧。這錢也花的冤枉!

上面的文字就是一個網友針對孩子入保險的事情,私信我,諮詢怎麼處理這種情況。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說學校是沒有任何權利強制學生買保險的,什麼險種學校都不能強制家長給學生購買。

以前學校是可以代收各種險種的,今年有新政策,為了杜絕學校推銷保險,從中謀取一定的利益,禁止學校代收一切保險費用。今年保險公司在我校門口設的點,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自己針對自己的險種給家長做各種講解。家長願意入就入,不入也絕對不能勉強。

像這個網友所說的,自己在家已經給孩子買過了意外傷害險,那就直接告訴老師自己買過就可以了。必要也可以把入保險的單子拍照給老師就可以了。老師不可能叫你入兩份意外受害險。

老師叫家長簽訂學校免責的協議書,這根本就是個無效的協議書。即使你簽了,孩子在學校出了問題,如果學校有責任的話,學校還得負責任!不能說學校叫家長簽了免責承諾書,學校就萬事大吉了!啥責任都沒有了!沒那好事!

如果孩子在學校出了事故,學校有責任的話,學校給學生入著校方責任險險呢,這個保險可以給孩子報銷一部分醫藥費用!但是這個險種,所保的範圍就是在學校,並且還是學校有責任的時候,人家才可以賠付。

假如說孩子是自己不小心出現了意外情況。比如我們學校今年上半年出現的兩起,學生下樓梯不小心摔倒了,全是骨折,要做手術,需要靜養。發生這樣的事,家長們覺得是在學校裡反生的事,就想找學校要點補償。

可是孩子屬於意外,學校裡也沒有任何責任。那麼學校給每位學生入的校方責任險就不給報銷。孩子也沒有入著意外傷害險,沒辦法報銷好幾萬的醫藥費。於是家長就天天來學校交涉。最後學校告訴家長,你去起訴吧,由法院裁奪。如果法院判處我們賠償多少,我們就賠償多少。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學校強制學生入意外傷害險的主要原因。孩子在學校出了意外,家長總是有種這樣的心理:我孩子是在學校出的事情,你學校難道不出點血,給我們點補償怎麼可以呢!

可學校和老師從哪裡給你弄這筆錢。如果孩子入著意外傷害險,給報一大部分,這樣家長也就認可了。所以就算我們學校不強制學生入意外傷害險。但是領導們也要各班主任多做家長的工作,還是希望學生們入意外傷害險。一旦學生出了大事小情的,有保險給報銷,事情就會很容易解決。

如果學生不買,老師叫學生寫承諾書,其實這承諾書根本沒有啥法律效力。如果學校有責任,就算你簽了承諾書,學校依然得承擔它該承擔的責任。

不過我還是建議家長入上這個意外傷害險吧,學校給入的校方責任險,只管在校這段時間。而入著意外傷害險在校、在家、在路上出現意外傷害都可以給報銷。

我以前給朋友們說過,我班裡有個孩子暑假叫自己家的狗給咬了。他就入著意外傷害險呢。這個險種才每年交50元。那個孩子打狂犬疫苗等,最後花錢不少,保險公司給他報銷了900多元。入50元,報了900多元,家長覺得還是很划算的。沒事就保平安,有個磕碰給報銷一部分,也挺合適。不用再做工作,今年很多家長主動就給孩子入了意外傷害險。

我的結論就是,學校教學生簽訂的什麼承諾書,沒啥法律效力,出了事如果學校有責任,那學校一定跑不了的,該怎麼賠償就得怎麼賠償。學校想把自己撇得那麼幹淨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

這是我的看法,朋友們怎麼看待學校強制學生入保險的行為,你覺得孩子該不該入這個意外傷害險?留言分享下您的看法吧!


淺淺的教育


學生除了自己買三四十元一份保險外(自願購買),每個學校還要再為全體教師和學生買一份意外保險(強制購買,有學校出錢)我們學校是鄉村學校,有二百多個學生。有一年一個學生上體育課玩籃球時手腕骨折了。當年這學生就沒有交下保險的。學校只好出錢花了六萬多治好他的手腕。結果家長還不行,說學生腦子也受了嚴重的傷害。學校鬧,局裡鬧,縣政府鬧。最後學校又出了一大筆錢才算了結了。過了一個多月,學生家長買了一輛十多萬的車四處兜風去了。而學校為還這些債務足足花了五年時間。節約辦公經費,每年冬季老師們發的取暖煤,一年少於一年。後來為了省煤,兩個老師住一間房子,生一個爐子。我們是北方鄉村學校,經濟不發達,辦公經費又很少。就一個學生出了點意外,我們全校省吃儉用還了五年債。後來我們就每年動員學生全部如意外險,有的學生家庭特別困難,學校就出錢幫他們入上保險。就幾十元的事,利己利人的事,為何有些家長就非要省這幾十元?你不願意交也行,如果真出了意外,你真不找學校的麻煩,自己負責嗎?


陌上桑9484


我是山村老師,每天為您解答教育領域裡的疑惑!關注我,走在教育領域不迷路!


我家小孩上小學二年級,今年的意外傷害險我已經幫她買過了。今天學校老師又讓購買一個意外傷害險,我說不買,班主任說要跟他們籤個在學校出了事情,他們不負責任的協議。說實話,又不敢得罪老師,怕老師在學校給孩子小鞋穿。買吧。這錢也花的冤枉!

