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買了一套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歸我嗎?

徒勞龍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在農村買一套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歸我嗎?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

大家都知道,農村人是可以到城市裡買房子居住生活,但城裡人是不可以在農村買房生活。自從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以後,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是越來越嚴格,要求農村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而且將農村宅基地重新進行了確認和確定,更加明確了農村宅基地的隸屬關係和使用權限。

再一個,農村宅基地以及房屋的轉讓也是有條件限制的。宅基地和房屋轉讓時受讓人和轉讓人必須是農村村集體之內的成員,且轉讓人是一戶多宅或者是即將要搬遷的農戶,受讓人必須滿足農村宅基地的申請條件,並且轉讓手續得經過村委會的同意和鄉鎮府的審核批准。另外,轉讓時宅基地和房屋必須一同轉讓,不得分開轉讓。

所以說,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轉讓必須要在一起,不存在只轉讓房屋而不轉讓宅基地的說法。


農民小席


關於個人農村裡面買了房屋,土地使用權最終歸誰來說,大家的認識應該都是比較模糊的, 根據國家物權法規定,農村的所有土地都歸村集體所有,只有土地的使用權歸村民個人。宅基地是依附在宅基地所在的農村戶口之下。如果不是該村戶口,不建議買賣,因為不是不存戶口購買的話不會得到法律上的認可,嚴格的說這是違法的買賣。


購買農村宅基最好不就是本村的

如果你不是本村戶口,即便是在購買的房屋房的協議書上,明確註明土地一起轉讓給給你也是不行的。第一這個交易本身就是違法的,第二土地是村集體的,這個合同最後也是無效的。個人建議要麼終止交易,要麼先把戶口落到村裡明確權力再進行交易。


下面附上宅基地使用權的相關法規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大家購買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規定進行,能想到的基本就這些了,希望能達到題主的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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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家姐夫


這個要看當地村裡有什麼具體政策規定,一般你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過戶首先了解一個概念:農村宅基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地上房屋所有權。按照國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宅基地所有權各位就別理它了,那是集體或者是國家的。過戶其實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用益物權的權利轉移並不能通過遺產繼承的方式來轉移,而是要受讓人首先要擁有法律規定的條件。而宅基地使用權的前提條件就是,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說人話就是你得有當地農村戶口。其次,房屋的所有權過戶也有法律的依據。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交上述材料提出申請:二受理;三公告;四審核;五收費;六記載於登記簿;七發證。


小崔一家人的北漂生活


在農村裡面買了一套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不歸自己呢?

其實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之前一直都在討論,或者說對於這個問題一直都有著疑問和爭議。

宅基地使用法裡面已經規定了。

根據相關的法律,宅基地使用法裡面已經是明確的規定了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使用權。

所以基於這個問題來看,你想要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是得看看你是否屬於這個農村裡面。

你的戶口在不在這個農村裡面,那麼如果戶口不在這個農村裡面,你是沒有辦法獲取宅基地的使用權的。

有的人又會問了,那我都買了這個房子,宅基地怎麼會不歸我使用呢?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也沒辦法解釋太多,你去看宅基地法就好了。

合法購買房子。

假如你通過合法的手續來買到這個房子這個時候也是不能夠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

就算你合法購買這個房子,被法律上面認可了,那麼你購買這個房子只是房子的主體使用權都歸你所有,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卻不歸你。

辦理房產證,宅基地證卻辦理不了。對於這個問題,會有不同的解釋方式方法,但是總體而言,我們覺得當你購買房子的時候,就應該是房子的問題,並不牽涉到宅基地的問題。


除非宅基地證能夠過戶。

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個人覺得,如果想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那麼這個時候除非你能夠針對於宅基地證件上的名字能夠給你過戶。

這種情況是可以擁有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比如說你的戶口是農村裡面也是當地農村,那麼這個時候你沒有宅基地,但是你購買了別人的房子,這種情況之下,你可以將他的宅基地給你過戶到你名下。

假如過戶成功,你擁有了宅基地證,那麼這個時候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當然就歸你所有,如果不是這個問題來看,那麼就沒辦法取得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農人莫小道


在歸與不歸兩者之間,在此地混的好,人緣關係融洽,沒有人提出異議,你就沒有麻煩。如果人品有問題,周圍關係不好,有些問題不會處理,這個村民小組的小組長都有權收回你的宅基地,因為一,農村宅基地嚴禁買賣,二,農村宅基地的權屬歸村民小組集體所有,三,村民組長說你的這處宅基地獲得不合法,那肯定是不合法,讓你交出來你就要交出來,否則法院見。

所以說,你一定在這個地方做個好人,和周圍搞好關係,這樣就會皆大歡喜了。

我這可不是嚇唬你喲!

千萬不要在這裝逼,要知道強龍不壓地頭蛇。


痴騎朽翁


只要是通過合法途徑,在農村買的房屋,一切手續合規的話,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肯定歸你所有。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目前農村的房屋是不允許隨便買賣的,只有符合條件的買受方,才能買農村的房屋,才可以過戶到自己名下,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當然這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歸自己了。



前些年農村房屋的買賣相對鬆散,基本上處於你情我願的情況之下。錢花到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也不管買房人的戶口和身份。近幾年,隨著農村土地管理越來越嚴,特別是實行了一戶一宅政策之後,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有了限制,房子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了。

想買農村的房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大家都知道,農村過去蓋房子時,宅基地都是向上級主管部門遞交申請材料,等到審批合格後,才可建房。所以,房屋的建造完全是個人出資,其產權也是個人所有。而宅基地屬於集體財產,申批的宅基地我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己。



