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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的課後服務,是為了滿足小學生課後在校服務需求,緩解學生家長實力困難,完善社會服務體系而建立的學校服務體系。
開展小學生課後服務,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而且小學生的課後服務,都是遵循“家長自願”的原則,沒有哪一所學校的課後服務是強制實施的,而是在家長自願的前提下,向學校提交書面委託申請並報名後,才能夠享受的課後服務。學校無償提供校園內教室、運動場地、相應功能室等場所以及其他的後勤安全保障,當然還得有課後老師的無償加班。
無論是站在家長角度、學生角度、學校角度、還是社會角度,都應該大力支持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開展,並加強嚴格監管,保障學生安全。
這一舉措也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滿足新時代廣大家長對中小學校內課後服務的迫切需求。對學生有利,對家長有利,對學校有利,對社會有利,對國家有利。
小李導航
說說我家孩子的情況吧
一年級,最開始沒有延時服務時,下午3點40放學,回來做作業等等,時間還算勉強夠用。
後來學校有了延時服務,下午4點50放學,我還以為會讓孩子在學校把作業完成了再回家,結果仍然有家庭作業,這下時間就完全不夠了,作業多的時候常常做到10點、11點才結束。
看到這樣的情況,我給我家孩子說,中午吃完飯沒事的時候,能做點家庭作業就做點,孩子說;沒有時間做。開始以為是他想玩,後來有次中午接他去打疫苗,孩子說的是真的。
吃完午飯,全班開始打掃自己座位的衛生,還要擦地。做完清潔,老師開始上課、評講作業等等。差不多兩點,下午的課就開始了,還別說做作業,連爬著眯一會都沒時間。
下午延時服務有時候安排的是體育,整個人搞得精疲力盡,回家做作業有時候就睡著了。參加體育鍛煉我不反對,但這樣安排活動,完全沒考慮回家的作業任務。
孩子每天看似很忙碌,但學習效果並不太好,所以我私下減少了作業量,不交的作業只要學會了的都沒有讓他書面寫,每天都很疲倦,長此以往對孩子並沒有促進反而會影響學習進度。
而我們家長,仍然每天需要輔導所有作業,除了能晚一點接孩子,其它沒有什麼變化,時間還很趕,也容易情緒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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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學校輔導,因為不是自己的科任老師,幾個班在一起,老師。年級排班,只是寫寫作業,有的不寫,玩得開心,回家再寫。老師因為不是自己的學生,只是看著熬到放學回家。對孩子幫助不大,對老師更是一點好處沒有,上一天班,本身疲憊,還要再熬一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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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今年在昆明上高一,星期六下午8點回家,吃過飯就做作業到12點後睡覺,星期天下午4點又回到學校,晚飯後就上課到10點半。現在的初高中生學習壓力很大,除了睡覺就是上課,作業還要做到深夜。我給她報的補習班每節課收費最低80元,到現在都沒時間去上過一課。看到孩子回家,我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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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也來說說課後服務 這樣決策到了地方就大變樣了,我們這裡是農村,以前學校也開展延長班每個月收10元,一個學期48元。現在每個月收120元,一個學期480元,整整漲了12倍,而學生放學的時間還是四點沒有變化。對於我們農民來說,這是很大的一筆支出呀,家裡有兩個孩子一年就多支持了二千元。學校延時只是多了一個小時,班主任用各種方法手段要求全體學生參加,告訴我們不參加就聽不著一些講課的內容,你自己不能搞特殊化等等,總之,不參加就不行,我們有哪個家長敢得罪班主任呢?對於我們農民來講,家裡天天有家人,我們農村孩子有校車接送,根本不存在所謂沒人管孩子的問題。學校就是藉著國家的這個政策多收錢,結果錢都到了領導和班主任的腰包。據聽說,班主任要求學校給她們拿每個班級學生收費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她們的勞動補償。這麼做,我怎麼覺得是學校藉著政策辦了一個大的補課班呢!外面的補課班我們這的費用是一個月200元,但是人少就十來個孩子,時間也長大約到七八點鐘,還是自願的。這學校一補課人多呀!三十多個孩子,還是名義上的自願迫於班主任壓力,我們都得上呀!一個月一個班的收入就是大約四千左右。這難道一筆小錢嗎?而且時間只到四點教師下班。我就不明白了,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在工作時間內,為啥收那麼多錢呢!就是因為國家的這個惠民政策,讓他們有那麼大的膽量嗎?[/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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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個問題問的內容看。提問者就不是教師。沒有真正明白課後服務的受益方有哪些。簡言之,只說了表象,沒有看到後面隱藏的內容。
先不討論課後延時服務是否真正有用。這件事情真正的受益者是學校上面的教育局。這個課後延時服務很多地方都是在教育局的主管下,打著規避學校亂收費的幌子,強行委託給所謂的社會機構負責。而實際執行操作的依然是學校老師。
這些委託的機構掛一個名就要提不菲管理費,他們什麼事都不做,直接提錢走,這樣的管理費用到哪裡去了鬼才知道。課後延時服務要仔細說起來,家長學生多少還是受了益。畢竟學校老師為家長看護了孩子也傳授了文化知識和其他技能。教師也因為多付出了,有了一點微薄的補助。而真正貪得無厭的就是學校的上級主管。他們才是最大的受益者。而且是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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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還是看是否有這個需求吧!
