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期房但房子爛尾了怎麼辦?可以停房貸嗎?

Mr_李強


一碼歸一碼。房產成爛尾房,你可以起訴開發商。如果開發商跑了,只有等政府接盤了。那真是沒辦法了,自認倒黴。如果你斷供銀行就起訴你違約拍賣你的房子。


最炫中國風—王者歸來


買期房,出現爛尾,不可以停房貸,除非你斷供。那麼銀行就為難了,要選擇拍賣你的抵押品房產但是沒法拍出。如果你不選擇斷供那麼壓力和問題就在你這一邊。

我們這裡就有一個物業,爛尾很多年了,這個物業原本是我們市中心非常好的地段,樓價也是當時房價最高的,但是從13年開始爛尾,建安工程都沒辦法完工。市政府介入協調多次,依舊爛尾。無法完成建安工程,無法驗收,購房者一邊無法收樓,一邊房貸需要正常支付。其中,一樓店面是蘇寧和銀行的物業,同樣爛尾至今,因為沒法驗收沒法收樓。中間市政府協調過多次,每年都有大量的購房者去政府請願鬧事,每次都是政府協調了相關的開發商承接爛尾工程,但是沒過多久又再次停工,就這樣,一直爛尾至今。現在已經有大約30%的住戶強行入住。

從開發商爛尾來說,一般是杆槓斷裂,或者資不抵債,或者跑路,我們這個爛尾就是開發商跑路了,具體詳情沒有看到更進一步的說明。

而作為購房者而言,如果你買到爛尾樓,本身和銀行關係並不大:這是你和開發商之間的糾紛,與銀行無關,而銀行在你支付首付,並且以期房作為按揭擔保之後才放款。對於銀行來說,貸款是“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係”,開發商並沒有在這個過程中參與。而開發商跑路或者爛尾自然也和銀行沒有關係。可以試想,全部購房者大約2000戶,集體出現面對這個爛尾問題,肯定大家處境都是一樣的:一邊要還貸,一邊無法收樓,產權也無法過戶。也就是光出錢沒有任何等價回報。

作為購房者,如果你選擇斷供,那麼銀行會進入“不良資產”處置程序,即進入司法訴訟,法院肯定按照貸款合同裁判,判購房者違約,必須繼續還貸或者拍賣你的抵押物——爛尾樓產權。而如果你選擇斷供,那麼你的信用就會上徵信黑名單,未來你繼續貸款就會受到嚴重影響;而如果你選擇斷供進入司法訴訟,那麼銀行就非常為難,因為爛尾樓是無法拍賣成功的——只有一種可能,比如你的爛尾樓產權價值100萬最終拍賣價格10萬——有人願意以10萬價格賭其未來爛尾解決。那麼,對銀行來說不良變壞賬,拍賣之後合同結束。銀行受損,購房者受損——損失首付和已還貸的資金以及損失信用上徵信黑名單,未來貸款受限。

因此,買房的風險非常大,還是需要考察開發商的資質以及實力,如果不是全國性的開發商,是地區或者當地的開發商,就要非常謹慎,在房地產調控週期裡,地方的小開發商非常容易受到調控的打擊而倒閉。而作為一般購房者,你是沒有能力和足夠的信息去評估一個開發商的資產負債表是否安全,只能以開發商的規模和品牌去評估。

總結起來,這是一個市場經濟行為,正常的市場經濟風險,只不過對於遇到爛尾的購房者而言,等於一輩子的財富被爛尾禍害了,沒有其他選項,只能看當地政府是否出面協調或者劃斷。


屠龍刀fei0598


身為一個在建築管理部門工作20多年的業內人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買期房爛尾這事雖然不常見,但也不鮮見,一旦遇到了,會糟心無比,畢竟買房子動輒用百萬元,一旦打了水漂,能不慌嗎?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爛尾樓的出現,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導致工程停工。開發商有別的重大違法行為,比如違反建築規劃,增加容積率,或者質量有重大隱患等等,也容易導致工程被勒令整改,乃至無限期停工。

那麼,買了期房,不幸房子爛尾了,復建遙遙無期,作為貸款買房的業主,可以要求停房貸嗎?

