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了還原房,房產證還沒拿到,婚後拿到房產證算不算共同財產?

小時光


1.婚前個人全款購買房屋,婚後拿到房產證並登記在購買人一人名下的,視為個人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一人出資首付款購買房屋,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分割時:房屋歸出資人所有,出資人給予另一方補償。


董西文律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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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全款購買還原房,登記於個人名下,婚後獨立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即使婚後取得房產證,視為個人財產。

2.婚前僅個人支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僅登記於支付首付一方名下, 依然視為個人財產,但共同支付的部分需要補償一半給另一方。

3.婚前全款購買或者婚前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後登記在雙方的名義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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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應該不算,如果覺得不放心的話,可以去開個證明公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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