從老師的角度:作為一線老師,我相信每個老師,尤其是年輕教師都不會認為這對自己有益。畢竟課後服務,老師沒有任何補貼,反而延長了下班時間。而且課後服務,老師也不能給孩子講題,也就是說不能通過這個時間來幫孩子做一些查漏補缺,也沒有有益於班級的成績。
從家長的角度:有些家長是因為工作忙,沒時間接孩子。孩子放學早,所以對課後服務有需求。但有些家庭,因為家裡有人接送,所以不需要這個服務。對家長而言,有需求者就有益,無需求者,可能會覺得太麻煩,浪費時間。
從學校的角度:學校也不希望增加額外的工作量,但這是上面的要求,肯定得貫徹實施。因為這畢竟是費力不討好的事情,不能補課,不能講題,只不過是看管孩子有紀律的做作業罷了。
從學生的角度:孩子在學校待一天了,肯定不想再待在學校了。如果從孩子的內心出發,他們大多是不願意接受的。只不過,對一些紀律性強的孩子來說,在學校做好作業,回家可以放心玩兒,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其實換位思考,這件事情不能說對哪一方有益。而應該去考慮是否值得去做。對有需要的家長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得用價值來衡量。無論是家長和孩子,無非都是希望對孩子的學習有幫助罷了。
很高興回答此問題,但願對你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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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的課後服務到底是受益了學生,還是家長,還是老師?
說到小學生的課後服務就不得不說到基礎教育改革。基礎教育改革中的一個重要舉措就是減輕小學生的課業負擔,而這個舉措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縮短學生的在校時間,下午放學時間提前,“課後三點半”問題由此而來。
小學生放學與家長下班之間的這一段真空時間,很多孩子“無處可去”,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社會上的報導也時有耳聞。教育部也注意到這個問題,於是一些學校開始推出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在放學後把學生在一起,安排相應的老師負責管理,在這段時間裡,學生主要是完成自己的課後作業。
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受益者主要是學生和家長。 對學生來說,學校提供場所、設施供放學生放學後在學校完成作業,而且有專門的老師負責,學生在這種環境中完成作業的效率可能也會比回家、或者去很多小飯桌高一些。而且由於其還是在學校中,學生的安全係數也會高很多。
對於家長來說,課後服務工作解決了他們不能及時來接孩子回家這個問題。孩子在學校完成作業,回家後家長的負擔也會小很多。此外,多數課後服務都是義務的,對一些家長來說,這也為他們節約了一筆送孩子去託管班的開支。 再來看老師,由於課後服務是義務的,並沒有給老師額外的加班費。教師的工作時間也由此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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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課後服務政策的出臺,是在充分考慮學校、老師、家長和學生等多方主體的利弊的情況下出臺的,如果實行的好,可能會是雙贏的局面,如果實行的不好,也有可能幾敗俱傷。
小學生課後服務政策出臺的背景是為了解決學生放學時間與家長工作下班時間差這個矛盾,既考慮到了家長和學生的需要,也考慮了現實生活中教師的社會需求,對普通的工薪階層的父母來說,無疑解決了一個家庭重大問題,單論這項政策而言,無疑是一項好政策。
但是,我們出臺的很多政策雖然從政策解讀等方面都是惠民的好政策,但真正落地實施時卻又狀況百出。對於小學生的課後服務,如果學校和教育機構解讀正確,在自願的前提下,給予公立學校教師客觀的補助,我想還是有很多人民教師願意多付出一些時間在孩子們的課後服務上,但怕就怕各地財政狀況不一,某些地方再次變相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或者單純的以支撐或者績效相威脅的自願式課後服務,如此情況下,怕教師心有怨氣,即使在課後服務時間內教課,也是心不在焉,反而耽誤孩子們的寶貴時間。
當然,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只要按部就班的實施此項政策,雙贏甚至多贏的局面還是會有的,但怕就怕某些與之有市場競爭關係的校外培訓機構藉機抄錯、造謠,矇蔽一些對政策不甚瞭解的學生家長,從而導致某些不該出現的亂象,因此校方和老師做好必要的說明和解讀工作還是很有必要的。
總之,只要政策好,老百姓還是會支持的,哪怕出些錢也比早早讓孩子參加一些私立的培訓班讓人信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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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小學在實行課後服務,下午放學比以前延遲了一節課的時間。如果把這節課讓學生做作業,每天輪流抽一名教師督促一下,讓學生把作業在學校完成,這樣既能減輕一些學生和家長的負擔,又節省了老師晚上網上作業的時間,確實讓學生和家長,老師多方受益。但有個別學校在這節課上付課或活動課,每天放學天都黑了。現在白天時間又短,學生吃完飯做完作業後要到10一一11點鐘,有時甚至到了l2點鐘。這樣不僅眈誤了老的時間,也影響了學的休息,幾頭都沒有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