答案是否定的,不能停房貸,除非你豁出去無所謂了!

但是現在的信用社會,信用破裂會導致你寸步難行,付出的代價可能要超過你的承受能力,而且不排除銀行走法律程序起訴你的可能。

可能你會想不通,覺得很委屈,房子都爛尾了,房貸憑什麼要還呢?這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嗎?

其實,關鍵原因在於,購房者、銀行、開發商三方互籤合同,購房者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開發商無關係,貸款合同裡一般沒有爛尾的條款。同樣,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雙方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和銀行也沒有什麼關係。

所以,樓盤爛尾了,購房者只能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來追索權益,並不影響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的效力,仍然是要執行的。

試想一下,銀行放貸之後,錢款已經給了開發商,樓盤爛尾了,和銀行有什麼關係呢?這不是轉嫁損失給銀行嗎?畢竟銀行也付出了真金白銀。因此,即使樓盤爛尾了,購房者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在法律上仍然有效的。

那麼,買了期房,不幸樓盤爛尾了,我們該怎麼做呢?一是找開發商協商解決,要求開發商儘快復工,延期交房的話要給予購房者賠償,一切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來;二是找當地主管部門解決,或者求助於新聞媒體。

這個提問也警示我們,買期房是有風險的,儘量不要買期房,或者買實力雄厚的大開發商建的樓盤,不容易爛尾。


李中東


最近,有網友哭訴,他好不容易積攢了點錢,為了節省資金就選擇購買開發商期房,但是沒過半年,該開發商因資金斷裂而出現了爛尾樓,但是這位購房者卻已經與銀行簽了購房協議。現在是期房沒有變現房,人沒辦法住進去,卻還要每個月按時償還銀行高額的住房貸款。這位購房者詢問是否可以停止還貸行為?

通常出現爛尾樓的情況,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導致工程停工。開發商有別的重大違法行為,比如違反建築規劃,增加容積率,或者質量有重大隱患等等,也容易導致工程被勒令整改,乃至無限期停工。

不過,即使買期房出現爛尾結果,銀行貸款還是要償還的:一方面,購房者是與銀行簽署的購房協議,還是要按照協議上約定,每月償還。因為購房者是與開發商籤的期房協議,沒有得到正常的履行,這與銀行沒有關係。從契約精神來講,與開發商的糾紛可以打官司,別糾纏到銀行身上。另一方面,如果買了期房遇到爛尾情況,購房者棄房斷供,會上失信人榜單,不僅影響自己出行,明明有理的事情變得沒理了。

那麼,買了期房之後,房子出現爛尾情況,該怎麼辦呢?第一,購房者遇到此類事件,要保留所有合同資料,可以與開發商方面,相關的銀行方面、保險公司方面進行交涉。如果期房爛尾只是暫時的,後面開發商還會繼續將房產完工的,那該還的房貸還是要還下去。

第二,與還貸銀行方面進行溝通,看看銀行方面怎麼説。由貸款銀行出面與開發商溝通,如果爛尾情況是長期性的。就要看看能否先停止期房購房合同,銀行房貸合同也可以終止。因為,房子爛尾樓盤已經拿不到現房,如果再繼續還貸已經沒有意義。

第三,如果開發商無力處置爛尾樓,購房者可以通過當地的媒體,把這個爛尾樓事件通報出來。希望由當地政府出面,要麼讓銀行繼續注資,讓開發商把房產項目給完成了,要麼由另外資質良好的開發商來接盤,妥善完成房產項目,繼續履行之前所籤的房地產合同。目前,商品房出現爛尾現象主要是在三四線城市,一二線城市並不多見。

買了期房出現了爛尾樓情況怎麼辦?因為一邊還著房貸,一邊卻還是購買了期房無法入住,這對於多數人來説是一種折磨。儘管如此,銀行的房貸一定要按時償還,同時,購房者既可以與開發商方面進行交涉,看看有無恢復建房的可能。如果爛尾樓盤已經爛掉了,可以要求貸款銀行出面,要求開發商先與購房者解除購買期房合同,然後再回來解除房貸合同。當然,如果各種辦法都沒有用,那只有通過當地媒體,讓政府部門出面協商,安排相關解決主案。總之,一看到期房爛尾樓就棄房斷供,肯定不是明智的選擇。


