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收到法院傳票不去?不去後果很嚴重!債權人不用為此擔心

我們都知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欠債不還的現象很常見,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債權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訴,法院就會傳票給欠債人,有些債務人為了躲避還債,收到法院傳票他也不去,這也是債權人擔心的事。而欠錢收到法院傳票不去會有什麼後果呢?看了下面介紹,相信各位債權人就不會再擔心了。

欠債人收到法院傳票不去?不去後果很嚴重!債權人不用為此擔心

傳票的責任

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文件。通常情況下,法庭傳票要求答辯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應,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該答辯人僅在法庭傳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參加法庭聽證審理。

對於一般人來說,很多人甚至一輩子都沒上過法院,那麼,如果有一天你被告知將收到法院傳票該怎麼辦呢?是不是不去就與自己沒有任何責任了呢?

欠債人收到法院傳票不去?不去後果很嚴重!債權人不用為此擔心

欠錢收到法院傳票不去有什麼後果?

1、拘傳到庭

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傳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

在程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採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規定,拘傳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所以,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須到庭參加庭審的,若你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對你實施拘傳強制你到庭。

2、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那麼結果就可想而知。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到一定期限後,就視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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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是被告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若你被起訴到法院,收到了傳票,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決。

欠錢收到法院傳票不去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法院有權將欠債人強制帶到開庭處,而且要是缺席還什麼辯護都不做的話後果就更為嚴重。所以債權人不用擔心欠債的人對傳票也視而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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