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日下午的通報會上
介紹了三例社區傳播患者的具體情況
病例1
年長女性,發病前14天沒有離開過深圳。根據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沒有明確暴露史和接觸史,但其目前不配合流調,進一步的情況還無法判斷。
病例2
年輕女性,發病前14天沒有離開過深圳,沒有明確接觸史,根據流行病學調查顯示,發病前有外出就餐史,並前往健身房等地。
病例3
年輕男性,是一名外賣騎手,根據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沒有明確接觸史,發病之前一直在深圳送外賣。
這三例病例存在以下共同特點:
1、在發病前的最長潛伏期之內(14天之內),並未離開過深圳;
2、在發病前最長潛伏期之內(14天),並未前往疫情高發地區的省份,未接觸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
3、並未接觸過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病例。這3個病例是目前深圳首次檢測到的社區傳播病例,具體情況還在進行進一步的研判分析。
根據目前監測情況,這三例是散發病例。深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醫師孔東鋒表示,需要明確的是,深圳病例構成以輸入性病例為主,這三例只佔到2%。
在很多的傳染病的傳播過程中,社區傳播是一個常見的情況,比如說流感、水痘,社區獲得性肺炎等,都會出現社區傳播。這三例患者可能是在公共日常交往過程中,不知情的情況下接觸到了傳染源、傳染源的物品等。
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外出做好防護
出現社區傳播,也許市民會有擔心,孔東鋒表示,對於防控工作來說,一定要堅持市民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做好以下幾點——
1. 居家和工作的場所多通風;
2. 勤洗手,尤其接觸公共物品要多洗手;
3. 避免聚會,減少去人多不通風場所,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
“疫情的發展,有待我們進一步監測。社區傳播提醒了我們在接下來流調,要更為細緻地調查和研判,將密切接觸者登記造冊。”孔東鋒表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屬於乙類傳染病,按照甲類傳染病採取預防、控制措施。
孔東鋒呼籲,對於確診患者,一定要配合完成疾控防禦機構的流行病學調查,申報行蹤,主動配合調查。如果病例隱瞞行蹤、密切接觸對象,造成疫情蔓延傳播的按照相關法律最高刑罰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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