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的張老師發表諒解書不追究打自己的學生,社會會有啥反應?

洛陽黑山


又不是該老師狀告的,從開始到後來,未見老師發聲,保持沉默,那來他諒解?


識賢113597765016


調皮的孩子誰都有被老師打過的經歷。那時候我們一個班幾乎沒有幾個沒有被老師罰過?這樣那樣的錯,誰都發生過?但老師從沒用手打過我們的頭、臉、屁股。上課打瞌睡被罰站過,遲到了被罰站過,沒完成作業、背不上課文被老師叫到黑板前鼻子處牆,嚴重的打也就是用戒尺打手心了。這樣的打和罰,我們都不恨老師的。一次聽說老師要調離我們這個地方,全班大部分同學都自發的到老師必經的路上去欄老師不讓老師走。可與我們有一牆之隔的另一個班,學生和老師的情感就沒有那麼融洽了。哪個班的老師是經常打學生,最嚴重的是,小孩因為下體癢癢抓了抓,那個老師以為他做下流動作,不問青紅皂白,用線把孩子的下體捆紮了起來,孩子沒法小便很痛苦。還有罵孩子笨,豬腦袋啊!也是習以為常,結果那個班老師和我們班老師一起調離的,他們班沒有一個孩子像我們這樣做的。

懲戒,作為教育工作者的一種輔助的教育手段常常被貫穿在實際教學和管理過程中。但這種管理手段和體罰是有嚴格區別的,用好了方法恰當對教育是幫助,反之把這一輔助教育手段當做主要教育手段經常使用就不怡當了,辱罵孩子就更不應該了。

那個被老師捆紮下體的孩子,即便是過去若干年,我想他都不會忘記那次屈辱的經歷吧?可能是終身難忘。

如此相同的經歷,都過去了二十年了,常某則選擇報復性毆打老師,被輿論指責無可厚非,因為它給社會,給整個教育界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維護師者尊嚴必順的。

張老師選擇諒解,也在情理之中,畢竟是自己有錯在先,確實在20年前也給孩子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現在常某能請求和解,證明他對自己因莽撞而犯下的錯已經有了認識,何不給他一次紮紮實實醒悟和改錯的機會。

老師若是能有此肚量倒是很讓人敬佩了。

老師的尊嚴要,學生的尊嚴也要。但常某已不是學生,一個成年人所做的錯事,別祈求別人能原諒自己,該自己承擔的,必須自己承擔。


奔奔起跑


“諒解書”——對醜惡的縱容

我認為,若“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的張老師發表諒解書不追究打自己的學生,是不負責任,是對法律的踐踏和對社會良知的褻瀆和對醜惡的縱容,這是因為:

第一:自古“傷人者刑”。學生已是20年後的學生而並非當年不諳世事的少年,他應該被制約,被懲戒,他應該對自己的違法行徑承擔責任。倘或打人就被老師“諒解書”輕而易舉解脫,是對法律的踐踏。

第二、拍視頻、無情謾罵、當眾毆打老師且肆無忌憚地炫耀並在互聯網散佈,不要說是對老師,即便是對任何一位公民,都應該定義為踐踏社會良知,損毀人權,完全依法夠得上尋釁滋事。

第三、“尊師重教”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即便老師屆時有過而且是大過,也當用文明的方式溝通交流或者進一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自恃20年後的壯大,霸氣十足,視當年老師為可以任意汙損、毆打、蹂躪的羔羊——謾罵、毆打、錄像、廣而告之。霸痞十足。是對千年文明的敗壞。

第四、張老師“諒解書”帶來的不追究,會毒化社會風氣

1、會毒化老師的教學風氣。

當下,獨生子女眾多,孩子任性、偏執、恃寵而驕、任性所為具有普遍性,社會大聲疾呼把“把戒尺還給教師”。

前車之鑑,後事之師。若一紙“諒解書”便輕輕鬆鬆讓打人狂徒逍遙法外,溜之大吉,即便還老師以“戒尺”,高智商的老師們誰不擔心20年後重演今天的悲劇,誰會不心存顧忌,誰能誰敢越“雷池”,“教”會不敢“嚴”,為師只能“惰”,將會出現孩子不得不被放縱恣意妄為發展的局面。

