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一戶多宅的情況會如何處理?

神風之主~羅


農村宅基地有“一戶一宅”的政策規定。一戶一宅,指的是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申請第二處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門不予批准。

“一戶一宅”目的在於限制農村村民一戶在已經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情況下申請第二塊宅基地,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農村村民在已經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情況下,又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了一處宅基地,從而造成了“一戶多宅”的情況發生。

比如,有因繼承房屋多出的、有通過私下購買房屋多出的,還有的則是通過非法佔地多出的等等原因,都可以使農村村民出現“一戶多宅”的現象。

那麼農村村民“一戶多宅”多出的宅基地能不能確權?宅基地上面建的房屋會不會被拆遷?究竟該如何處理呢?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農戶是因繼承房屋而造成的“一戶多宅”,多出來的宅基地可以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允許農戶可以繼續使用,但是是受限制的使用,只能享有有限的權利,直至繼承的房屋倒塌滅失,該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消失。

如果農戶是因購買房屋而多出的宅基地,也可以確權,但是需要與原先合法取得的宅基地面積進行合計,看兩處宅基地的總面積有沒有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

如果兩處宅基地的總面積超過了當地規定的標準,可以暫時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在土地登記卡和土地證書內註明超過標準面積的數量。

在農戶以後分戶建房或對現有房屋進行重新翻建、改建時,按當地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其超過的面積退還給村集體。

如果農戶是違法佔地多出的宅基地,不僅不能確權,還有可能被拆除。

綜上所述,在土地確權是,“一戶多宅”怎麼處理,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像是因繼承房屋而導致的“一戶多宅”,可以確權,是因購買房屋而導致的而導致的“一戶多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也可以確權,但是因非法佔地而導致的“一戶多宅”,不能被確權。


農村一山貨


一戶多宅,也就是一家有幾處房子,在農村比較常見。很多都是老戶,經過幾輩人傳下來的。

土地確權,堅持一戶一宅政策,一戶多宅只能有一處合法的宅基地可以登記確權發證。具體選擇哪處,由農戶自主選擇。其餘的宅基地,屬於依法獲得的,給登記,但是不給確權發證;不屬於依法獲得的,不給登記、確權和發證。

對於沒有登記、確權發證的宅基地,將來有可能收取使用費(稅)。但是,收不收費、收多少,以及收費幹什麼用,這些問題由村裡定。


二胡的世界


一戶多宅,理論上是整治的重點之一。

不久前,農業農村部和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發佈, 對宅基地的審批建設做了嚴格的有操作規範的規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要求: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一戶多宅是違法的,但以下五種情況下的一戶多宅是受法律保護的。

一,與父母是同一個戶口,但兒女已符合分戶條件。

二,宅基地總面積不超標的一戶多宅也合法。尤其指有的山區農村,可能很難找到一整塊的平整宅基地,現有的宅基地面積又太小不能滿足村民居住要求……

三,通過合法繼承得到另外的宅基地房屋,房屋尚未倒塌。

四,因管理部門衝突或不作為造成的一戶多宅,大多是遺留問題,手續完備。

五,房屋合法交易造成的實際上的一戶多宅。也就是說,法庭判決已經生效的事實結果。


姚耀1188


農村土地確權,一戶多宅的情況會如何處理?

一戶多宅的情況很多,只要不是違法所佔,一樣可以確權。

農村規定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那麼為什麼會有一戶多宅的情況呢?一般都是因為繼承而來。

農民宅基地的使用都是幾輩子的事,人口的變化就造成了一戶多宅的情況。比如上輩子家族人丁興旺,有多戶家庭多處宅基地,而到後來,幾家子的後代只有一根獨苗,那麼他就繼承了幾個叔叔或者伯伯的宅基地。這樣就形成了一戶多宅的情況。其他親戚關係也有繼承宅基地的情況。這樣的一戶多宅都是合法的,都是可以確權的。

合法的一戶多宅的宅基地,也可以轉讓(平常說賣出)給本村沒有宅基地的農戶,這樣也可以節約土地,自己也能得到一些收入。於公於私都有利。

如果是強行違法佔用的宅基地,那當然不能確權了,只能接受土地管理部門的處理。


華月一牛


土地確權工作開展後,各地農民逐漸瞭解了國家宅基地的“一戶一宅”、面積不超當地標準等政策,隨著各種渠道宣佈2018年底土地確權工作已基本結束,但自家的土地確權證好多還沒到手,使擁有“一戶多宅”的農民焦慮情緒增加,擔心宅基地會不會被集體收回、是否能拿到確權證,有的農民通過與子女分戶、賣出多餘宅基地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真的會這樣嗎?