不執著財經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你買的房子爛尾了,但是絕對不可以停房貸。為什麼呢?大體原因有以下兩點。



第一,我們的合同履約關係是我們買房和開發商建立了合約關係,那麼我們房貸的話是和銀行產生了合約關係。所以說在這裡是有倆兩部分合約組成的兩種合同關係。所以說我們買房爛尾了,指的是我們和開發商之間的合同,開發商違約。而我們和銀行之間建立的借貸關係,這點是我們和我們個人和銀行之間雙方的一個借貸關係,開發商只是以及產品作為擔保,那麼我們就不能夠進行停貸不過一旦停貸的話,銀行就會找我們,而不是找開發商。

第二點基於第一點我們說了所有的銀行借貸關係是我們和引發銀行之間的一種企業借貸契約,那麼我們如果一旦停貸的話,會給我們的徵信造成很多的不良影響。



一旦出現這種問題的話,應該如何進行一種維權呢?我的個人的建議是:

第一點:保管好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認真閱讀相關的違約條款。如果開發商爛尾跑路了,那麼我們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起訴來進行維權。

第二點,可以找銀行相關人員進行協商並進行共同維權。

第三點找新聞媒體進行維權也是我們最常見的一種最有效的維權方式。



總得來說遇到樓盤爛尾,算我們個人運氣不好,那麼出現這種情況以後呢,我們絕對不可以斷貸。


超哥說房產


按揭買了期房後爛尾,這是一個比較複雜又非常棘手的問題。購房者不可以停止還款,因為一旦斷供,購房人就從受害者變成了違約者,要承擔法律後果。但是,購房人可以通過解除合同的方式,實現停貸的目的。

按揭購房涉及到購房人、開發商、銀行之間複雜的法律關係,至少包括了以下關係:

1、購房人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係;

2、購房人與銀行之間的資金借貸合同關係;

3、開發商與銀行之間關於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對購房人貸款償還責任的對銀行的擔保關係;

4、銀行與開發商之間同意對預售項目提貸款的合同關係。

因此,如果期房爛尾超過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限,購房人可以申請催告,並在催告三個月後申請解除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再申請解除與銀行之間的貸款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致使商品房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申請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因此,只要解除了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申請解除與銀行之間的貸款合同,從而達到停貸的目的。


小豬房論


買房遇到爛尾就已經是很倒黴了,更倒黴的是銀行還有大量的貸款沒還。面對貸款的壓力很多人都會以為自己果斷放棄就可以避免自己更大的損失。斷供就成為了不少人想要的選擇。但是遇到爛尾樓一句斷供就沒事了嗎?



房貸並不等於房子

很多人喜歡把房貸和房子聯繫在一起,其實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子不等於房貸,房貸也不是房子。為什麼這樣說呢?在房貸的過程中我們的房子只是作為貸款的抵押物而已,我們並不是就這一套房貸款,而是用這套房子抵押貸款。當時銀行在核算這套房子的價值時,房子是按照購房合同的價值核算的。但是如果房子爛尾那就相當於只是一堆鋼筋混凝土而已。房子的價值自然下降了。這個時候的房子價值並不等於貸款的金額,因此短供不能實現以房抵債!

斷供還要掏錢

如果我們執意要斷供,那麼房子就會重新核算成本或者拿來拍賣。但是爛尾樓當中的房子到底能值多少錢誰也說不好。如果我們以房價的70%從銀行貸款,那麼這套爛尾的房子一定值不了這麼多錢。隨後房子鑰匙能賣掉就能折一部分的現金,剩下的部分就要我們個人補齊。如果房子賣不掉,那麼斷供之後的剩餘貸款還得我們自己補上。

因此,就算我們買的房子爛尾了我們也不能斷供,斷供之後還要支付相應的欠款。所以我們遇到房子爛尾的情況還需要繼續還貸,貸款是跟著我們個人走的,並不是跟著房子走的。房子與貸款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如果我們繼續還貸,可能終有一日爛尾的樓盤能夠起死回生。但如果我們就此斷供,那麼我們最終什麼也留不下的。


