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申請行政複議、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相關事項的通告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申請行政複議、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相關事項的通告


【通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申請行政複議、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相關事項的通告


為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區委和上級部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泉州市豐澤區司法局現對疫情防控期間的行政複議、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申請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請需要諮詢法律問題或人民調解相關問題的市民朋友通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電話或豐澤普法微信公眾號進行諮詢。

二、疫情防控期間,建議需要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人以郵寄、傳真、電話等方式提起復議申請(聯繫方式附後);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申請人優先採用網上申請、郵政快遞送達的方式辦理業務,即通過泉州市司法局官網、泉州公共法律服務微信公眾號、豐澤普法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在線申請。

確需到現場辦理行政複議或法律援助申請事項的,請至少提前一天通過網上或電話預約,並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護,全程佩戴口罩。進入行政複議機構辦公場所或豐澤區法律援助中心前,請配合安保人員做好體溫檢測工作。對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者,我們將暫不允許進入辦公場所辦理業務。

三、對於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隔離、治療期間,或身在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等因疫情無法及時提交行政複議申請的,適用《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二款關於“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對於行政複議審理期間,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參加行政複議的,適用《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中止行政複議。疫情防控期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三條之規定,部分案件將依法辦理中止或延期手續,辦案人員會提前與當事各方進行聯繫,請理解並予以配合。

四、疫情防控期間,接待、聯繫當事人及當事人申請糾紛調解等相關事務,豐澤區法律援助中心、豐澤區各調解組織將盡量通過微信、短信、電話等平臺和方式進行辦理,請當事人予以配合。

五、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通告

泉州市豐澤區司法局

2020年2月1日

司法行政業務辦理預約電話


行政複議機構:泉州市豐澤區溫陵北路6號4樓

聯繫電話、傳真:22172377

法律援助中心:泉州市豐澤區溫陵北路6號2樓

聯繫電話:22186620

各調解組織: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

(小章22275102)

區道路交通事故調委會

(小胡15980062872)

區訴前調委會

(小葉13625977780)

各街道、社區調委會

請諮詢區司法局人促股2217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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