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銀行沒簽字卻成了53萬元的擔保人,徵信被拉黑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用戶1444385397396


你能確定自己沒有替別人去銀行擔保並且在銀行的貸款合同上簽字嗎??如果真的沒有去擔保,那你就該去找發佈這消息的銀行負責人進行溝通,並且讓它們及時取消,並對你沒參與這項擔保的情況,發佈消息進行道歉,,,。否則對你的信譽是有嚴重損害的,不光這些,如果把你拉入擔保人,你不光名譽受損,而且還有可能納入失信人名單,,,。如果貸款人還不上款,你還有連帶責任,這個款你就得替貸款人還款,這可是一個惱火的亊,,,,。

你找銀行的負責人說明情況,及時取消。對你名譽損失就小一點。如果銀行沒充足的證據證明你替人擔保並且在合同上簽字,他們會及時撤回擔保信息的。如果他們不及時取消,並且發聲明對你道歉的話。你可以找律師寫材料起訴這家銀行的具體負責人,讓他們賠償名譽損失及造成的一切經濟後果。這後果必須銀行為你承擔,,,





青幽472


在銀行沒簽字卻成了53萬元的擔保人,徵信被拉黑,只有兩個原因,要麼有人拿了你的身份證去銀行給別人擔保了貸款,要麼就是你簽字了,但是借款人還不起款了你現在不想承認。

如果這筆貸款發放的時候銀行做了面籤,應該會有照片留底的,面籤肯定需要借款人和擔保人都到場,而照片裡必然也會有擔保人在裡面,如果銀行查看留底照片後發現照片中的擔保人就是你本人,那麼就說明了你當初是來銀行簽過名的,只是現在借款還不起錢了,你怕承擔責任不想承認而已。

如果銀行查看了留底的照片後發現照片中的擔保人並非你本人,那就說明有人拿了你的身份證給別人擔保了這筆貸款,現在借款人還不起錢,你的徵信隨之也被拉黑,想要挽回你的徵信只能通過銀行跟人民銀行打申請了,如果銀行不願意你可以選擇報警,畢竟這事銀行也有一定的責任,擔保人拿著別人的身份證來擔保貸款銀行卻渾然不知,沒有核實到位,嚴重失職。

如果這筆貸款發放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都到場簽名了,但是銀行沒有拍照留底,那就向法院申請做字跡認定,認定結果若不是你的字跡,那就代表了你沒有簽名,既然沒有簽字,那就是有他人代簽了,那這筆貸款就不算你擔保的,可以通過銀行或者法院向人民銀行申請去掉被拉黑的徵信。

認定結果是你的字跡就說明你確實就是這筆貸款的擔保人,只不過如今借款人還不上錢了,不願意承認之前為借款人簽名擔保過這筆貸款,既然認定結果你就是貸款的擔保人,那現在的後果你就要自己承擔了。


夢幻財經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你完全可以找銀行理論或直接起訴銀行!!!

我遇到一個人,徵信被武漢某銀行拉黑貸不了房貸,而她確實從來沒有在武漢停留過,她直接打電話到該銀行,說10日內不解決徵信問題將起訴到法院,追究法律責I任,結果7天后再查徵信已經恢復正常啦,沒留下任何修改過的痕跡!!!😄😄😄


海闊天豐3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基本是不可能出現的!

不是一個人隨隨便便籤個字就是擔保人,如果不是本人的簽字那擔保合同根本不成立。

銀行在放貸之前,都要和借款人簽訂一系列文件,並對借款人拍照。如果有擔保人的話,還要對擔保人資信狀況進行調查,如果有配偶的話還要告知其配偶,讓夫妻雙方都要在擔保書上簽字,全程都會拍照(拿著身份證),有些更嚴格的銀行還要錄音錄像留底,以便雙方出現爭議後,拿出來對質。所以,你說的一個陌生人簽了你的字,銀行就要你承擔保證責任,說實話,這種可能性非常小。

真的發生這種事情怎麼辦?

