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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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確的就是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老師向學生推薦向家長推薦自己朋友家的書店,本身就是一個違規行為。

有的家長可能會覺得經過老師的推薦,購買輔導教材可以便宜。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種雙贏的結局,但實際上恐怕這只是家長的想法,因為家長在對比的時候,只是從價格上進行了對比,而實際上呢,想必背後的問題應當更多。

另外從學校管理方面來講,學校應當禁止使用校外的一些練習冊,更應當禁止統一購買某些練習冊,當然有些老師非常不自覺,那學生如果不買的話,他講課的時候就講學生不買,所以變相的逼迫家長必須購買一些輔導資料。

總之我個人覺得老師的這種行為是錯誤的,無論是真正為家長接受還是其他的什麼原因。

提出問題的家長,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形,完全可以舉報完全,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


宜城老師


何為“熟人”?

我跟樓下的超市老闆比較熟落,算是熟人,即便是在外面偶遇也會打聲招呼,買他家東西的時候儘管一般情況下不會給我太多優惠,但是經常性還是會抹掉零頭的。

我也跟校區外面的一家理髮店老闆比較熟,情況也都差不多。

我跟我們這棟樓的保潔阿姨也比較熟,對了,跟她來之前的那位做保潔的大爺也能很熟,我家有什麼不用的但是是可回收、可再利用的衣服、物品、廢舊報紙書刊等等都會贈與他們,他們卻總是會把我放在門口的垃圾給我主動倒掉……

除了他們,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我跟很多人都是“熟人”。

那麼問題來了——我是否會因為擔心這需要我幫忙的人有可能擔心我從中謀取利益而拒絕提供幫助呢?

我會的!

尤其是當我判定了需要幫助的人其實根本不值得我信任的時候,或者這些人本來就是那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時,我一定不會提供這樣的幫助。

題主說的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回事兒。

作為老師,如果你是為了在這件事情中獲取利益,那麼這是你自己看著辦,你只要覺得自己做到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所以隨便你。

但是如果我是你,我不會這麼做,我不覺得買本書對於現在的父母有多麼的難,事實上我不去管些事兒他們自己一樣會搞個“團購”什麼的,或者乾脆在網上購買就可以了。

做老師的有必要去管那麼多嗎?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作為一個老師,這樣的事情我還是比較有發言權的。

學校的情況是這樣的:每個學期教輔資料只有每科一本,而且質量一般,體量很少,根本不夠用,如果不訂資料的話,學生成績無法保證,如果大家自己去買,五花八門,資料質量無法把握,老師也不好集中指導,會給老師造成巨大的工作壓力,更不利於孩子的學習。

學校又不能出面強制學生定資料,也不可能打印資料給學生,所以只能由老師推薦資料,大家去購買。

我說的是公立學校的情況,私立學校另當別論。

資料可以定,但是要適度

數量適度:

小學很不不需要定資料

初中一般情況下,數學語文外語因為練習量比較大,所以每個學期作兩本資料是很正常的。多了就沒啥用,浪費了。

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基本是一個學期一本,初三另當別論,適當增加一本。

高中基本每科一個學習兩到三本資料,高三看情況增加。

如果一個學校的老師定購資料超出這個量,基本就是被他貪汙了。

錢數適度:

一本資料的價格大概多少,廣大家長可以到書店去看一看。

初中的一般是三十元左右。

高中的三十到五十元左右。

如果是綜合體,頁數多的可能會更貴一些。

廣大家長自己判斷,理性分析:

很多家長一聽到老師推薦資料,立馬想到這是老師掙回扣,並且出現反感情緒,關於這個問題,你可以用我說的第二點去判斷一下,如果一個老師推薦的,在數量上和錢數上都沒有超過,那就是正常的,否則就是不正常的,畢竟孩子是需要練習題的。

教育是需要投資的,我們並不是為老師說話,那種損人利己的老師我也很厭煩,但是一些合理的情況,也請廣大家長理解。


宇宙最好老師


這個肯定是不可以的。

1 現在教育 部門三令五申地強調要減輕學生負擔,該用的書和教輔材料,教育主管部門會根據學生實際情況統一訂購。

2 學校老師再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有可能是書店與教師達成了協議,教師可以從中獲取一定的利益;即使沒有獲取利益,也會讓人懷疑動機不純。

3 雖然教育部門再三強調,但是還有極個別老師明知故犯,要求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資料,一旦被家長舉報,將會受到處分,或被開除公職,得不償失。