實行一戶一宅政策之後,只有未滿足一戶一宅政策的人家才有重新建房的權利。而大多數地方,農村建房不再批新宅基地,而是利用那些空閒宅基地或拆舊建新。所以很多一戶多宅的人家將多餘的房屋賣掉,但買受人必須得是本村戶口,並且尚未滿足一戶一宅的條件。


對於戶口不在村裡,或名下有房的同村人,是不能作為房屋買受方來購買農村房屋的。

所以,你能夠購買農村的房屋,首先要符合購房條件。既是該村集體組織成員,又沒有滿足一戶一宅的基本條件。那麼,你買來房屋後,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歸你所有。


建行漸遠


地隨房走”是城鎮私有房屋的情況。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房隨地走”,誰的宅基地一般人都宅基地上房屋就是誰的。2.宅基地不能繼承。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土地的一種使用的權利。是本集體成員的權利,喪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或已經轉讓的就喪失宅基地使用權。另外宅基地使用權不是所有權,因此它是不可繼承的,但可轉讓。3.遺囑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不能處理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宅基地,承包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所有權,不能遺囑繼承。



蘇北劉三妹


在農村購買一套房屋,使用權當然有了,這是毋庸置疑的。前提就是要有合法的手續和書面合同或者協議。

同時,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擁有權是兩碼事。

在我的老家農村裡的宅基地,都是集體免費分配的。每家每戶一個兒子有一處宅基地,加上老人一套就是兩處宅基地擁有權。

那麼在建好房屋,出售了房屋,這個房子的使用權就歸購買者,宅基地擁有權實際上還是原所有人。

現在最近幾年,都已經辦理了確權,土地和宅基地房屋都有了正規的法律手續。也就是說,在今後的生活中,我們的土地和房屋都可以合法的轉讓抵押貸款。

好了以上內容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我是楊楊,喜歡的朋友給個關注吧。


楊楊vlong


第一,就目前的政策而言,通過購買農房要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應符合以下條件:

  1. 購買人具有農房所在村的農村戶口;

  2. 購買人屬於該村的無房戶(無產權農房,與是否有商品房無關)或原有農房宅基地面積未達到“一戶一宅”規定的標準(如規定可使用150平方米的宅基地,而實際只有80平方米,可通過購買來進行遷建或補足,補足的需與原農房能連在一起)或屬於政府確定的地質災害、扶貧搬遷戶;

  3. 該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並認可這一農房交易行為。

特別提醒:未滿足上列條件的,其農房交易行為都是不合法的,是私下的農房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不能進行產權過戶,購買人也不能擁有報憂購買農房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極易發生經濟糾紛,特別是在涉及農房拆遷以新農村規劃建設、宅基地改革全面鋪開時,其經濟都有可能隨時爆發。

第二,案例分享:不想買個不定時的“炸彈”,就必須得依法。

(一)跨村買房,合同無效。這是筆者親自處理的一個案例,因問題發現得早,未造成任何麻煩和損失。筆者所在地的一個村正在修建農民集中建房點,因靠近場鎮條件相對較好,就有另一村的人想購買建房戶的農房,於是來諮詢產權辦理的問題。因最基本的資格條件不具備,即使買了,即使私下有買賣協議,也是無效的合同或協議,也辦不了房產證,永遠都是一個問題。於是交待清楚政策後,諮詢的當事人就打消了買房的念頭。

(二)私下購買農民新村的房屋,留下“後遺症”。這種情況各地就比較多了,不同村的、非農戶口的不少人都買這類農房。這裡就舉一個筆者朋友的案例。筆者這一朋友是非農戶口人員,因比較喜歡農村的生活,於是就購買了離城區不遠的一個農民新村的農房,但至今也沒有進行產權過戶,只是雙方寫了一個農房買賣協議,筆者這一朋友也一直想將農房買賣協議送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但很困難,又想改成長期租賃農房的協議形式,但又有一個最長租賃時間20年的限制,所以目前是“卡”著的,留下了“後遺症”。

綜上所述,在農房及宅基地管理愈加規範和嚴格的今天,通過合法的途徑購買農房,才能避免買個不定時的“炸彈”,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問: 在農村買了一套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歸我嗎?

答:在農村買房,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不歸你取決於你購買的房屋宅基地性質以及購買人的戶口。

農村的房屋有兩種不同的宅基地性質,一種是集體所有權的宅基地,一種是政府批准的農村國有住房建設用地。

城市人購買農村集體所有權將宅基地自建房是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的。

農村集體所有權的宅基地自建房,只有戶口在本村的村民才有宅基地使用權,外村人和城市人不能購買農村集體所有權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即使購買了也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購買的房屋不能申請宅基地新建、擴建、改建,當然購買的房屋是不影響居住使用的,但無法辦理宅基地確權登記,房屋也無法辦理產權證書。只有本村戶口的村民在沒有宅基地的條件下購買本村他人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才能歸自己使用。



城市人購買政府批准的農村國有住宅建設用地上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歸自己使用。

這種房屋在修建之前,宅基地的使用權是經過地方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辦理農地轉國有住房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購買人依法向國家繳納過土地出讓金,這種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跟城市商品房一樣,房屋和宅基地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買賣交易,購買此類農村房屋可以依法辦理過戶手續,房屋老舊了,在土地出讓期內也可依法申請拆舊建新,土地出讓期屆滿後一般採取補繳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宅基地。



總之,購買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是否歸購買人使用,取決於購買人的身份以及購買的房屋土地性質。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人購買本村他人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歸自己,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人購買本村集體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權仍然屬於村集體。購買農村國有住房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農村國有住房建設用地使用權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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