2、會毒化孩子的成長意識

反正打也打了,罵也罵了,一紙“諒解書”可以輕鬆搞定。孩子一旦被老師“規矩”,誰敢保證孩子不會潛滋暗長20年後論短長的心理。那將是十分可怕的。

3.會毒化社會風氣

“國將興必尊師而重傅”。尊師重教是我們社會流傳幾千年的優良傳統,他有利於國富民強,有利於民族復興,有利於傳統美德的弘揚和繼承。如果一紙“諒解書”就可以將肆意大罵、惡毒汙損老師的傷人者變得乾乾淨淨,社會良知的張揚,社會風氣健康從何談起?如果可以將拳頭任意向老師回屋且可以通過“諒解書”萬事大吉,教育的希望在哪裡?

“諒解書”不是高尚、大度,也不是包容,而是對社會的失責對打人者的縱容。

奉勸張老師,收回那本不該有的“諒解書”。


雲淡風輕188741386


若“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的張老師發表諒解書不追究打自已的學生,社會會有啥反應?

社會反應會是多方面的。

首先肇事者及家屬肯定會感激涕零,感謝張老師的寬宏大量,感謝張老師大人不記小人過,感謝張老師從新給予自已改過自新的機會。

反應二是中國教師行業的擔憂。今天被打的是張老師,明天被打的會不會是我?我也拉過學生的耳朵,我也拍過學生的巴掌,我也打過學生的屁股,我會不會被學生打。打學生的被打,那我罵學生的會不會也被學生打。疑慮啊!擔憂啊!教師憂心忡忡,心中不得安寧。我想,教肇事者兒女的老師更會誠惶誠恐。

反應之三:法律的嚴肅性。網上鬧得沸沸揚揚轟動全國的"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竟然被一紙諒解書擺平,簡直法律如同虛設啊!法律表示不服。

反應之四:小學生要長大才能報仇,大學生在想,只要老師對我不好,我現在就可以打回去。反正不要或少要成本,多爽!

沒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是懲惡揚善的。有些事是不舉報不追究,但罪大惡極或影響極壞的案件,即是雙方當事人想和解,一旦司法程序介入,和解也是無效的。

這個案件的起因是20年前老師打學生。老師打學生,父母打兒女,這捨得打重嗎?會打得很重嗎?若真的打重了,當時家長就會反應給學校領導而做出相應的處理。輕微的體罰,這也是一種教育方式,這只是一種對調皮搗蛋的孩子恨鐵不成鋼的發洩呀!是負責任的表現呀!若不把你當學生看,懶得管你。打你的同時老師也氣人哦!

當然,如果老師打學生太過份,超越了愛的動機,還是洩私憤,那又另當別論,可以告訴家長,告訴學校領導,甚至可以控訴到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教師資格,清除出教師隊伍。但是看你的情況也沒到那個程度啊!些許的對誰不滿,經過20年時間的沉澱也可以化解了吧!時間會撫平一切。

20年後學生打老師,竟然還稱為報仇。誰小時候沒被父母打?你小時候被你爸媽打得還少嗎?我真為你父母擔心,有朝一日你一個不開心,給你父母一頓猛捶一一報仇。天地國親師,老師是可以列入你家神龕的,打老師近似於打父母啊!是屬於大逆不道,在過去情節嚴重的話是要浸豬籠的。

更有甚者,毆師過程還要拍視頻髮網上,怕全國人民不知道,你終於報仇了。可你知道嗎?你這是激起公憤啊!全國教育戰線那麼多教師誰能容忍?你要知道,老師打學生與20年後學生打老師,輕重不一樣,性質截然不同哦!前者是愛過頭的表現,後者是復仇的舉動。視頻髮網上更是不明智之舉。

如果你打了張老師,張老師也默不作聲,既沒反應到學校又沒報警,你們私下調解協商就好。錯就錯在拍視頻髮網上,影響極壞,激起民憤,司法介入,即便本人諒解,大眾也不會諒解,教師群體更不會原諒。

敢做敢當,好自為之吧!


