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陕西新增14例,西安新增5例!保障救治,西安医保出台7条新政


陕西新增1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42例

截至2月4日10时,陕西新增1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重症患者1例,新增疑似病例53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5例、宝鸡市2例、咸阳市2例、汉中市1例、商洛市3例、杨凌示范区1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2例(1例治愈出院),其中输入性病例94例,密切接触者42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6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60例、宝鸡市10例、咸阳市11例、铜川市7例、渭南市6例、延安市7例、榆林市1例、汉中市16例、安康市17例、商洛市5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22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22人,累计6240人,均集中医学观察。新增解除密切接触者397人,累计解除密切接触者1303人。

患者1,男,65岁,现居商洛市丹凤县。1月21日从湖北省郧西县到丹凤县,26日出现症状,当天到丹凤县商镇桃园村小河卫生室就诊。2月2日症状加重,当天到丹凤县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商洛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2,女,64岁,商洛市丹凤县人,与患者1为夫妻关系。1月21日从湖北省郧西县到丹凤县,因丈夫2月2日在丹凤县医院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当天其被隔离观察。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重型患者。目前在商洛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3,男,41岁,杨陵示范区人,无湖北返陕人员接触史。1月25至26日接触过上海市奉贤区来陕的亲戚。1月29日出现症状,2月1日到杨陵区朝阳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杨陵示范区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4,男,49岁,商洛市洛南县人,有武汉返陕人员接触史。1月27日出现症状,当天到洛南县高耀镇兰草河村卫生室就诊,2月2日症状加重,到洛南县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洛南县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5,男,56岁,宝鸡市岐山县人,与1月29日确诊患者8有接触史。1月21日出现症状,23日到岐山县雍川镇小营村卫生室就诊。31日被转运至岐山县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岐山县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6,男,33岁,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1月24日从南京市出发,当天在湖北省襄阳市停留,25日晚到咸阳市兴平市。27日出现症状,自行服药。2月1日体温38.3℃,到兴平市秦岭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咸阳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7,女,41岁,现居咸阳市兴平市,暂未发现明确暴露史。1月25日出现症状,当天到兴平市人民医院就诊,输液治疗4天。2月1日再次出现症状。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咸阳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8,女,65岁,西安市未央区人,与2月3日确诊患者10有接触史。2月1日到唐都医院留观。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唐都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9,女,45岁,现居西安市雁塔区。1月22日从西安市到广西自治区北海市旅游,30日返回西安市,31日出现症状。2月2日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0,男,37岁,西安市灞桥区人,暂未发现明确暴露史。1月22日出现症状,28日到西京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1,男,51岁,山西省临汾市人,有上海确诊病例接触史。1月22日从上海市到西安市,25日出现症状,自行服药,31日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2,男,51岁,宝鸡市高新区人,1月18日至23日到越南芽庄旅游,同行人员有湖北省游客。24日返回宝鸡市,26日出现症状,自行服药后未缓解。2月2日到宝鸡市中心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宝鸡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3,男,52岁,现居西安市鄠邑区,与1月31日确诊患者2为夫妻关系。1月21日到湖北省武汉市探亲,23日返回西安市,28日被隔离观察。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鄠邑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14,男,41岁,汉中市镇巴县人,有多次聚餐经历。1月31日出现症状,当天到镇巴县医院就诊。2月4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汉中市三二零一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为防控疫情 保障救治

西安医保出台7条新政

一、动态调整报销范围

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临时将5种诊疗项目和7种医用耗材(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R95口罩、N95口罩和其他医用口罩)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7种医用耗材可刷职工医保卡(或社保卡)在西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二、确诊患者救治报销政策

对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

,即确诊患者救治不需要个人自付,同时,确诊前的门诊费用一并纳入住院报销。

三、疑似患者诊疗报销政策

对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使用医保专项周转金先行垫付,随后由财政部门据实结算,即疑似患者诊疗也不需要个人自付。但对经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排除的疑似患者,从排除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自行负担。

四、异地就医患者救治报销政策

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在西安就医的异地疑似和确诊患者,不再执行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使用医保专项周转金先行垫付,同时做好异地就医患者信息登记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统一由我市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五、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政策

为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将医院收治的用于治疗疑似和确诊患者医疗的费用,不再按定额标准结算,实行按项目付费。

六、预付周转金制度

我市医保建立预付专项周转金制度,及时向医疗机构和区县医保经办机构预付专项周转金。截至2月3日,全市累计向医疗机构预拨周转金5350万元(其中:市八院、唐都医院、交大二附院、市胸科医院各600万元;市中心医院、交大一附院各500万元;长安区医院300万元;高新医院、市九院、521医院、友谊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二院各200万元;西航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高陵区人民医院、陕西航天医院各100万元;临潼区人民医院50万元。);向13个区县和高新区、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医保经办中心各拨付周转金300万元,共计4800万元,并将视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病人数量变化,增加医保预付周转金。

七、疫情防控相关药品耗材价格协同监测机制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建立了72个应急监测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价格执行每日监测。目前监测的与防控疫情相关药品为32个品种80个品规,这些药品的销量较疫情出现之前有所增加,个别药品需求量大,货源紧张,但均在正常范围,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来源:陕西卫健委、西安发布 西安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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