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不讓沒車位和車庫的車進小區,連進去卸車後馬上出來都不行,合理合法嗎?

星宇刻瓷


合法卻顯得不合情理。

小區物業一方面是為小區業主服務的,一方面也有責任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如果外部的社會車輛能夠隨便自由的出入小區,恐怕小區的居民的安全沒有了保障,小區業主的生活收到了打擾,這樣的物業就應該退休了。社會車輛的大量進入小區,會導致小區的擁擠和通道的佔用,有些小區本身通道狹窄,業主的車還不夠停呢,又整來社會車輛的進入,多少都是不合適的。小區物業有責任保證小區業主居住生活的舒適,從這方面來說不讓社會車輛進入小區是合理的。

如果因噎廢食,所有的小區外部的車輛都不讓進入,又有點不近人情。首先打個比方,如果朋友開車來我家拉一個設備,我家離大門口又挺遠,如果車不讓進入小區,恐怕靠人力搬運這樣的東西屬於勞民傷財。最典型的例子,搬家公司的車讓不讓進?不讓進就會導致業主需要給搬家公司加錢,不然肯定不能幹。如果真的特別重又特別遠,加錢都不一定能幹。這時候如果不讓搬家公司的車進小區就很不講人情。

所以,沒車位和車庫的車應該看進小區的目的,區別性讓進或者不讓進。我家小區這個就做的挺好,本小區業主的車輛當然可以隨意出入,但如果沒有買到停車位也沒有找到公共停車位,請自行開出。外部車輛進入小區需要相關業主和物業公司報備,至少打電話說明一下。這樣既保證了小區業主們的權益不受損害,又儘量方便了廣大業主們的生活。只是對物業和保安來說增加了工作量,個人覺得這種方法值得提倡。歡迎關注建聞君,及時瞭解有關建築生活中的一些看法😘。


建聞君


問幾個問題:

1:我的家,我家樓下的路,我買房子付公攤了,樓下的路有我家份沒?

2:我出物業費,物業所購買的車輛出入限制杆我是否有一部分產權?

3:我們業委會聘請的物業公司究竟有沒有權利(相關法律規定)限定我車輛出入?

講個事再:我住的是當年房改房,沒有公攤,沒有物業,沒有業委會,街道代管。只有一個衛生分,每年60米以下120,60米以上144。外包停車位1440/年,所有居民生活的很好很開心。

總結:一切以盈利為目的的物業公司都會想方設法從業主身上薅羊毛,沒辦法資本天性。我個人感覺你可以薅,但是不能讓業主疼。又要薅羊毛又不顧及羊的感受,只能被羊頂翻。


滿蒙經略使


我看了一下評論,說實話,說不讓沒有車位的業主進小區,我就問你,你家有親戚朋友麼?你家親戚朋友來了把車頂腦袋上?你家沒有老人行走不便的時候呢?你家媳婦懷孕了,要出門,也不讓你進來,你怎麼想?這都不是是不是業主的問題了,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你不可能沒有親戚朋友。你家門口難道是封死的,不讓人進的?國家早都規定了,進小區的車輛,半個小時之內免費的,過了你就掏停車費。我都不知道你們每天拿著手機看啥呢?我們銀川今年開始就這樣了,不管你是哪裡的車,進小區半小時之內都免費的,再說了,你爹媽住的小區也這麼鬧,你們回去不?你們不要告訴我你們都沒有爹媽?


西夏談談心


不讓進小區停車可以,,但是連進小區卸貨都不讓那就過分了,。把車輪胎放半氣,然後開到小區門口,,熄火下車,把電噴繼電器拔掉一個然後把輪胎卸掉,保安來問,就是車壞了,打不著火,輪胎還紮了,等我修好,我就挪走,,,,然後就先停著吧,,


Mr禮拜


沒車位的小車進入小區就是擾亂秩序,是不能放進的。

本人居住的小區各門都是15~22個臺階,設有電磁門禁系統,汽車/電動車就進不了地面。地下車庫只賣不租,無車位的汽車不允許進入。業主運貨車只能在門外卸貨抬上臺階轉推車運進。如果無車位者想以車堵路鬧事,等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可能還要享受保安用防暴杈盾牌給其“松骨緊皮”的美味,警察還要以你擾亂公共秩序處理。你看了圖片體會去。


風冷胡楊林


現在新小區都是人車分流,電動車和非機動車都是在地庫。讓沒買車位的把車開進來,如果沒有臨時停車位。那你進來就只要佔別人的車位。如果臨時進來一下,卸個貨或者拿個東西這個都可以的,長期停肯定會侵犯車位業主權益。有的小區都是產權的車位,但也的小區車位有公用的車位,可以提供臨時停車的。我們小區允許臨時車輛進出。



V果然視妳


這就是物業亂象,一句話,取消物業公司是最明智的選擇,徹底取消物業這個怪胎

試想,業主買的物業,還受外來單位的管束,動不動就漲物業費、毆打業主等惡劣行為,必須取締,建議:物管實行自治,或交由政府進行管理……


手機用戶72662505919


我來說說吧,首先,這個小區的物業太負責了,業主應該支持,買租的車位不談,屬業主所有的公共區域,就是公攤面積上設立的停車位,是屬於全體業主的,但不單是有車業主的,一般小區的停車位都非常的緊張,有的小區十來戶業主才平攤一個車位,如果這十來戶業主中別人不交錢停車,你也有車但是停不了,你會怎麼想?當物業向他收錢時,你還會說車位是大家的不該收錢?收的停車位費除了管理費外,還有就是沒停車業主的。由物業代收代管用於本小區。至於說裝修送貨的車,一般門衛都能分辯出來給予放行,但是,那種用私家車送貨的小車,肯定是不會放行的,即使能證實確實是送貨的車,但會被其他的業主誤解,給他們的工作帶來麻煩,一般裝飾材料市場老闆都不會用小車送貨,都是市場上的電動三輪車送貨,所以用這個理由想讓小車隨意進出行不通的,如果保安能放你進去,這個物業還能管好小區嗎?


藍夕陽836


什麼狗屁規定,物業是服務者業主自己的居住地,想怎樣就怎樣只要不違法。要我堅持不要這種不講理的服務者。


萬臘生


打黑除惡!取消物業本來是服務!變成了設門禁,卡住小區居民的咽喉要道收錢的黑惡勢力!親朋好友們無法進入,撓亂了群體生活的次序!取消物業公司進入小區內,由政策社區協往業委自己管理!勢在必行!民生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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