歐陽建高


常某當街攔截、謾罵、毆打張老師,在毆打的過程中還安排他人拍視頻,並將視頻剪輯發給他人進行炫耀,在網上瘋狂傳播,視頻的內容不僅是對老師人格的瘋狂踐踏,也是對社會公德的公然對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常某的律師的辯解不僅明顯違背了法律,違背了職業道德,違背了社會公德,不是精力用在庭審上,而是與常妻、常父和水軍一起,把互聯網作為戰場:一是通過所謂同學指控,把老師塑造成學校四大惡人! 二是通過村民點贊把常某樹立為尊老愛幼典範! 三是通過常妻哭訴,證明二十多年(常妻從常13歲就開始與常同床共枕)常某每天生活在“噩夢”中! 四是通過常父到看守所外陪常,聲聲喚兒回! 五是通過律師無視法規,公然發話常某有錯無罪! 六是庭審時製造“營救”氛圍,一旦老師出庭,群而攻之,被老師識破後,又放話稱老師心虛沒有到庭! 七是庭審時常某哭訴二十年來由於老師的行為始終噩夢連連,對老師唯一的愧疚就是兩萬元要買老師的人格尊嚴!八是再次製造陰謀論,指責有神秘人個法官擺了擺手,為後續判決不如意埋下此案有人為因素、暗箱操作的嫌疑! 九是發動水軍,製造和挑動矛盾,為後續網絡暴力積累力量! 此案已不是個案,而是社會公德+法律與網絡暴力+犯罪之間的較量!開庭審理,只是這場較量的集結號,一審判決才是真正的衝鋒號!讓我們整裝待發,準備戰鬥吧!


