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把手機帶到學校玩,班主任沒收後暫放在辦公桌,還沒通知家長就被偷盜,需要賠償嗎?

許多分教育課堂


做法是勿容懷疑的。有的學校統一規定,先通知,學生到校不能帶手機,如果不按規定做,學校統一收集存放,一學期放假後歸還。

這老師先收藏,再處理,目的是一樣的,沒有錯。

手機是學生私有財產,老師收走後,應該妥善管理,今發生被盜,班主任要及時報案,由公安機關追查,沒有破案前佔時閣下,等破案了處理,如果不能破案,老師要承擔責任


用戶92960427663


按理來說,應該賠,老師把學生的手機收繳之後,就可認為代為保管義務的開始,發生失竊,就是保管不當造成的,由此造成後果,應由老師來承擔。


星雨奇觀


偷盜者就是手機學生本人,老師先報案 ,查出手機來。


鄉音無改鬢毛衰18


這種一目瞭然的問題也要問?一個字:賠!


用戶898832961163


查詢,找不到肯定要賠。家長不要求賠就不用賠了。


吳振革


自己不注意保管。怨誰呢


手機用戶53667292427


我相信很多班主任經歷過這事,沒收的手機放到辦公室,準備鎖櫃子的時候找不見了,一般情況下就是學生自己或者是同學拿走了。


吐氣如蘭1


以前收了學生手機都小心翼翼鎖辦公室櫃子裡,等家長來拿。後來有同事也經歷了收的手機被偷的事件,就不再收學生手機了。讓他們玩吧,再三強調家長不要讓孩子帶手機學校,家長學生都不聽,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不如歸去w


別人委託你代為保管(哪怕是無償)的,都要必須承擔保管物的安全責任,何況被你沒收的。


祁連論劍


應該是學生本人拿走了,否則別人也不會拿,也不敢拿,看見了是學生來拿手機的,看不就報復老師在培一個手機。報警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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