這是某家長的自述,但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家長的無奈與擔心。說實話,身為老師,我很能理解家長的心情,學校的逼家長籤安全協議雖然不合理,但也可以理解,因為學校怕了,一旦出事後家長各種鬧,學校各種賠款道歉,如果家長簽訂以後就能夠降低學校的責任承擔。


這也是為什麼經常逃課的學生在老師的教育下屢教不改後,讓家長到校簽訂安全自負責任書的原因了。對於這種情況,我來談談遇到這種情況的看辦法吧!

一、學校沒有權利強制學生購買任何保險

學校是沒有任何權利強制學生購買任何保險的,就算代為保險公司收取都不行。如果學校強制學生購買,那其中原因只有兩個,一是學校怕擔責任,二是校長與保險公司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以前都是保險公司委託學校代為收取,但這其間就多少出現一些返折扣事件出現。為了避免這樣的事件出現,自今年(2019年)開始,一律不允許學校代收保險費。因此家長要為孩子購買保險,需要家長自行到保險公司購買。當然,在開學的這一天,保險公司都會派人到每一個學校設點,方便服務於家長。


二、不買保險就簽訂安全協議,做法雖然不合理,但情有可原

學校讓不買保險的家長簽訂安全協議的目的無非就是推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意外事故發生後家長校鬧的事件也曝光了不少,最後解決的辦法就是賠錢。而一旦學生購買了意外險,一旦出事後理賠就由保險公司理賠。最終學校的補償就變小了。

但學校的這一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呢?說實話,這協議的作用還真不大。學校作為學生的學習生活場所,一旦發生意外,就算簽訂了協議,也無法推卸該有的責任的。


家長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這樣處理

如果已經購買了保險,可以直接和學校或老師表明,自己已經買過保險。可以把購買保險的單據出示給學校或班主任,我相信拿到這些單據後,學校或班主任不會再讓你簽訂什麼協議了。當然,前提條件是真的買了保險。

誰都無法預料意外會不會到來,買保險買的是一份安心,學校讓籤協議也是一種心裡安慰吧!但真正意外發生該承擔的責任依然不可能推脫的。所以家長和學校還是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畢竟都是為了孩子!你說呢?


山村老師看教育


你應該說交管部門為什麼強制要求車主買車險。這是不對的或者違法的?買保險本身就是起一個保護,你敢說你開車一直安全,同樣你敢說孩子在學校就沒有磕磕碰碰。買保險是對孩子好,對學校好。我是老師我們學校的學生出了好幾次意外。都有保險給與了賠付。當然你不交這可以的。出意外不是因為學校問題而引起的。比如自己打籃球或者什麼的引起骨折之類的。這個學校應該沒有義務支付醫藥費吧。這個時候保險就顯得有用了。當然誰都不想出問題。但是錢不多。受益人是學生而不是學校。如果一定有別有用心的人雞蛋挑骨頭你可以不去學校。或者籤承諾書與學校無關。


花飛花2018


學校強制學生買保險是違法的,如果學生不買學校讓學生寫承諾書保證學生出了事故學校無關,更不合理,說明這個學校校長是目無法紀,是法盲,推卸責任。

在2015年,我國政府發佈的《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指出,學校不再為學生代買小學生學平險。原因包括以下: 一、部分學校和保險公司合作賺差價或者是指定購買保障程度低但是保費高的劣質學平險,從中獲得利益,損害了學生和家長的保障,引起了家長的不滿和反對。 二、學校代買小學生學平險充當了保險代理人的角色,但學校是一個非營利性的單位,不具備保險代理人資格。何況有些學校截流保險金,不符合要求購買的學生也購買了,最後賠付上發生法律糾紛,嚴重影響保險聲譽。 三、由學校代買小學生學平險影響了保險產品市場,限制了家長和學生自主選擇的權利。而且家長和學生無法針對自己的保障需求購買學平險。 針對價格不同,保障也不同,學校賣的一般有兩個檔次,最低和中檔,作為學平險還有較高的檔次,保障較齊全,賠付高。通過這個《意見》,將選擇權還給了家長和學生,讓小學生學平險發揮了更大的保障作用。

學平險屬於商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條“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願原則”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強制學生購買學平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條“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的規定,學生及學生家長可以自主選擇保險公司購買學平險。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強制學生購買指定保險公司的學平險。因此學校強制是違規的。

學生在學校發生意外時,並不是學校都要負責任。要看學校有無過錯,沒有過錯,你還要學校賠償?這是家長的賴皮行為,如果有過錯,學校還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當然學校會把這種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這就是公共責任險,它是企業的保護傘,規避企業風險。它\t適用範圍較廣 : 該險種可適用於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眾活動的場所。責任險屬於財險。這就說明學校要學生承諾不買學平險學校不承擔責任是毫無道理。

學平險是針對中小學生特點的一種保險,家長只需交納幾十元的保費就可以獲得子女包括意外傷害、意外傷害醫療以及住院醫療在內的多項保障,還是最好購買的好,學校只需要加強宣傳教育,學生憑保險單入校即可。


股茂


這個學校的校長再給自己推卸責任,買保險本來是商業性社會行為,是採取自願的,與學校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個校長的做法不過有兩點,第一和保險公司合夥做買賣,賺孩子們的錢。第二就是一旦學生在學校出現意外事故,學校便借保險公司的保險息事寧人,可以說是一舉兩得啊!這個校長不適合當校長,應該下海經商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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