心如止水52201


對欒川“學生20年後攔路打老師案”的思考

一位33歲的成年人20年前被老師體罰留下陰影,20年後攔路打老師報復,這原本只是一次文革式的清算,在中國這樣的事情明的暗的好像一直都在發生,只是我們不願意去面對而已。最恐怖的是還要錄下打人視頻傳播到網絡上,讓被打的老師無處可躲。讓所有知道了這件事的大眾不得不去面對和思考,以後我們每個人在面對法律或者職業上的管理職責,是做一位勇敢擔當的蜘蛛俠還是做裝模做樣的稻草人? 老師體罰教育學生,和父母體罰教育孩子,本質都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一種管教方式,如果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方式不合適,我們可以反思也可以批評也可以立法禁止,但不能用暴力對人身進行攻擊報復。老師如果超越了管理職責範圍可以受到法律制裁也可以進行道德批判,這本無可厚非。 但是事情發生後無論打人者本人還是他的家人還有打人者的辯護律師,一直都在以打人是有原因的來詭辯推諉打人的原罪,意圖逃避打人後應受的懲罰。你打人有原因,因為被老師體罰產生了陰影,試問老師體罰你沒有原因嗎?你公然攔路打老師的囂張和惡劣,網絡傳播的快意與張揚,對被打老師及其家人產生的陰影,可以成為被打老師及其家人以後報復你和你的家人的免責理由嗎?如果是這樣的邏輯,這個社會還要什麼公理,次序,和法律?各自找個理由就可以各行其事,那樣的社會是一個理性公平正義的社會嗎?我也曾經在學校被老師體罰過,因為在課堂說話,被一位男老師上去就是一巴掌,一腳踢倒地上,當時就記得眼冒金星,恨的牙根緊咬,血往上湧,很屈辱啊,全班那麼多學生看著,我不就是多說句話嗎?至於嗎?許多年過去了,我不知道打我的老師現狀如何?我只知道當我成年後我才明白他是一位敢管教學生的老師,就這一點他就值得我的尊重。誰的年少沒有過屈辱?誰的記憶沒有過陰影?難道你確定都是別人和命運在捉弄你嗎?你確信不是你開始時犯下的小過錯和逃避後的擴大化後果嗎?正如打人者自己承認體罰原因是上課瞌睡,說明你是有良知的人,你也可以不承認有這個起因,直接就說打人老師是沒事找事就是體罰你,可以把他抹黑的更徹底。問題是一場簡單的事後報復無論說的多偉大,都只是對被打老師無力地抹黑和對打人者的低級漂白,你成為不了英雄,但你可以成為一個有良知和理性的普通人。你的良知就是你承認體罰起因是你上課瞌睡,你的良知是你在道歉信中對老師表達了歉意,請你和你的家人理性等待法院判決,不要再打輿論牌了。視頻中你的表現沒法讓人看到你所謂過去的陰影對你現在生活有多大影響?我們看到的滿屏都是被打老師的心酸和無助與淒涼,事實證明被打的老師不是權貴也不是當地惡霸,是的話捱打的就是你了。也請那位辯護律師不要再網上販賣你的法律專業知識了,你也許是法律專家,但請把你的觀點和證據對法庭展示,我不敢說,打人者及其家人的公開表態和村民聯名信是你一系列嫻熟的庭外操作,我只想說法律人的操守是社會的高層次底線和標杆,忠實於你的委託人沒有錯,但你無罪辯護的底氣確實讓人大跌眼鏡,作為律師忠實於法律和事實難道不是你作為法律人最高的準則嗎?當眾毆打他人,把打人視頻公然在網絡公開,這種明顯的主觀故意,客觀實施,對他人身體傷害和人格侮辱的行為與後果,讓你一句無罪辯護化解無形,你不覺得你是在諷刺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道德底線嗎?每個人的一生都難免犯錯誤,自然也要安靜接受懲罰,然後明白以後的路如何走?打人者如此,被打的老師也是如此,我們每個人都是如此。希望法院早日宣判,還社會一個冷思考,這樣的事件能在網上如此的熱炒讓人感覺心裡很涼。(2019年6月12日夜)


一生熱愛2011


那,我個人認為:一張老師的肚量太大了,遠遠超過了他一個鄉村小學老師的境界。二法律的角度來講,也不能容許。


雲遮日


這個沒有如果。不必作這種假設而想入菲菲。常某被追究刑事責任不是刑事自訴案件,而是公訴案件,張老師沒有報案。

張老師是精神正常的人,他是被告人尋釁行為的受害者,他不可能會諒解被告人,事實也是這樣發展的。被告人會受到何種處罰,完全取決於他的認罪態度,和張老師是否諒解他無關。


長征154442478


首先我肯定會反對這個老師做出這樣的事情,堅決不能諒解,或者完全不用理會,不用參與,也不露面,任由法院根據所掌握的證據,公道自在人心進行判決。

如果這個老師面對的是一個未成年人,他做出這樣的想法我覺得完全支持,可是他面對的是一個無奈,而且是一個道德極其敗壞的成年人。

也許有人說老師就應該大度,就應該原諒這樣的學生,畢竟是曾經是師生一場。其實我倒不那麼認為,如果曾經他的巴掌可能會讓這個老師覺得有所愧疚的話,老師也許給了他機會,但是後來事情的發酵可能就不是這個老師所想要的結果,他對你可能僅存的一點師生之情,可能早已經沒有了。所以現在是你違法了,我沒必要來為你的行為,為你的巨嬰行為替你說情,你必須為你的行為承擔責任。

其實我更希望他的牢獄之災能夠讓他更成熟。




楊鍋來了


事情根本就沒有多大,硬是越抄越大,騎驢的想下驢,而驢不停蹄,張老師能當多年的教師,人家能沒那點涵養,硬是讓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把事情弄得下不了臺,現在才是張老師的本意,張老師:令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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