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毆打後還手,這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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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唐雪的案例來看吧,對方拿著刀去唐雪的家裡行兇,如果唐雪不出手,死者一定是唐雪,假如對方沒有拿刀,而唐雪則用刀把對方捅死了,那也有一點防衛過當,但是還不能看成是防衛過當,因為對方是一個體育專科人員,個子又那麼高大,對於唐雪來說則沒有一點勝算的把握,在自己受到人身安全的極點時,唐雪當時要是一時頭腦空白,紮了對方一刀(僅是一刀)!要是多刀也可以說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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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新聞分析:此案應為死者掙脫同伴約束,猛烈攻擊唐雪時右胸撞上水果刀尖意外受傷導致失血過多死亡!若唐雪故意傷害,刀口應在左胸才合理!永勝縣公安局法醫可以補充進行力學驗證實驗,永勝縣檢察院起訴書措辭不當,不合邏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怎麼可能將水果刀捅進大男人右胸?!唐雪完全是在正當防衛,保衛全家人生命安全,避免了一次群死群傷的滅門慘案。李某之死純屬意外、天意難違!


蠶叢故里青衣神


按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來修改法律,不應該約束好人,我們的法律應該鼓勵正當防衛,凡他人有首先動手的侵害行為,被打者的任何反應都應界定為自為還擊,全部免除刑責。如有特別突出的防衛過當,可責令經濟賠償,但不負刑事責任。這樣可避免很多的糾紛,使一些惡人渣人有恐懼感!


天府居士13


不確定!表面上似乎是“被人毆打後還手”有正當防衛的因果關聯性,但實質上它的前提條件是對方為什麼要毆打你?是因為你們互相發生了矛值了嗎?是你招惹到對方了嗎?

如存在了矛盾,又是你招惹了對方,對方被惹毛了,脾氣不好的就採取動粗的毆打你,所有這些情況下的、你“被毆打”時所採取的防衛行為,根本成立不了“正當”一說。以法律的角度定你個尋釁滋事的在互毆,再根據雙方傷害情況,不對你從重刑事懲罰已是對你莫大客氣。

所以,認定是否為“正當防衛”?首先要確定其性質中是否存在自己和對方有無互相的矛盾寃積?是否是自己首先侵害了對方的利益而導致對方“反擊”的侵害結果?這兩點肯定了“沒有”,那你在無原無辜之下遭受了別人侵害性的毆打時,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就是正當防衛!

但要注意的,任何時候是切不可借正當防衛的理由,濫用“正當”去實施著“無限制”的防衛手段而又造成了“防衛過當”!


雨燕風塵


是這樣的,被人毆打時還手,通常情況下叫做互相鬥毆。那麼,互相鬥毆究竟那一方屬於行兇,那一方屬於正當防衛呢?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實際案例的分析來看,互相鬥毆在兩種情況下可以定性為正當防衛:

第一種情況是:雙方正在鬥毆時,一方求饒或者逃走,而另一方卻繼續給對方實施追擊或侵害。在這種情況下,一方為了保護自己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此時此刻,即使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種情況是:雙方在進行赤手空拳的鬥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兇器,比如:大刀、鐵棍、鐵鍬等。此時此刻,另一方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也可以使用兇器或從對方手中奪來兇器進行制止,這樣的行為即使給對方造成損害的,也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潤友


一個成年男人跟一個未成年的少女發生關係,都是自願的,為什麼判男人強姦罪,因為少女單純,弱勢,文中所說的唐雪反殺李某湘一案,李某是一壯男,身高一米八幾了,而唐雪只是一個1米7的女子,雖然當個兵,但只是普通女兵,不是什麼特種兵,只是接受過普通的軍訓而已,跟一般女人也差不多的,所以唐雪也應該算是弱勢的一方,一個一米八幾的大男人跟一個比他矮十幾公分高的女人打架,並且還先踢了唐雪一腳,雖然旁邊也有人勸架,又有誰知道勸架的人勸得住李某不,勸得住為什麼還踢到唐雪一腳,是不是非要等勸的勸不住,等李某失控把唐雪打個半死了,唐雪才能自衛出手了。所以唐雪算是正當防衛,最多算是防衛過當而已。


無奈人生勝利


唐雪正義正當防衛,沒有過當之說,首先李某持刀砍門,而且用腳踢唐雪,還有到人家門前鬧,。要殺她全家。使她不 得安生。在這種被逼無奈的情況下,不是故意,而是無意被逼無李某撞到了,這能定故意傷害嗎?


冬天的火8431


李某湘深夜來找唐雪,對這一行為如何認定,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如果是持刀並砍門,顯然是違法,當時周圍的人奪了他的刀制止他的違法行為我認為是正當防衛。唐雪知道李某砍門可選擇報警,也可以與周圍群眾一併制止李某的違法行為,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李某受到傷害,我也認為是正當防衛。李某已停止侵害,刀也被奪了,唐雪再持刀衝出門撲向李某,並將李某捅死,這還是正當防衛嗎?鬥毆引起的故意傷害致死吧


x風雷


對於一切案件,首先要以“因"做為立案與思維的基本,再來說“果"。見評論有的評友,無形中以“果"論事,這就是犯了,有罪推定條文式判定思維,這樣不單是錯,而是可怕!如果是出現在判案人員身上,十有七,八會導入錯判或者定性不準,(中國古代官員判案,就是依律,按照有罪推定進行辦案得。)如果是我,我定會依時間,地點,現場,事發前情況,為基本要素,開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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