4 作為一名教師,一定要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不能為一點蠅頭小利而迷失自己。





梅講成語


您好!我給您講一件故事。

一位初中語文老師在課堂上佈置課外閱讀任務,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必讀書目《駱駝祥子》,老師給學生布置後,沒有說明購買圖書的渠道。課後本班的一位學生家長A在家長微信群裡諮詢“到哪裡去買《駱駝祥子》這本書”,另一位家長B出於好心說到:“可以去書城購買”(書城為當地最大的國營的新華書店)。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另外一位家長C隨即將A和B兩位家長的聊天記錄截屏發給教育局主管部門,並打電話舉報本班語文老師組織學生集體到固定的地點購買教輔資料。後經教育主管部門深入調查,該班語文老師組織學生購買教輔資料一事子烏須有!

撇去上面故事裡的是是非非不談,回到您提出的話題,

第一,這位老師推薦的課外書是什麼樣的課外書?如果是教育部門規定範圍之內的,估計沒什麼。如果是規定之外的教輔資料,呵呵,老師,那就對不起啦!

第二,在熟人那裡訂購,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出於人情關係幫助熟人,照顧熟人的生意,沒有任何的私心。但是旁觀者不一定會這麼認為。第二種可能是和這個熟人比較“熟”,有利益來往。

但是不管這兩種可能中的哪一種,呵呵,老師又對不起啦!


回顧一下我剛才給您講的故事,“莫須有”的事件可能會隨時發生!

所以,放在社會轉型期的當下,老師和家長、學生的關係,醫生和患者的關係,一個不小心不管是哪方的原因,不管是什麼樣的初心,都有可能被推到風口浪尖上。

老師身上有幾道不能逾越的紅線,

第1個就是推薦教輔資料

第2個就是違規亂辦補習班

第3個是體罰學生

他們就像孫悟空的金箍一樣緊緊的卡在老師的頭上,戴上金箍也就戴上了,但是千萬別犯錯,紅線碰不得,唐僧一念咒,老師都得抖三抖😭😭

應用圖片均來自網絡,如有疑議,請告知。

薑桂餘辛,盤石之固。您好!我是辛盤,從事教育,喜歡藝術,注重體驗,如果你也喜歡我的回答,歡迎關注我,辛盤期待與您交流!


辛盤


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在熟人的書店給學生訂購,我是這麼看的:

一、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是可以的,前提是按照教學需要和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做的。每個科目,都有自己的課外閱讀要求,按照教學的需求,向學生推薦課外書,能夠較好的拓展學生的知識面,補充教材中沒有的知識,提升學生的文化素質。但如果是為了賺錢而向學生推薦,應該堅決抵制。

二、在熟人書店給學生訂購,則完全是錯誤的做法。就是沒有商業利益,純粹是為了替學生省錢進行批發集體購買,也不要去做,自避嫌疑還來不及呢,怎麼能把嫌疑往自己身上攬呢?作為家長的話,遇到這種情況,會想到老師在中間賺取利益,這是很正常的,也可以肯定的說中間一定會有利益的交換。所以可以向老師提出意見,自己選擇購買的途徑。但我不主張舉報,能夠私下溝通解決的儘量私下溝通解決。不能私下解決,再採取該採取的措施。

三、我作為一個老師,也給所有的一線老師溫馨提個醒:不要鑽進錢眼裡,儘量都不要去跟自己的學生和家長在錢的方面扯上關係,不要羊肉沒吃到惹得一身騷。


歷史學習之窗


作為一線的教師,我是這樣認為的:

1.課外參考書的必要性。現在無論是那個版本的教材,講授的都是一些比較基礎的知識,如果只靠這些知識去參加考試,肯定是不行的,這就需要深入的去挖掘教材,課堂上學生可以跟著老師的步伐走,但每個學生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可能有的學生對於老師講的知識已經吃飽了,但有點學生還沒有吃飽,所以就需要學生課後自己去挖掘教材,但學生的能力參差不齊,自己去挖掘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我認為有一本課外參考書很有必要。

2.如何選擇課外參考書。市面上的參考書五花八門,良莠不齊,如果選擇了一本資源不好的或者不適合孩子的參考書,不僅幫不了孩子學習反而可能會誤導孩子,學習效果會越來越差,這就需要老師的幫助,一方面老師對於參考書的衡量是有一個標準的,好還是不好是心裡有數的;另一方面,哪一種參考書最適合孩子,老師也是最清楚的,所以我認為在選擇參考書時,應該多聽取老師的意見。

