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陝西農村的,我父親留下的宅基地,我和我弟對半分都建了房子,一個證怎麼分開辦證?

老董175060923


正因為你是農村的戶口,並且你父親留下的宅基地有證件,又在原莊基地上蓋了房子,這說明村委會是同意的。

其實,像你們這種情況在農村普遍存在。我建議你到村委會、鄉鎮土地管理所去諮詢一下,看一證分兩戶需要啥手續或證明。由於各地土地管理政策大同小異,具體該咋辦非專業人士還真不好說。


康麥平


我是陝西農村的,我父親留下的宅基地,我和我弟平半分都建了房,一個證怎麼分開辦證?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無論是在陝西還是在其他地方,都會有這種情況發生。你提出的問題不是太原則的問題,分開辦證應該不是太困難。
原來的宅基地,只要村裡同意你重新建設,就應當給你出具重建證明,你可以拿著這個證明,帶著身份證和戶口本,到鄉鎮土地主管部門進行審批,然後帶著這些手續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縣級土地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給矛辦理宅基地使用證明。


農村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是不能繼承的。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農村村民的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不屬於村民的私有財產,因而不能繼承。但村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隨之轉移。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已經在宅基地上建設了房屋,說明村裡已經同意你的建設。這已經成為事實,就應當依法履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手續。依法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也是法律規定的,因此必須要重新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不然就會對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按照原則來講,農村村民要新建造房屋,應當是先履行審批手續,由村民個人向村裡提出建房申請,再到鄉鎮土地管理部門履行審批手續,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待準建手續下發後,才能在審批的具體地址建造新房。等新房子建好後,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了,自然就將宅基地使用證發放給建房者。不經審批採取先建後辦證的方法,都是一種違規的行為。對這種情況的辦證,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是有一定困難的。因此,建議農民在建房時,一定要按照原則辦事,事先找村裡商量,經同意後再施工,這樣什麼事都好辦。


沐浴祥光689


過去農村的房屋都沒有房產證,只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俗稱宅基地證或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個人財產,而宅基地屬集體所有。當房屋倒塌或人為推倒後,在一定的時間內房主人未建新房,那麼宅基地使用權將會被村集體收回。

在農村有很多老房子或者祖屋,不管面積大小,通常只有一個土地使用證。而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人,常由戶主一人來代表。當戶主的後代成家後分家自立門戶,繼續居住在這個土地使用證建造的房屋裡面,是不受任何影響的。當戶主過世後,房屋是可以過戶給兒女。為公平起見,戶主的所有兒女的名字都可以寫入土地使用證裡,以證明房屋是兒女共有財產。履行這些手續,只需村裡開個證明,自己去鎮裡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變更即可。



現在農村的房屋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了。當有村民需要將老房子拆了重建,需要拿著土地使用證找村委開證明,然後拿著證明找鄉鎮國土資源部門審批,國土資源部門需要向上級部門申請審核。由於是在原址翻建,一般審核比較快,10~20個工作日便可批准。只有當批准下來之後,才能進行翻建。


也有很多兄弟幾人共用一個土地使用證,分家後需要各自在原址翻建新房的情況。這種情況,最好是先分戶,取得獨立戶口。然後拿著共用的土地使用證去國土資源部門作變更,可以在土地使用證上寫入所有兄弟的名字,也可以可根據原土地使用面積,分開辦理土地使用證。只要土地使用證合法有效,分戶成立,那麼所申請翻建的新房是可以單獨申請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也就是說在共有土地使用證上建造了幾套房房,兄弟幾人可以分開申請房產證。


鄖陽老五


具體情況千差萬別,無非是分戶和確權的問題?是否辦理相關手續是關鍵。

首先說說分戶,想要分戶的人為申請人,寫一份“分戶申請書”,經本村的村委會審核通過後蓋章確認。其次,本村村委會確認之後,再到當地派出所的戶籍管理處讓包管本地的民警籤意見,有的地方還會要求派出所所長簽字。這個時候一般要帶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以及房產證或者土地證。最後,當地戶籍科審核通過之後,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個新的戶口本。到這,分戶算是完成了。而分戶之後,就算原來的家庭有多套住宅的,多餘的也能夠確權。

你的情況只提及原來宅基地,沒談到是否確權或現在的狀況。2019年,宅基地政策面臨越來越正規嚴格的跡象。土地確權後怎麼分戶呢?

