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激励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此次《条例》修订是一次人才制度的革新,体现了诸多符合时代发展的特点。一是政治性。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时代性。考核内容指标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突出对当下重点任务的考核,新增了约束性指标的权重。三是差异化。《条例》按照差异化标准,规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不同。实行分级分类考核,避免出现考核工作“一刀切”“一锅煮”“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情形。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阐述了他的“人才观”,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近年来“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裸官”的案例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选人用人任人唯亲,选出来的干部溜须拍马,搞山头主义,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滋生官场腐败。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如何发挥干部考核“方向盘”作用?首先,要把政治标准贯穿领导干部考核始终,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高,能紧紧把牢手中“方向盘”,对于走什么样的路、怎么样走路有清醒的认识,自觉在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对政治上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其次,在评判标准上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政治理念,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通过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如何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要充分领会《条例》的分类思维,严格落实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周期”干部考核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分类解决突出问题。”针对过去考核领导干部时,存在的“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等乱象,要注重分析研判,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级别、不同年龄段干部,充分运用分级分类设置突出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的考核评价指标。要多角度、多维度为干部“打分”,细节处看“绣花”功夫,全局处看“德才兼备”,不断完善方式方法,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综合起来运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优化考核内容指标,防止考核工作不科学不公平。

如何发挥干部考核“定心丸”作用?《条例》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今天,为真干事干实事的领导干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激励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做出一番事业。《条例》新增了“主动担当作为”“斗争精神斗争本领”,调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打破过去唯“GDP”、唯数字论英雄的考核方法,对于那些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通过干部考核机制及时发掘出来、使用起来,让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实现有为者有位,从而净化政治生态。

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意义重大,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我们要用好选人用人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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