如果真有這種事情出現,你也不用慌,因為,如果真不是你本人籤的字,銀行那邊賴著你,讓你承擔保證責任,這是不合理的,因為,說實話,你們簽訂擔保合同時你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什麼情況都不知道,所以讓你擔責這是不成立的,難不成還沒有說理的地方嗎?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筆跡鑑定,只要筆跡鑑定得出結論不是你的簽名,那麼這份擔保合同必然是不成立的,因為訂立合同時沒有你的意思表示,也就是雙方沒有達成合意,所以,連擔保合同都不成立,那麼銀行自然也不會再賴著你,甚至你還可以以此為由反訴銀行侵權,要求其賠償你的損失,你再以此申請恢復徵信。

所以如果不是你的簽字不要慌,總歸有途徑解決的,只要沒做虧心事,根本不用怕鬼敲門。


孫律在金陵


作為銀行狗,只想跟你說,拉倒吧你,你以為成為擔保人就籤個字就完了嗎?

成為擔保人,需要簽署一系列的文件,需要你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需要見原件核實複印件,並且一般都是需要身份證聯網核查。正常的銀行都不接受已婚人士單人擔保,至少需要配偶在財產共有人處簽字!

所以你說你沒簽字就變成擔保人,我是不相信的。


神經質神仙


這件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你沒有簽字的話,銀行把你作為擔保人,應該是不合適的。

不過說實話,小編認真思考了一下,感覺到還是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攤上事了。

也就是說肯定是有人冒充你的簽名,甚至把你的身份證等等給弄去了,然後把你作為擔保人。

所以你最好的辦法肯定是要把銀行作為被告給他告上法院,反正最後就會把這些的底稿都拿出來,你一看肯定暈菜了,因為別人把你的名字模仿得惟妙惟肖,現在幾乎都看不出來,如果拿到有關鑑定機構去鑑定的話,很可能鑑定機構也搞不明白,因為人家有的壞人,能夠想辦法把你作為擔保呢,肯定是認真的模仿了你的筆記,而且還把你的身份證,複印件呀,號碼呀等等各種身份信息也搞到手了。

所以平常的時候,要提醒和小心身邊的小人,有的人會有意識的,讓你給他寫寫字啊,或者說抽取你的簽名和筆記呀等等。由於他知道你也有錢,我擁有你的身份證信息,像這種情況多數都是熟人做案,而把你這些東西都搞到手以後,然後他就有目的的幫你列為擔保人,去銀行搞一大筆貸款,最後攤上事了,肯定是你啊,因為他又沒有錢還款,當晚年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總之交友需謹慎,不要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此外各種身份信息,身份證件不要隨意借給他們,更不要把複印件也交給他們,這樣的話你就會睡得踏實。

大家對這個問題怎麼看呢?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歡迎在上面搞一搞吧。

如果喜歡敬請關注,文心採露苑每天與你分享和探討,有價值有溫度有深度有角度的財經諮詢。


文心採露苑


如果你確定沒有簽字的話,就勇敢的投訴、報警、起訴銀行!

投訴

向當地省級分行、總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投訴到底,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讓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報警

這也許涉及騙貸、詐騙、偽造貸款文件等違法行為,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

起訴銀行

不論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銀行方都肯定有過失。擔保人必須是本人簽字按指紋才能生效,如果你確定沒有這樣的事,那麼肯定是有人偽造簽名,可能是借款方也可能是銀行方,可以申請做筆跡鑑定。

總結

總之,一定要合法捍衛自己的權益,不要害怕,我們普通人作為弱勢群體,其實相關部門會更多的站在我們這邊,把事情查清楚,還你一個公道。


讀毒獨310


朋友們好,看了標題感覺說的還不夠完全全面。關於53萬元,這麼重大的擔保問題,沒有說明,是否出借了相關的身份證明,個人雖然沒有簽字,是否委託過他人簽字,是否知曉這個事情?因為這也牽扯到一定的責任。需要根據具體的真實情況,確定責任,選擇解決方案,協商,是最便捷的方法。

