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上海高院就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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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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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晓云主持会议并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场战斗正处于艰苦、胶着的关键时刻,容不得我们有丝毫懈怠、半点马虎。全市法院要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采取最严格、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来,上海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要求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专题会议工作要求,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1月24日,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上海高院连续下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相关补充通知,组织全市法院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市各法院在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和 24小时“零报告”制度,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及健康情况进行统计,做到“全覆盖、无盲区”。上海高院制作《上海法院全体干警疫情防范提示》,下发至每位干警,对疫情期间如何加强疫情防范措施进行提示。


1月27日,上海高院通过“浦江天平”、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统一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告节后上班时间,对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调整工作做好诉讼提示,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立案、提交材料等。


1月28日,上海高院通过“上海发布”“浦江天平”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上海高院关于全市法院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上海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统一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以短信方式推送延期庭审情况,共向相关当事人、代理人发送当事人短信7375条,向相关承办人发送短信1389条。


刘晓云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法院要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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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进一步落细落实方案,强化法院内部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诉讼、调解,用好网上办公办案平台、视频会议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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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分工协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同,不放过任何一个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切实加强对一线干警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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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密切关注并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涉疫情案件,依法严惩各类哄抬物价、制售假劣产品、散播不实信息、扰乱医疗秩序等妨害预防、控制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疾病防控部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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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摄影:吴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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