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都簽字了,為什麼你的事還是辦不成?

領導都簽字了,為什麼你的事還是辦不成?

領導都簽字了,為什麼你的事還是辦不成?

陸某擔任某機關辦公室主任有10多年了,經歷過幾任領導。他說:他發現對於一些“爛事”,每位領導開始都有簽字失當的時候,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而後來都掌握了簽字畫圈的“決策藝術”,沒有脫不了的干係。陸主任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歸納總結出領導“決策藝術”的十招。  

一、“按規定辦理”,可以理解為不予辦理嗎?

  

凡下屬見到領導簽字“按規定辦理”,都認為是可以辦理,一般都趕快辦理,因為下屬向領導表達忠心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敢於為領導承擔風險。以後上級機關在調查單位的爛事時,凡是簽字為“按規定辦理”的都可理解為簽字沒錯,錯是錯在部下沒有按“規定”辦理。

  

當然也有少數部下不買帳,認為按“規定”根本就不能辦理。如果你硬要死扣“規定”而沒有抓住簽字的核心“辦理”二字,不能全面、準確地理解領導的意圖,以後你和領導的關係只能是漸行漸遠了。

  

二、“請酌情辦理”,沒有叫你違法違規辦理

  

凡是爛事領導簽了字,除了否定詞(一般不會出現)以外,部下都領會是叫你辦理。“酌情辦理”比“按規定辦理”意思更遞進一層,而且還有看得起你才叫你辦理的絲絲情意在裡面,部下一般都會傾情辦理。

  

雖然這是辦爛事最危險的籤批,但現在是依法辦案了,對“酌情”二字總不能無限上綱吧。“酌情”可理解為斟酌情況,實際情況不允許就不能辦理。因此,責任還是在部下,知識欠缺,政策把握不好,應該受到批評。

  

三、劃圈有學問,一般人不知

  

現在領導為了節省時間,籤批文件就用劃圈來代表“同意”的意思。一般人看到領導在文件上劃了圈,就按照同意的意思辦理了。

  

有些爛事,在走程序的文件上領導雖然劃了圈,後來竟然沒有領導責任。原來領導不是在呈文要求辦理的“辦理”二字上劃圈,而是將圈圈劃在模稜兩可的中性詞或自己的名字上。只要不是圈在“同意”或“辦理”之類的詞上,均可理解為領導還沒有同意。所以,上級來辦案時,這證據不能靠推理、想象,還是不能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四、字少還改體,以後耍賴皮

  

有的領導簽字更有一絕,沒有批語,也不劃圈,在“呈某領導批示”幾個字下面一劃拉下來,寫上年、月、日便是,而且年月日還是阿拉伯數字。

  

是爛事,只要領導簽字,部下都明白領導是要辦理或可以辦理。領導不願辦理就不會籤一個字,假如籤“不同意”不是得罪人嗎?

  

這事有人捅出去了也沒關係。上面來調查,就說時間長了,記不清了,這幾個字好象不是他籤的,要不可作筆跡鑑定。但字數太少,筆跡鑑定很難下結論,那責任自然又是在下面了。

  

還有的領導只籤一個姓,而且這個字的字體還跟過去自己的習慣寫法不一樣,連年月日都是將別人籤的一劃拉過來的。改體籤批且很少字跡,在以後應付調查時可為耍賴預留伏筆。

  

五、“同意請某某處理”,如墜雲裡霧裡

  

“同意請某某處理”,同意二字後面沒有逗號,也沒有字句間隔,你說我同意辦這件事也行,你說我只同意某某同志來處理這件事也行。

  

如果某某同志辦理了,看得出首先是我同意的,據此,我也好順著來頭不小的來人跟上層搭上關係;如果某某同志不辦理,那也沒辦法,只能說明我威信不高,副職或下級不聽我的。

  

一般副職或下級接批示後因不知所云都會為難,但根據平時經驗或試探性再請示,之後都會去辦理,除非他與主官矛盾很深或從來就是一個膽小怕事的人。

  

六、“請按程序辦理”,可能是想放線釣魚

  

不是單位以前辦事都不按程序,本來辦事就都有程序,還為什麼要籤“請按程序辦理”呢?