首先,要劃清責任。


1,個人不知情,沒有簽字,也沒有出借身份證件。沒有責任。

2,個人知情,出借了身份證件,但沒有簽字,有一定的參與,相應的有一定過錯。

3,個人知情,沒有出借身份證件,也沒有簽字,沒有責任。

小結:

標題中介紹的不完全,按總體上是這三種情況。

其次,來看看,三種情況如何處理:

1,個人完全不知情,也沒有出借證件簽字。建議與信用社協商,主要內容有撤下黑名單,追究責任人,給予經濟補償。最主要的是撤下黑名單和給予經濟補償。

2,個人知情,出借了身份證,但沒有簽字。對方有明確的違規審批貸款的行為,建議協商為主,撤下黑名單,並要求補償。

3,個人知情,但沒有出借身份證,也沒有簽字。個人不存在什麼明顯的過錯,申請撤下黑名單,並要求補償。

小結:無論個人知情,不知情,只要沒有參與,都有權利要求對方補償,並撤下黑名單,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最後,來總結分析:

標題中沒有明確說明,除沒有簽字之外,是否知情,或者參與了此事。這非常重要,關係到整個問題的責任問題。

但無論如何,如果,個人沒有簽字,也沒有授權他人簽字,或出借身份證。很顯然銀行在貸款擔保人的審核上,及流程上,存在明顯的瑕疵…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實踐,,結合具體,真實的情況,雙方心平氣和的協商,有助於問題的解決。


理財迦


我在銀行沒簽字卻成了53萬元的擔保人,徵信被拉黑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沒簽字卻成為擔保人,那這個主要的爭議問題便是在於是否提供擔保的事實上面。不過,這個事實還是很容易查明的。對於銀行來說,銀行的擔保都需要簽訂擔保合同,確認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所以,只需要確認擔保合同上的簽名真實性問題。

簽名的真實性,通過筆跡鑑定便可認定。若鑑定結論確認簽名真實,那你的擔保責任可能就很難以解除。若確認簽名並非你本人所籤,那所謂的擔保責任自然便不成立。若現在案件已經進入訴訟程序或者已經判決生效,建議先複印案件材料並依法進行再審。


葉律師


沒有簽字卻莫名其妙地成了擔保人,這很有可能是被盜用身份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認定自己與銀行之間並不存在擔保關係,進而取消對自己的徵信拉黑。

根據題目所描述的情況來看,整件事情應該是這樣的。甲因為交友不慎或者粗心大意,不小心將自己的身份證給別人掌控了一段時間。掌控甲的身份證的乙沒安好心,他偷偷摸摸地拿著甲的身份證去銀行貸款,並以甲的名義為自己貸款提供擔保。而銀行也沒有進行規範操作,僅憑乙單方提供的甲的身份證,而沒有親自向甲核實,便武斷認定甲確實為乙的借款行為提供擔保。於是,銀行給乙提供貸款,同時將甲列為保證人。

後來,乙沒有如期還錢,銀行便同時向甲乙二人催收。乙本人已經完全喪失了償債能力,銀行只得全力以赴地向甲催收。面對銀行的催收,甲頓時感到大惑不解,在瞭解實情以後,便對乙感到憤怒不已。當然,甲肯定是拒絕還錢,於是銀行便拉黑了甲的徵信。那麼,甲應該如何應對呢?

首先,甲並沒有向銀行做出為乙貸款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所以他與銀行之間並不存在真實合法有效的保證擔保關係。而乙拿著甲身份證去銀行貸款的行為,屬於盜用甲的身份。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的通說觀點,盜用身份信息的,被盜用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所以,甲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認定自己與銀行之間並不存在擔保關係,同時要求銀行取消自己的徵信黑名單。

等法院做出生效判決後,甲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