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去世,我辦後事,不知道你們那親哥姐妹給不給禮錢。該不該接?

隔岸桃花就是美


一個地方一個講究,一個地方一個鄉隨,我們老家父母去世了那就是兒子拿錢,幾個兒子就平攤,當然誰的條件差誰少拿點,我們兄弟姐妹八個,父親去世我還沒出嫁,一切就是哥哥姐姐操心了,必定還有媽媽能拿事,當媽媽去世後,我哥就是自己先拿大頭,事先辦完,我和我姐姐妹妹一樣拿,當時我哥不讓我們出嫁的女兒拿太多,但是我們還是堅持和哥哥一樣拿,自己最親愛的媽媽已經去世了,還有什麼比親情更好的,錢沒了可以再賺。


任嬌嬌


前年父親病逝:我兄弟仨一起平攤所有消費支出的。賬目往來明細記清楚。各兄弟收的禮金誰的人情就是誰的,父母的禮金充公使用!父親退休補款等全給母親作存款生活!

去年岳父病逝:岳父臨前交待兒女如何使用存款二十萬及退休補款!由兒子操辦後事:幾個女兒按當地習俗送禮金及操辦三七事宜等!


諾優愛


俗話說,不能為國盡忠,方能盡孝。我認為在對母親的孝敬上我比兄弟姐妹都大,母親去世後我一人承擔主責和費用,我姐反譏我,說母親生前偏喜歡你,死後也保佑你一人,當時我卻不以為然,而例邊旁人卻發話了,說明了你應該多檢查自已就對了。對這事,我深很感融的,盡孝是每個後人義不容辭的,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社會公德,更重要的是不讓良心上受到自責和內疚才是。


榮祥266


首先應更正這個說法:老媽去世兒子弟兄是無條件地岀物出力共同安排安葬 ,而不是給禮錢,。

咱這傳統,送禮是旁親外人,親兄弟姐妹是自已人,同是喪事主人,無論是否分家、在不在一起,有無隔閡,父母去世都要首先主動到場共同先商量安排後事。處理安葬自已去世父母是共同義務,只有個岀錢岀力多少,親兄弟姐妹是不能講回報酬的,送禮金禮物多是旁親外人,講究禮尚往來。

兒媳除特殊情況(如有嬰兒或懷孕不能到孝堂)也都應主動邦忙燒茶做飯,打掃收拾。

如果兄弟父母沒分家,父母去世安葬就不存在誰岀多少的問題,如果己分家,父母生前跟某一兒子一起生活,自然是生前一起生活的兒子負責後事,不足部分由其他兒子均攤,也參加父母提留養老部分的遺產分配;要是父母生前獨立生活,安葬費用自然是所有兒子協商均攤。

過去和現在,岀嫁女兒和兒子所不同的是:過去女兒負責父母去世裝老的部分衣物,女婿是要代表女兒婆家送大禮的,岀嫁女兒公婆去世,如沒分家孃家也是要統一送大禮的。

就題問所述情況,你己分家,你父母去世你辦後事,如果是岀嫁姐妹、姐夫妹夫應代表其家送禮,到時姐夫妹夫父母去世,孃家兄弟也應隨禮的。而要是兄弟有心提供錢物邦助安排共同的父母天經地義,根據情況你可以收,也可獨自承擔不收, 是不用上禮簿的。


牧牛老叟


你老爸去逝肯定是你親哥辦的後事,你們倆已經約定過了,你哥哥負責你爸爸的後事,你負責你媽媽的後事。

現在問題就岀來了,原來你哥辦你爸爸後事的時候,你是如何做的事情?現在你辦你母親的後事他們也應該完全和你當初一樣才對。

你這個人不地道,你不提當初,只說如今。好讓朋友們同情你,站在你的立場上去指責你的親人,你良心大大的壞了!


