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不交费的业主是全部一起诉讼还是一个一个起诉,为什么?

暴雨大哥44458313


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不交费的业主,可以将所有欠费业主列为被告一同起诉,同时审理。

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由开发商委托的,由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业服务合同,多数情况下在购房合同网签时或者业主入伙时,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会提供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复印文本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业主签字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以未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而拒绝交纳物业费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小猪房论


尽管说题主说物业与业主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但是由于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所以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并不能成为业主不缴费的正当理由

关于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的问题,我们首先应当注意的是,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且这是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方的合同主要义务之一。所以,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针对业主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是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等地方法规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具体的方式可能有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至于这两种方式的选择,并不一定是二选一的,需要结合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诉讼或仲裁,则物业公司可以择一进行维权;如果合同中明确将争议解决的方式特定位诉讼或者是仲裁,那么,物权公司就应当用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物业公司起诉不缴费的业主,是可以选择将每一个不缴费业主单独作为被告分别起诉或者将不缴费业主作为共同被告一同起诉的,前者即问题中所说的一个一个告,后者即一起诉讼。但是实务中,法院针对这种起诉多位当事人的,即便是分开起诉,也往往会从节约审判资源的角度进行合并审理。


刘辉律师


不管是“

物业公司一起起诉小区全部不交费的业主”还是“物业公司一个一个起诉不交费的业主”,最后都会合并审理,属于合理运用司法资源,节约司法资源。

并且前期物业并不是说合同到期就自动解决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了,因为如果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是没有聘请新的物业公司的情况下,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可以与开发商继续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虽然你们业主没有续签,但可能是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续签的。

所以你们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要补交物业费,如果你们想要更换物业服务公司需要尽快成立业主会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公开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业主对于小区服务没有责任感,没有人牵头召开业主大会事宜,导致一拖再拖,直到不能容忍物业服务水平拒交物业费。


东友律师团


取消物业公司,还居民一个和谐环境。街道派人打扫卫生,园林负责小区绿化,增加一点卫生费。


登高望远行


如果物业对小区业主集体起诉,败诉机会大些,因为大众一齐举证物业,物业方就难以抵赖,有律师撑腰都无用。

如果物业对业主 各个起诉,业主就势单力 薄,物业会运用各种手段对付业主。

因此小区业主要团结,维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


生活科枝领域创作


物业与业主,在法律层面是双方当事人。我们国家多部法都有规定。双方当事清楚,构成司法程序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条件。问题是双方当事人能否构成法定的当事人双方,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本案的当事人,必须是业主大会通过的物业管理合同,依据合同招聘的物业,才构成本案双方当事人。物业公司如果属合同招聘的物业,一般不存在业主不交费现象,即便有,一物业可以向业委会反应,让业委会催交,仍不交,物业可依合同起诉不交费业主,追缴!

如果没有合同,物业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那有资格向法院起诉呢!


溪山山人


业主也好,物业也罢,最好学习法律常识,不做法盲,懂法,知法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或许请教于律师,胡搅蛮缠最终受伤的还是自己。


幸福太贵203169942


谁能告诉我物业做的不好,不公布财务,或者公布明显作假的财务,个体业主如何维权?只能通过所谓的人被他们买通的业委会吧


吐槽土鳖


都不缴费,物业肯定撤,百分之七十的都缴费,剩下的肯定是起诉。一次起诉多少。看物业心情。法院判的依据也很简单,半数以上的都缴费,那不缴的多半是判你补缴。半数以上不缴。物业也不敢起诉。直接撤出小区了。


一窝土鸡


既然催缴并要起诉,肯定跟业主委员会有合同存在,只不过不跟每个业主签这个合同。这个通告滞纳金就违背国家法律条款,法院绝不支持。起诉是一个个开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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