3.為什麼會在熟人的書店購買。參考書的種類有很多,少說也有幾十種,老師不可能跑到書店去調查有哪些,而各個書商正好抓住這一點,每學期開學時,就會給老師贈送各種參考書以供老師選擇,這就造成了感覺書商和老師很熟一樣。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同心圓數學小左


教師師德師風要求明確說明:嚴禁向學生和家長推銷學習輔導資料等用品或暗示學生和家長到指定地點購買盈利性教輔資料。但是,在教學過程中,難免會使用一些資料,作為教學的補充材料,來強化學生對知識的掌握。那麼,怎樣做,才不會觸碰紅線呢?

1.教師不得在這個過程中獲得私利。不能從書店店主那裡獲得經濟利益。

2.教師不能和書店店主用親情關係。

3.購買資料必須得到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否則,一旦有個別家長舉報,必然會受到處分。

4.購買資料,必須要好好利用,充分發揮它的價值。不能簡單地佈置作業,而不去講評。

為了保全自己,教師最好不要統一要求購買資料。儘可能利用好學校購買的學習資料,然後精心準備適量的講義,以鞏固課堂所學知識。



新目標初中英語老師


先說觀點吧,這樣的行為,並不合適,雖然這樣的現象一直存在。

教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並且是在熟人的店裡訂購,這本身就不合適,因為這涉及到錢,涉及到這筆錢花在學生身上是否有價值,更因為是在熟人的店裡訂購,這也有吃回扣之嫌。即使你真的沒拿,學生信嗎?家長信嗎?



悠悠之口,甚於防川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環境一直在細分和演化。現在老師所處的生態環境,其實並不是太好,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學生變了,家長變了,老師們也要跟著適應。

在數年前還愈演愈烈的有償補課,如今在種種規範之下,已經漸漸消失。鋌而走險者,紛紛落馬,涉事的在編教師被調離,涉事的代課老師被辭退。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還做吃回扣、拉生意的事,這是嫌自己的飯碗不夠金貴嗎?



作為老師,還是集中精力於教學吧

現在的學校工作任務其實挺重的,每次考試之後,學校和年級會組織考後總結,優秀的表揚獎勵,一般的點出激勵,落後的點名批評,每次考試,考的是學生的成績,又何嘗不是在考驗老師的執教水平?

在這樣的重壓之下,準備在教師這個平凡且又不普通的崗位上,終此一生,安全退役,那就不如收住花花心思,像保胎一樣保平安呢?



結束語:適逢寒假之際,在這個不平凡的春節寒假裡,我們要守住的,還是自己的平常心,不要想著外快,想著回扣,想著“馬無夜草不肥”的六字真言,然後鋌而走險,想著為家人,為孩子,為了更好的生活,只是這樣的代價,不大嗎?在這個人人可以做鍵盤俠的時代,安分守己,才是滄桑正道。不求聞達於一時,只求安穩退休吧。


教育練真堂


謝謝提問!

一、我認為學校老師給學生推薦課外書,只要沒有私利,學生自行購買是可以的。

因為,課本知識是單純並枯燥的,課前預習和課後複習需要藉助輔助資料。

如果沒有輔助的課外資料,單靠老師自己編輯遠遠滿足不了學生的需求。特別是畢業班。

加之學校老師在選題的時候,由於題庫限制及水平不一,估計題目難易度不均衡。對檢測學生水平有一定的影響。

所以一些老師會根據實際情況,選取質量較好的課外資料向學生推薦。但是隻是推薦而已,不存在任何利益牽扯,因此是合法合規的。

像我今年上高二課程,但由於沒有配套教輔資料,所以我推薦一本,叫學生自己到淘寶或其他網店自行購買,我只需要課堂上有資料使用。我想這個應該合規的。

二、但是如果推薦到熟人書店購買,又存在合作獲得利益,那是絕對不可以的!

向學生營利性徵訂資料,或強迫學生訂購課外資料是違規的,嚴重的會被清退出教師隊伍。由於處罰較嚴厲,所以教師很少向學生推薦資料。

但是有個別師德存在問題的教師總喜歡頂風作案。

例如我這邊的城區小學,科任教師基本上是與書店合作,一個學期推薦學生購買至少200元的資料,令家長憤怒不已。有些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與老師合作,分了一杯羹。所以很多時候訂購資料的事不了了之。

雖然同為教師,但是很討厭這種行為。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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