房產老J


必須正常還款。為什麼不管房價漲跌(甚至爛尾),銀行的錢必須正常還呢?理由有下:

1,你買開發商的房屋,正常是你出錢,他們出房。雙方是簡單的買賣合同關係,類似於我們去菜市場買菜。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開始出現我錢不夠,但又想買房。這時合法高利貸來了(銀行),你錢不夠,我可以借給你,但你要分期還款給我,五年不夠,三十年(現在最高可貸三十年了)。你必須要房子抵押給我,還要籤各種擔保。這是典型的借款合同關係。好了,錢借給你了,加上自己湊的首付,出錢給開發商,開發商給你房屋(當然要過戶)。這時,你與開發商的買賣關係結束。如確係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問題甚至過不了戶,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要違約金同時要求退房還款,但事實上能讓房屋爛尾的開發商本來就資金斷流很多直接跑路,維權之路不得而知。

2,房子開始正常按揭,你開始正常每月還銀行的錢。突然,假使有一天,比方說本來房屋市值總價100,跌到60(甚至爛尾)。而你還欠銀行大約70,但這又跟銀行有什麼關係呢。你跟銀行籤的是借款啊,就算跌到50,你也要正常還款。有人不甘心了,棄房斷供。銀行會第一時間查封拍賣房產,所得房款不夠還可以向借款人(你)及擔保人追償。還清,相安無事!還不清,列入黑名單,人財兩空。08年美國金融危機怎麼來的,次貸危機怎麼來的,講的就是上述這種情況。

綜上,買房應當量力而為如確實要買最好買大開發商的房屋,經濟下行時期,儘量降槓桿而不是瘋狂加槓桿做炒房客的接盤俠,世上沒有隻上揚的商品,就如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一樣。各位安好!


寶君普法平臺


看到你的標題,也看了很多評論,都是不建議斷供,會影響以後貸款之類的信用,但是這是基於法律上程序,但事實上我沒有見過真正的斷供的後果,也沒有聽說過。

我的建議是題主不如嘗試一下,斷供後會出現什麼結果,斷供後,銀行會走法律程序,拍賣你買的“爛尾樓”,另外沒有還上的欠款,銀行在沒有財產可執行的情況下會作壞賬處理(銀行有一個壞賬率,是用利潤抵扣的),所以,在沒有結果出來之前,我的建議是把結果逼出來,看看到底會如何。


南方不冷321


買了期房,可是房子出現爛尾樓,是不可以停止歸還銀行房貸的。

銀行房貸跟爛尾不存在任何的關聯度,房子爛尾是違規挪用資金,或者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也可能是存在一些糾紛導致的,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而不是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矛盾。這是兩個不相干的事件。

銀行房貸雖然是以期房作為抵押的,但銀行也會對購房者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需要購房者有穩定的收入,而且只會給出穩定收入的50%最高貸款額度,如果購房者停止月供,銀行就會起訴購房者,要求購房者履行合同,保證按月還貸,如果購房者不履行法院判決,就會終止合同,並要求購房者提前還貸,並把購房者送到徵信黑名單上去,以後購房者就別想拿到銀行貸款了,另外還會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甚至打進老賴名單,也就是被執行失信人名單,搞得寸步難行。

面對爛尾樓,購房者是很委屈,也很惱火,花了錢,沒有房子,只能通過行政投訴或者司法起訴,向地產開發商主張自己的權利,可是一旦爛尾,開發商要麼跑路,要麼就是破產,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即使贏了官司也會輸了錢,最好辦法是引進新的開發商,對開發項目進行重組,注入資金,重新啟動項目開發,但這往往需要政府出面協調,因此購房者更多需要與主管部門聯繫,加強項目的重組管理,儘快重新啟動項目施工,爛尾時間越長,損失越大。

期房銷售,是把風險留給了購房者,停止期房銷售,是解決爛尾樓最佳辦法,可是很多地方為了房價穩定,根本不願意執行期房銷售。

全國各地不少地方都有爛尾樓,購房者損失慘重,但顯得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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