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錄取的學校職工 竟有“案底”?

“結果出來了,查詢發現有1人曾因引誘、容留、介紹賣淫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5日。”近日,天台縣檢察院未檢辦檢察官向縣教育局安全科送達了第一批擬入職學校人員查詢結果通知單。在收到查詢結果後,縣教育局聯絡人及時作出處理意見,“因為要密切接觸未成年人,慎重起見,學校要提高標準,不錄用此類人員,不能增加安全風險。”

  隨著境內疫情的不斷好轉,社會生產生活迴歸正軌,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復學在即。天台縣檢察院聯合天台縣教育局、縣公安局適時出臺《天台縣教職員工入職查詢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臺州市範圍內率先運行教職員工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機制,通過落實落細高檢院“一號檢察建議”,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助力疫情防控下的安全復學。

  《辦法》規定的查詢對象涵蓋在校園內工作的所有教職員工,不僅包括新招錄、聘用的教學人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新人”,今後還將進一步對已在職的“老人”進行信息核查,以最大查詢範圍實現最大程度防範,確保查詢對象“全員化”。

  《辦法》將刑事領域犯罪、行政領域違法以及高發案風險領域人員一併納入校園“禁入”範圍,實現“案底”範圍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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