  

想辦爛事的來人拿到批示後,開始辦理各環節還算順利,不久卻又卡住了。經過一番“溝通”、“運作”,爛事終於按“程序”辦妥。

  

領導也有領導的難處。或是礙於情面,或是來人有了某種口頭承諾,但怕“魚”溜掉,我就先答應為你辦理,在辦的過程中看你的“表現”。如你不能“及時”兌現承諾,對不起,中間有個環節我是交代過的。這不能說我太多疑,因我確實有過受騙經歷。

  

七、“同意辦理,如有問題另案處理”

  

同意辦理之後加逗號或不加逗號都可以,反正意思都是一樣的。領導幾次告訴你,叫趕快辦,可你不願承擔責任,還提出一定要領導簽字。那好辦,領導簽了“同意辦理”,你再不辦,那你還想不想繼續留在原來的重要崗位上了,自己考慮考慮吧。

  

當然,領導的簽字是有些問題。是辦手續前另案處理,或是辦理後另案處理?是你說有問題,還是別的什麼人說有問題?是你這一級處理,還是上級派人來處理?有問題肯定是你們具體辦手續的人才知道,別的人誰知道?不要再問了,趕快辦吧,領導已簽字了。這個簽字實際上是在保護你,一看就知道以後跟你沒關係。

  

這事跟簽字的領導也不會有關係,因為籤批的“如”字後面早已提示過你,這事辦砸了,說明你水平不高,沒看出有問題,需加強學習。

  

八、簽字不發文,發文不簽字

  

這招雖然很少領導用,但一用還真讓人歎為觀止。

  

比如上級某領導限期讓你彙報某件爛事,你一邊安排人員斟酌文字,一邊在上邊走動關係。為了尊重領導,你也在期限最後一天簽了字。當得知這個領導所在崗位可能馬上有些變化,因此就交代送文件人員暫不要送去。假如後來這位領導位置沒變,從簽字時間上看本人也說得過去。假如後來這位領導位置確實變了,也就沒事了。

  

又比如對於與自己無關的過去的爛事,我不能悄悄地為別人擦屁股沒一點好處,於是就生出“發文不簽字”來。先將爛事整成材料上報再說,反正材料上我沒簽字。假如得罪了上面什麼人我說不知道,如果得罪的是重要領導,我還要讓這位領導知道我追查或批評過辦文“失職”人員。如爛事與上級領導沒有關係,那就不客氣了,“酒宴晚來者一般吃的都是好菜”,擦屁股也值得。

  

一般來說,作為本單位文秘人員,他們有時受一點委屈也沒什麼,知道是為了領導,智商高的都不會說話。

  

九、“根據某會議決定,同意即刻辦理”

  

這種簽字貓膩都在會議。開會前領導跟會議記錄人員交代好,一定要注意將其他領導成員有“同意”意思的話都寫上去,將本人有反對意思的話也要記錄下來。

  

會議開始,他先說明這是上面要求做的事,大家討論一下。一般會議成員都不會有意見,也不敢有意見,因為他們怕傳到上級那位領導耳朵裡以後日子難過,會上至多說一兩句含糊其辭的話。有的成員嗅出第一把手的真實想法,馬上就“勢”尋找根據發表“同意”意思,會議“同意”之風肯定充滿記錄。而且會議記錄本上還會出現讓人啼笑皆非的記載,想不同意辦的人記錄成同意的,想辦或一定要辦的人在記錄中卻是不太贊成,是後來才同意“大家意見”的。

  

象這樣的會議一結束,當然可以即刻辦理,領導簽字後也如釋重負。以後假如紀檢監察單位來查,只要我把會議記錄叫人拿出來,我就沒有多大責任了。因為按黨的會議原則,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十、只要上級有簽字,下級趕快拍馬屁


領導都簽字了,為什麼你的事還是辦不成?

主管我的領導、不主管但這件事對我經濟有利也行,只要領導簽了字,哪怕只籤“酌辦”或“閱處”,我均要表現出“尊重”之意,簽字果斷就是最好的表示。

  

有一位領導簽了一份貓膩合同,單位損失了上百萬元。這件事其他副職均不知道,看來這位領導要脫不了干係了。可這位領導拿出一份有上級領導在合同上作出多處修改的原始材料,調查組就很快收場了。

  

簽字藝術雖然深奧,但學習簽字藝術並不要下多少功夫,功夫要下在簽字以外。只要上面有人,下面有兄弟,掌握以上10種類型的簽字藝術應該說就基本夠用了。

領導簽字,講究太多了。


很早以前,領導們簽字用三種筆,鉛筆、圓珠筆和鋼筆。現在,圓珠筆和鋼筆基本歸為一種,全都是簽字筆。以前用三種筆的時候,用鉛筆表示照辦,用圓珠筆表示酌情辦理,用鋼筆表示不辦。


現在沒有了圓珠筆和鋼筆的區別,領導們又總結出了另一套辦法。

如果將自已的名字橫著籤,表示可以擱著不辦。如果豎著籤,表示一辦到底。


有些領導並不僅僅只畫圈和簽名,還喜歡寫上幾個字,寫得最多的,便是同意兩個字。可就算領導同意了,下面辦起來,也同樣有講究。這種講究,並不在同意兩個字上,而是同意後面的標點符號上。如果同意後面沒有標點符號,表示此事沒有結論,可以不辦;如果是頓號,那就要等一等再辦;如果是實心句號,說明要全心全意辦成;知果是空心句號,問題就大了,意思是說,領導簽了字也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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