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副處有機會轉公務員副處,要不要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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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級別,建議轉過來。而且變公務員編制,多數挺難得機會,一般轉過來發展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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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肯定絕對要轉。很多人求都求不來這樣的機會,你卻在這裡瞎糾結,有什麼好糾結的,過了這個村沒這個店,此時不轉更待何時?!

事業到行政屬於逆向流動,歷來都比較難,無論是科級還是處級。因此,但凡有機會調到行政機關,事業編制人員無不爭先恐後調動,很少有人會猶豫的。

按照公務員法規定,事業副科以上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換而言之,只要在事業單位具備副科以上領導職務,能找到接收單位,都可以調動行政機關任職轉公務員。其中,科級幹部相對難度較高,流動起來不是那麼容易,而處級以上則容易多了,不過對此公務員之間的調動,比例低得可憐。由於符合調任的事業編制人員太多,為了限制條件,避免大規模事業編制人員流向行政機關,組織部門這幾年先後多次提高了事業編制人員調任的門檻,增加了一些調任資格條件,比如事業副科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必須在崗任職兩年以上才能調任;事業處級調行政機關超過45歲必須報省級組織部門批准等等,由此可見事業轉行政之難。

事業編制人員轉行政利好是顯而易見的:

第一,工資待遇會高上一大截。公務員有十三薪、車補、通訊補貼等各種福利,而事業編制人員普遍沒有,即便有比如年終績效,事業編制人員也普遍比公務員低。一年算下來,以處級為例,公務員保守要多出3萬+的收入,其中僅車補這項,處級公務員每月就要比事業處級多出1200,十二個月就是小一萬五,更遑論年終績效的差距。

第二,發展空間會更寬廣。公務員在橫向、縱向之間的流動,比如公務員調公務員,公務員調事業單位,都不存在限制,可以自由流動。而事業編制則不同,多數情況只能在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有極少數有能力有實力的人才能從事業調行政,無法像公務員那樣自由流動,存在一定的交流壁壘。而因為公務員職位普遍較多,即便同樣的級別,在行政機關也比在事業單位機會多,晉升概率大,掌握的資源多,相對而言社會地位也高。況且,公務員還有職級並行制度,即便不能提拔實職,也可以通過職務與職級並行,晉升到更高的職級,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三,退休待遇更好。這取決於退休後的級別和職務,而因為公務員比事業單位更有前途,晉升更容易,工資更高,毫無疑問退休待遇會更好。很多事業單位科處級幹部為什麼寧願從主要領導崗位退下來,不要實職也要到行政機關任職辦理退休,原因即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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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事業單位副處在編制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轉行政編制的.

1、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鍊。

2、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條規定: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並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

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並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擴展資料

事業單位副處轉行政編制的規定

1、第七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機關可以採取掛職方式選派公務員承擔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任務或者其他專項工作。

公務員在掛職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係。

2、第七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服從機關的交流決定。

公務員本人申請交流的,按照管理權限審批。

3、第七十四條 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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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斷轉,轉到公務員,你會發現有好大一片天地等著你去實現。在事業單位,升到副處,說明了你已經足夠優秀了的,正好利用這個機會,轉到公務員隊伍,若是做的不開心的話,還可以轉回到事業單位的,但是往公務員轉的機會可就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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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不簡單。你都副處了,面臨這個問題還在猶豫,說明你有可能在事業單位是業務型幹部,接觸行政事務少,平時對幹部體制不甚瞭解。這要具體來看,不能簡單答覆。首先,什麼樣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千差萬別,發展前途與公務員也大相徑庭,如果你所在事業單位正處於上升期,且前頭空間很大,建議你不要轉;如果你所要去的公務員單位發展機會大,也可以轉,這要具體看,具體比較;二是,你年齡多大了?事業單位轉公務員是有年齡要求的,要權衡“過了年齡就進不了公務員”這個事實,畢竟公務員的保障比事業單位要周全一些,如果年齡相對大了,更傾向於轉公務員;三是,一般情況,在體制內,換換崗位更有以利於發展,但又不能過於頻繁。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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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事業單位的副處轉公務員的副處這個機會的話,一般人應該是會轉的,如果是我,我也會轉的 但對於一些有實權又有好待遇的事業編的 到一個清水“衙門"副處公務員可能會遲疑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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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級別必須轉,不轉將來虧大了。

特別是不少事業單位最終都可能轉變為事業單位企業管理,可能待遇轉好也可能轉差,而公務員應穩定的多,待遇逐年提高是大概率,特別退休待遇是高於同級事業單位的。而且按目前政策,死亡的公務員官屬可領40個月的工資或退休金,而事業單位只能領20個月,這一項就是近半差距,真是活著待遇好,死後也高事業單位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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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看外在事物的變化規律。還有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你的內因。你有什麼樣的規劃呢?你想要什麼呢?擺在面前的是機會還是陷阱,不知道,也沒有研究意義。這要看你職業生涯的意圖和規劃,看你發展的方向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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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在大家扎破腦袋都想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大背景下,你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當然是抓緊轉公務員了。

這些年來,公務員這個職業一直很吃香,是很多人就業的第一選擇,每年都有大批應屆畢業生加入這個隊伍。而事業單位相對公務員來說,其火熱程度要稍遜一籌,但也是很多人的熱門選擇。

由於國家政策的收緊,同時也是為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穩定,現在在編公務員已經不能再去考國考、省考了,只能走遴選、考調這條路,而事業單位人員考公務員則不受限制,因此每年都有大批事業單位人員去考公務員,希望能夠進入公務員隊伍,以便謀求更好的發展。

因此,作為事業單位人員,你還猶豫什麼呢,既然有這個機會,為什麼不抓緊轉任公務員呢。

說實話,事業副處的級別還是很高的了,比事業副科還高兩個級別。級別越高,轉任公務員相對更容易。當然了,你作為事業副處人員,很有可能是你們事業單位的一把手,如果轉任公務員的話很有可能就要調離一把手的崗位,因此你可能在猶豫是不是要離開自己的崗位,畢竟一把手的誘惑還是挺大的。

但總得來說,我還是建議你轉任公務員,這也是為了以後更好的發展,畢竟機會也不多,抓住機會才有可能更好發展。

第一,轉任公務員待遇更好。公務員的待遇相比事業單位人員要更好,不說車補、通訊等補貼,每年的年終獎至少是由財政全額保障的,而事業單位的年終獎財政只保障一部分,另外部分需要單位自己補貼,如果單位收入有限、事業人員又多的話,就無法保證每個人的年終獎。

第二,晉升機會更大。你既然是事業副處,那你所屬的上級行政單位很可能都是正縣級及以上單位。自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出臺後,公務員晉升渠道更多了,職數也更多了,轉任公務員後,你只要符合條件,就有機會向上晉升,到你退休的時候,就算你在領導職務上沒有晉升,但在職級上,你很可能不會是副處級就退休了,而會晉升到三級調研員甚至二級調研員。但如果你要是事業副處的話,你很可能就已經到頭了,最後以事業副處的級別退休。

第三,交流機會更多。

轉任到副處級公務員後,你就是單位領導幹部,很有可能會交流到其他單位任職,進入更好的單位。交流機會的增加,也是你政治前途的良好風向標,為下一步今晉升領導職務打下堅實基礎。


谷西者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千載能逢的好機會豈能錯過?

有道是:

“有花堪折直須折,莫等無花空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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