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求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方給彩禮的協議,你怎麼看?

兩個指甲蓋兒


如果男方這麼要求,女方也寫了,不與孃家來往,不再送禮。婚後倆人生活不會幸福,你男方家想一想,女方父母要高額彩禮,與社會現實不付,現在的家庭有多少有錢人家,除非你找到一個開大工廠、大公司的主,一般家庭沒有那麼多積蓄,十萬以內能接受,這個媳婦和她做姑娘的時候完全是兩碼事,關係斷了,沒人給女孩子講怎樣做媳婦了,男孩子用起來麻煩大了,女孩子從小聽慣了自己父母親的話,一進你家門馬上就聽你們家的話,還不行的,一切行動全聽你們家指揮還不行,還需要女方家人父母親的大力支持才行。你要求寫女方不回孃家,或婚後不給女方家送禮的協議不起作用。


於諾軒


很樂意回答這個問題,當年前女友家要彩禮,是按照百元大鈔的斤數來確定的。大概30萬吧。好在我及時清倉。後來她和我說“我在婆家把婆婆整的一愣一愣的,都是我說了算。” 我聽著背後發涼。好在最後離婚了。沒有再禍害那位兄臺。

所以,什麼樣的家庭造就什麼樣的女兒,越是感覺自己女兒值錢的父母,越愚昧。一百萬的女人和一萬的女人,差距在哪裡?現在的老婆當年認識到結婚一共花費8萬。知書達禮,孝敬父母,整體形象88分。所以奉勸大家,嫁娶之事,一定要好好考察對方的父母和家風!!!


清水河笑


你以為你是誰,你給得起嗎,十月懷胎,你給多少錢,撫養長大,你給多少錢,上網先查查代孕多少錢?座標江蘇南通,彩禮很高,從沒有人說什麼,生女兒就是倒陪,彩禮都是給孩子的,還要加很多,有能力的給房子,車子。生了孩子送首飾,女婿三十還要送禮。什麼光都讓婆家佔盡了


褲襪大王


其實古代有很多規矩還是挺先進的,男方下高額聘禮女方悔婚聘禮要退,女方回孃家要男方同意,並且要丫鬟陪伴,而且不得留宿,這是科學管理防止出軌。女方陪嫁高額嫁妝,婆家負責女方基本花銷有固定數額,其他隨性花費女方自己負責,一般是孃家貼補或使用嫁妝,嫁妝永遠屬於女方管理使用,男方不得使用,女方死了,嫁妝歸子女,沒有子女的就退回孃家,這是保護私有財產防止某財害命。男方家產只能由子女繼承,女方不得指染,宗族負責養活寡婦,看看這多科學,嚴防多少圖謀家產的人。就算為錢而結婚,也要保證金主舒服。


深海61315


我還沒結婚,如果以後找老婆真的要高額彩禮,給回去放女孩那還好,畢竟女孩也需要一個保障能理解!但是要是不回的話我可以提前說好,可以回孃家走親戚,但是孃家以後生病養老,我這絕對不會給一分錢!因為我已經提前出了!要麼這婚就不結算了!結了也過不好!我這想法可能要單身一輩子了[捂臉]


憶果思佳人


這個問題是兩邊都有錯,女方家長養大個女兒不容易,要些彩禮無可厚非,總不能讓你男方白白的撿一個人吧。要彩禮差不多就好,不要太過了,太過了就變味了。讓兩方都可以接受,不至於搞的像仇人一樣。男方的做法更不人道,雖然人家說要這麼多的彩禮,為什麼不協商呢,就籤一紙協議,永遠不回孃家門。這樣的做法和畜生做法有什麼區別?你有父母人家就沒父母?你買過去就是專門生孩子,招保姆的?就算結了婚也走不長久,乾脆別結了。


小李在廈門


不娶她你會死嗎?簽了協議傷的是自己,彩禮不是給孃家的補償,是給媳婦去採買結婚用品,餘錢過日子用,很多人覺得養女虧,現在這時代養女拐走了別人的兒子房子票子,到底誰虧。願打願挨的事太矯情是人口問題。