痴騎朽翁


媽去世後,辦理後事過程中,關鍵是她的兒女是否出錢一起辦理後事,如果出錢了,就不需要給什麼禮錢了。如果沒有出錢,哪麼,禮錢應該出,而且要多出些禮錢,減輕辦喪事的負擔。一般情況下,在父母去世後,辦理喪事收到的所有禮錢,在辦喪事的總費用中扣除,剩餘不足虧空部分由子女分攤。比如,喪事總費用10萬元,全部禮💰金錢收到8萬元“以後要還給人家”。還有2萬元虧空部分由子女分攤,條件好一點的多分攤的,差一點的少負擔一些。在我們哪裡就是這麼處理喪事費用的。


用戶2220163090866


你說的不明不白的,我說說我們這的規矩,一般老人去世,都是兒子平攤,女兒上禮,過去條件不好,兒子們條件不一樣,可能有多有少,在於大家協商,不讓誰拿錢還不願意了,說畢竟是自己的父母,不拿錢怕街坊鄰居笑話,近幾年條件好,人到不厚道了,有的自己家裡親戚多,特別是在外工作朋友多,再加上孩子的朋友同事,和在家務農的一比,人數差多了,還不自覺,非要和其他人一樣平攤,所以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大部分都會協商解決,不會有什麼問題。

回到問題上,父母過世兒子們出錢料理後事,誰也不能少,不存在上禮的問題,女兒不用攤錢,必須上禮,而且沒人一份,多少要看兄弟幾個和女兒家的條件了,有的地方可能女兒要承擔響器的費用,可能一開始是條件不好,要女兒承擔一部分費用,減輕兒子們的經濟壓力,漸漸的在一些地方就成為了一種習俗了,不過我們這都是自願,不強求,。

不知道我說的夠不夠清楚!


平淡生活0909


做為兒女,自己的母親去世,理應齊心協力辦理好母親的身後事。這不僅僅是為了敬孝,更是兄弟姐妹一團和氣的象徵。至於禮金應不應該收,還要結合你們當地的風俗習慣來酌情處理。我說說我們這邊的風俗習慣,以助你參考。

老人去世,做為兒女都有義務辦理老人的身後事。

我們這邊的風俗習慣就是如果老人去世,做為兒子要承擔起辦理身後事的責任,如果兒子不值一個,那就要共同承擔。當然了,兄弟之間有約定的除外。比如一個負責父親,另一個或者幾個負責母親。那麼女兒就要送禮(包括老人上山的嗩吶,樂隊,而且還要必須送一頭豬,以前還有羊,現在簡化了。)姐妹多的話就合夥送,省下來的錢再當禮金送,以此儘量的減少兄弟的開支。我們這邊辦理喪事有點耗費財力,兄弟姐妹共同出力,以此儘量減少兄弟耗費的財力。那之前有約定的,兄弟之間可以可送,也可以不送,但是辦喪事期間必須到場幫忙。那女兒是沒得選擇的。所以,這要看你們的風俗習慣和你們兄弟之間有沒有約定?你哥如果有送,那你就應該收。姐妹的話,在我們這邊不送禮有點說不過去。

我認為,母親去世,不管有沒有送禮的習慣,兄弟姐妹都應該齊心協力辦理好母親的身後事。


重慶大叔就是我


母親最後在誰家住,誰主辦喪事,都不影響兄弟均攤喪葬全程費用;除非某兄某弟出於某種理由要一力承擔一一當然得徵得兄弟同意;女兒女婿一般負責“八仙”及吹鼓班的“人事”,彩頭下得重那班人就額外賣力[捂臉],女婿有面子[呲牙]。

也有“打發”一說。或嘆息孃家兄弟不易,藉機包重金給“回靈”的長孫(孃家侄);也有嘆息外嫁的姐妹艱難,“感謝”姐夫妹夫有情誼,回贈不菲禮品,名日“披紅”,以示戴福避穢,畢竟是“白喜事”嘛,日後運氣二字誰說得清[摳鼻]?

有夫家傳言:“孝服披身,半年小心;蔴索箍腦,三年巔倒”,為姐妹日後作想,穩妥起見,這個“禮”,是不能省略的[酷拽]。

中原喪禮大至如斯,不脫窠臼。

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瞧著辦吧[聽歌].兄弟姐妹和氣就好。


枯木齋


我們這裡是這樣的,子女多的家庭,老人在誰家住的,其他兒女付生活費。包括照顧費。醫療費是均攤的。這些錢都交給照顧老人的那個。老人去世了,誰收的禮金給誰,喪葬費均攤。假如他家照顧老人年頭多,對老人好,大家會把他的那份給均攤了。這也是看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如何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