農村土地確權,一戶多宅的情況會如何處理?

對於宅基地,雖然我國一貫執行“一戶一宅”的基本政策,但由於歷史原因、繼承、合法買賣等原因“一戶多宅”的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的,因歷史原因及合法所得的一戶多宅國家是不會收回的。比如在我們村,建國初期土改,老百姓分的地主土豪的房子一代代繼承下來,這些房屋是沒有手續的,但房子的所有權是沒有爭議的,村集體也是不會收回的。

“一戶多宅”的確權,在統一政策的指導下,各地據地的實施辦法還是有不同的。大部分合法“一戶多宅”是可以確權的,比如在確權證備註來源方式、超出標準面積等內容;或者對超出規定面積多少比例後收取一定的費用確權。還有地方開展了宅基地有償退出試點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一戶多宅”退出宅基地後給予一定的貨幣補償、或房屋置換等,但這種情況還是少數。

綜上,合法的“一戶多宅”是受法律保護的,是不會被收回的,基於不同原因,各地的處理辦法或有不同,但合法的“一戶多宅”確權是遲早的事,大可不必擔心。但對於違法佔用耕地等方式的“一戶多宅”肯定是不能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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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哥嘮三農


對你發問試做這樣解析,歡迎與你交流,互動。 一,農村土地確權與一戶多宅是兩個概念,是不同的範疇。 二,農村普遍通行做法是一戶一宅,這是多年的基本政策,是老“黃曆”了。 一戶多宅,估計是一戶有兩宅,三宅,個別農村,農民(戶)不排除這種可能。 三,發問一戶多宅怎麼辦? 具體事,要區別對待,一是研判一戶多宅是怎麼來的,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如果,符合政策規定,他人也不便多說什麼。 由上,如經查,一戶多宅不符合政策規定,屬多佔或非法佔有,村上視其情形,有可能收回安排無宅地人使用了。 所問對一戶多宅未做詳細交待,不便評議。 以上答服供參考。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對於農民來講,農村的宅基地是國家給予他們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種建築性用地,具有一定的無償性,但是根據現有的《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及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這就是大家所說的一戶一宅制度原則。


現在很多農村地區申請新的宅基地都會嚴格按照土地法的相關管理規定來執行,基本上不存在一戶多宅的情況,但是在過去由於很多歷史遺留問題,造成了部分農村的村民戶擁有一戶多宅的情況。在農村宅基地進行確權的時候,如果存在一戶多宅,並且超出了宅基地建築面積的話,可能無法進行確權。但是也有一些情況是例外。

第一,合法擁有多處住宅的情況

雖然國家規定,現在農村一個家庭戶只能有一戶宅基地,但是由於目前實行的是地隨房走的原則,如果通過繼承或者贈予而得到的住宅,屬於農民的私有財產。因為雖然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氣體,但是在宅基地上合法建設的房屋的所有權則屬於農民。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父母和子女已經分戶,並且已經各自申請宅基地蓋房子。如果父母去世,那麼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和房子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由子女來合法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子女就有可能擁有兩處及以上的宅基地。

對於這種情況,父母所遺留下來的房屋是可以繼續進行確權的,但是需要經過備註。父母留下來的宅基地和房子可以繼續居住,但是不能進行重建、改建或者擴建,只能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情況下進行內部裝修。一旦父母說留下來的房屋自然倒塌,或者因為其他的原因無法居住之後,那麼這一片宅基地的使用權將會由集體收回。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在農村也比較常見。有一些子女已經達到了豐富的條件,也單獨的申請了新的宅基地,蓋了房子,但是戶口卻沒有從父母的戶頭下遷出來,單獨成戶。對於這樣的情況下,就形成了一戶多宅的情況,但是這種情形仍然可以確權。不過如果是這種情況,最好的方法是將子女的戶口遷出來單獨成戶。

第二,非法擁有的多處住宅的情況

過去在農村裡面對於農村宅基地管理並不是十分嚴格,尤其是時間比較久遠的情況下。很多農民可能存在蓋一套房子甚至兩套房子的情況。比如最簡單的情況就是過去在老的在基地上有一套老房子,但是為了生活方便,重新再靠近馬路,或者是交通方便的地方,又蓋了一套房子。這些房屋的總面積可能已經超過了當地規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


這種情況就屬於違章建築。對於這樣的房屋可能無法進行確權,甚至有可能因為是非法違章,建築有可能會依法拆除,但各地的做法並不是完全一刀切的政策,而是相對比較靈活。不過如果是在一戶多宅的原則上,又佔用了國家的基本農田,這一定是會被拆除的。


針對這樣的一戶多宅的情況,如果家庭戶符合分戶條件,可以通過分戶的方式來進行確權。但是如果不符合相關的分戶條件,或者說分戶之後幾種面積仍然超過了當地宅基地的相關規定,可能就不會被確權。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如果你有什麼更好的意見和建議,歡迎在下面留言評論說說您的觀點,您覺得農村裡面如果出現一戶多宅的情況,房屋會不會被拆除,應該怎麼處理才比較合適呢?


