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擴散」大同市渾源縣公安局疫情緊急通告

全縣居民:

大同市渾源縣發現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患者劉某,男,22週歲,永安鎮人,為武漢返鄉人員,據患者劉某自述及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多日排查核實,其在渾源公共場所活動軌跡為:2020年1月15日晚19:30—21:30,在渾源縣永安鎮清和園小區東20米瑞豐食府二樓與朋友聚餐;21:30—22:30,在永安鎮東大街大東方洗浴洗澡;1月17日中午,在西坊城鎮大有號村參加聶某家婚宴;1月20日中午13:30—14:00左右,在永安鎮東大街惠民農貿市場院內福建海鮮店購買海鮮;1月23日晚19:00--21:00,在嶽麓小區街面恆韻酒樓與朋友聚餐;其餘時間均與其朋友及家人在一起。為防止疫情擴散,特對以上時間段在瑞豐食府和恆韻酒樓就餐、大東方洗浴洗澡、大有號村參加聶某家婚宴、福建海鮮店購買海鮮的居民、工作人員以及全縣居民通告如下。

1、暫不要外出,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發現異常者請立即前往渾源縣人民醫院或者中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2、就診過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儘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所有與劉某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人員見《通告》後不要恐慌,首先第一時間向屬地派出所或村委(社區)報備登記;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已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如明知自己可能是病毒攜帶者仍然不登記報備,不服從衛健部門的隔離意見,隨意出入公眾場所,具有瞞報、拒不配合隔離、故意傳染他人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據《刑法》中“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從嚴追究,頂格懲處。

4、全體居民面對疫情,要充分相信政府,滿懷信心共同戰勝這次疫情,不要輕信傳言,更不可隨意捏造或擴大疫情事實,要理性發言、客觀評論,對於網上來源不明或未經查實的信息,不得隨意轉發、妄評、傳播,否則一經查實,情節輕微後果不重者,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懲處,情節嚴重者,將按照《刑法》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恐怖信息罪”嚴懲。

5、凡從武漢等重災區或途徑中轉武漢等地回到渾源的人員本著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必須主動到居住地村委(社區)或派出所登記報備,並嚴格採取居家隔離措施,否則依據有關規定將嚴肅處理。

渾源縣公安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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