1、土地確權後農民還可以分戶,但必須達到相關的條件才可申請,比如分戶人必須具有獨立的房產證明、分戶人必須已結婚且具備獨立的經濟能力才可申請分戶。當然非獨生子女也可分戶的,但在分戶後必須搬出去獨立生活。此外,離婚夫婦在為財產爭奪也是可以分戶的,但必須提供離婚證明等相關資料才可申請,所以以後申請分戶將會越來越難。

2、土地確權後農民還可以分戶,但並不是人人都能分戶,比如像獨生子女家庭、未成年或經濟未獨立的子女、已納入拆遷或城市規劃的農村、假離婚的父母則不能分戶。

總之就是土地確權後想分戶就必須滿足分戶條件,且必須抓緊時間辦理,畢竟現在的政策一直在變,卻越到後面,申請將越來越難,乘著現在還有機會就趕緊辦了。


姚耀1188


說點看法供你參考。首先你們兄弟肯定都有自己的家庭,不知您是否分戶,也就是說各自獨立的戶口,如沒有,你們兄弟帶上原來家庭戶口薄,和個自的結婚-登記證,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領取各自的獨立的戶口簿。

這步完成,先輩宅基肯定一證一照齊全,即土地使用證和原房屋執照,各種土地政策氣候不一樣,城郊對於翻蓋房比較嚴格,必須申請獲批。邊遠:地區對翻蓋房屋擴建面積比較寬鬆。

宅基地直系親屬有繼承權,你們兄弟都有繼承權,也有權力分割先輩宅基地,況且兩個獨立家庭。

我想可拿上老宅土地使用證,房屋執照,各自獨立的戶口本,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分搳原宅基地,取得各自的土地使.證,房屋執照,說的簡單實際非常麻煩,還要實地測量,更改村宅基地臺帳等操作來起麻煩。說實在話沒有接洽人,誰願意辦,說這個你應該明白什麼意思。

但有的地區不管任何理由不再登記個人宅基地土地使用證。死凍結,想取得根本不可能。

其實你們兄弟用原來一切手續,何償不可,自家兄弟肯定東西院住著,何必傷神還傷財。拆遷徵用同樣或補償,只是單獨賣房比較麻煩。僅供叄考。


用戶遼河人家


可以分開辦理兩個房屋所有權證!

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1、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農民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3、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合法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就以上幾條充分說明你家的老人留下來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你們也是本村村民,當然也有使用權利。你們建房時如果沒有佔用宅基地以外的地方,可以進行分戶後,再向當地村委會提交分別辦理房屋產權證的申請。




小魚蝦5


如果想辦宅基地使用證,可以辦兩個戶口本,又村委會出據證明,找農村土地管理部門來測量宅基地面積,確定宅基地使用權就行,你父親留下的宅基地作廢,你和你弟弟一家再辦一個證。花個小錢,讓村委會人員出面找人測量確權就行。


火起來才是硬道理


這個要去你原村委會開證明和身份證戶口本去當地的國土部門辦理,如果辦理不了至少要村委簽名和印章,你兄妹同樣要雙方簽字蓋章才有效。


用戶1570373216338


寫一份申請註明原來宅基地的米數再註明四鄰。寫上一份變兩份的理由,然後去村委會蓋章,再然後到鎮上村鎮建設規劃中心報批即可。


用戶1575031939830


把撕開證件一個人一半,國家不多發只能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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