婆婆娶媳婦一夜回到解放前,

丈母孃嫁女兒轉眼幸福生活。


淡然147201926


高額彩禮到底是多高要說清楚,對窮人來說10萬就高,對富豪來說千萬都不高,所以先得說清楚對方要了多少?再說女方要彩禮也是喜慶下漲漲面子,多少到時候還不是都給小夫妻帶回了,彩禮高陪嫁也不會比彩禮少的,只會多,結婚是喜慶的事,不要在這點上糾結,如實在是超出了承受能力,雙方好好談,但從你這個要籤協議來看,彩禮沒問題



買賣合同是允許抬高價格的,當從賣方市場,進入買方市場後主動權由買方決定是對賣方高價的回應基本屬正常不違背公平。從法律角度買方就行不通了,不受法律保護目前還沒有付款後限制人生自由的法律條款,今後也不會有。


何安華168


那麼,按照四川及重慶這種道家文化發源地的做法,是基本不需要支付彩禮的,這樣的後果是男方在婚後家庭生活中基本要接受妻子全面掌控家庭經濟。

所謂“道”的實質,就是“事實上的領導”的意思,所以道家文化比較盛行的地方,很多時候不僅沒有彩禮,還有很多嫁妝。

我們知道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的故事,卓文君是再婚,父母對她與司馬相如一起非常不滿意,拒絕給嫁妝,司馬相如就要求卓文君跟自己一起當街賣酒,這就是著名的“文君酒”的來歷,後來卓文君的父親卓王孫不得不補辦嫁妝,卓文君和司馬相如才免去了當街賣酒的生涯。

所以,四川、重慶這種接受道家思想的地方是非常講究“萬物負陰而抱陽”,也就是“媽媽當家”信仰的,一般都接受家庭的領導權由妻方掌握,只不過她們的領導方式是“無為”,並不要求明面上的做主,但對於家庭事務,實際上是要求“無為而無不為”的,家庭的大小事務都離不開母親的不容置疑的掌控。

而提倡給付彩禮的地方,應該是男權比較突出的地方,這些區域可能“男尊女卑”的思想相對重一些,婦女的實際家庭地位可能相對差一點,實際上有點用彩禮買斷婦女養育成本及家庭付出成本的意思,接受彩禮就有給付部分或者全部女權的意味在裡面。

所以提倡不給付彩禮的地方,提倡“媽媽文化”,歸納一句話就是《大話西遊》中唐僧那句名言,“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他媽生的”(所以要接受女性對家庭權力全方位的掌控,實現無為而無不為)。

提倡給付彩禮的地方,提倡“爸爸文化”,歸納一句話就是,“人隨人爸,妖隨妖爹”,應該是主張男性擁有家庭生活中無可辯駁、至高無上的權力,甚至有用彩禮購買家庭勞動力的想法存在。

順便談一個嫁妝的趣聞,我們都聽說過黃帝的正妻是螺祖,次妃是嫫母的傳說,而她們都是蜀人(擁有蟲人圖騰),螺祖帶來的嫁妝是養蠶的技藝,嫫母帶來的嫁妝是紡紗的技藝,所以使得黃帝部族通過與蜀人部族的聯姻獲得了強大的經濟來源,那就是不僅沒有彩禮,反而還有豐厚陪嫁的上古傳說。

而古代的蜀人(蜀就是蟲的意思),就是今天的四川人。

而我們自許為“龍的傳人”,為什麼龍的身上遍佈麟片?有一種意見是“龍”是多部族的圖騰重合,據信“龍”身上的麟片就實際來源於蟲🐛人信仰,有蟲人通過聯姻加入了蟲人基因。

故此,古代為了突出我們的聯姻關係,男方的家庭被稱之為“婆家”,女方的家庭則稱之為“孃家”,並延續至今。

所以也沒有必要糾結拿不拿彩禮,也不要糾結拿不拿嫁妝,或者彩禮的多少,嫁妝的多少,關鍵是大家如何看待及如何處理“母權”的問題,男女雙方決定以“父權”為核心組建家庭,必不可少就是要給付彩禮,而如果以“母權”為核心構築愛巢,則基本不考慮或者淡化彩禮的給付,甚至給付充分的嫁妝,以使女方成為絕對的“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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