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男子疫情防控期间被拘留十五日

2020年1月28日,在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时刻,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一男子孟某某不响应政府号召,居家休息,阻断疫情,却驾车外出,走亲访友,违反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因无证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据了解:当日早,孟某某驾驶蒙DKY***号二轮摩托车从辖区罕苏木苏木前呼布嘎查呼布小组的自己家中来到包愣小组的莫某家走亲聚餐。在11时左右,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经过前呼布嘎查呼布小组东路口时,拒不配合村委会疫情防控交通管制人员的工作,并与其发生了口角,强行进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罕苏木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经核实确认孟某某的违法行为后,将其带到交通管理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首先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孟某某,男,蒙古族,1983年2月出生,家住罕苏木苏木前呼布嘎查,未依法取得驾驶证资格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孟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310.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当前全民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节点,孟某某不听奉劝待在家中,还走亲访友,酒后闹事,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最后,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孟某某罚款两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孟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群众朋友们:疫情快速变化,来势凶猛,全民防控,人人有责,而防控最好的方式就是居家休息。希望大家在疫情防控期间,人居家,不串门,少出门,车不动,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群防群控。同时,对违反疫情防控交通管制规定或者防控需要的各类交通违法和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等行为,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从严处罚。

采写:于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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