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對一個人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案底”對一個人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經常有人諮詢“案底”的事情,特別是對一些未成年犯罪,家長比較擔心的是,孩子會不會留下“案底”?

“案底”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案底指某人過去違法犯罪行為的記錄。如果某人犯罪,他的犯罪記錄將永久保存在公安機關係統裡。那麼,案底有什麼用呢?

一、作為公安機關調查的數據庫數據。公安機關在辦案時,可以從系統裡對有案底的人進行排查。

二、作為認定“前科”、“累犯”的依據。前科的範圍比累犯廣,一個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後,如果構成累犯,法院應當從重處罰。如果只是前科,可以作為法院酌定重罰的理由。

三、是公安機關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依據。

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的場合還是挺多的。在部分企業招聘、公務員錄取時的政審、從事某種特點行業、特定工作、特殊崗位時,有關單位是需要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比如要從事國有企業重要部門或者重要崗位人員、律師、拍賣師、法官、檢察官,人民法院書記員、鐵路專運輪換人員(列車員、餐車服務員、乘務廚師、檢車員、車電員、發電車乘務員)、中國人民銀行行員、民用航空安檢工作的人員、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等職業。

再比如移民,許多國家都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也就是說,一個有案底的人,是無法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這樣他在移民時會受到很大的限制。

四、關於未成年人“案底”的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也就是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未成年人的案底是封存的,公安機關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是不會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

通過對“案底”的瞭解,希望每個公民都能遵守法律,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否則一旦留有案底,不僅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且在許多情況下,人生會喪失一些機會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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