止茶



第一,農村宅基地的法律要求是這樣的。


無論是中國的土地化,還是中國的確權話,還是中國的宅基地,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都有一個原則。一個戶口本一個戶主只能有移動農村宅基地。

你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副有多宅的時候,這個時候要怎麼辦呢?

1,最穩妥的方式,夫妻進行假離婚,離婚之後。可以去這個離婚的被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再去實行,再去進行申請,去要這種農村宅基地,這樣的話就是每人都有1棟了。不會觸犯國家的法律。


2,銷售掉1棟宅基地給同村或者是需要的人,也是可以的哦。


3,還有一種就是說已經形成了這種既定的事實的這種情況下,那政府就要你:補交稅金。稅款甚至是要跟你徵收高額的這種遺產稅。房產稅。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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饅想你


筆者在農村的鄉鎮從事過農村住宅的確權工作,特根據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本答覆的核心內容是:

總體而言,農村大多數的一戶多宅都能確權登記,能獲得相應的法律保障。當然,確權登記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住宅以及因歷史原因遺留和繼承下來的住宅;產權關係不清晰、已被明確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不能確權登記,部分違法建築有可能還存在被強制拆除的可能。

下面,就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第一,對已取得產權的住宅,不管是多少,都能按規定重新進行確權登記

筆者在農村不動產統一登記中,對於不少群眾有兩處及以上住宅的,首先是相看這些住宅的產權登記情況,能提供原有產權登記的,就能完全說明該住宅是合法的,只需現實查看製圖後按規定重新確權登記即可。

在具體的實施中,一戶有兩處住宅的相對較多,一處是自己修建的,一處是繼承上一輩的,對於這些合法的住宅,都按規定進行了確權登記。

當然,對已取得產權的住宅重新確權登記的前提是房屋還未曾滅失,若一家本身有兩處合法的已取得產權的住宅,但其中一處房屋已倒塌變成耕地(林地或曬壩)了,就不能重新確權登記了。

第二,對未取得產權的住宅,須分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建成時間較長的按遺留問題處理的可能性較大

未取得產權的住宅,在一些地方還較普遍存在,有的是已建成了幾十年、上百年,但由於各種原因,導致未取得產權。對這一類建成時間較長的未取得產權的住宅進行處理,也是農村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的主要目的之一,以消化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筆者這裡是對說得清住宅的來源,哪怕是歷次清理遺留下的住宅和建成時間超過10年以上的住宅,只要不存在嚴重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原則上都進行了確權登記。

第三,對於近幾年來違法修建的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住宅,不能確權登記,部分還可能面臨著強制拆除

近兩三年頂風而上違建修建的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住宅,本身是重點整治的對象,拆除的可能性極大,自然不可能進行確權登記。筆者這裡每年都會強制拆除一批頂風修建的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住宅。同時,筆者在工作中,有部分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住宅,雖然已修建了七八年,但仍不未納入確權登記範圍,也未納入強制拆除的對象,只是這一類住宅的數量已相對較少。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一戶一宅的提法已經在全國農民中所理解接受,其相應的舉措還沒有出臺,如何實現的方法步驟也未具體規劃,但是這個倡導主題是受益百姓的民生之大事,首先可以節約土地資源,還可利於村莊建設規劃,盤活土地所增集體收益讓村民增加收益,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一定會受到大家的擁護支持的。這幾年由於農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人存在了小富則滿的思想,而放鬆了宅基地的管理使用,新住宅建起來,舊宅基地廢棄的現象比比皆是,集體不收回個人也不利用;還有對新建房審批不嚴格,有時收些錢就可圈大院超標準建房,造成了一戶多宅的亂象頻頻出現,還有甚者用集體宅基地搞錢宅基地交易,所以隨著依法治國的開展,土地體制改革的退進,依法治理農村不合規不合法的一戶多宅的問題,是事在必行當務之急。

當然因歷史過度時期和特殊歷史背景造成的,有合法的審批文本的農戶,一戶多宅者就另當別論,比如超標住宅和超標面積用稅金調節,對不合法取得多宅者一律收回集體,讓村民公平供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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