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何說:“元以寬仁失天下”?那麼元朝“寬仁”到什麼程度?

歷史一書生


國家不斷的興衰更迭,是封建王朝最明顯的特徵,在這種不斷的推翻重來的過程之中,朱元璋也建立了一個讓後世為之好奇的明王朝。雖然朱元璋是來自於草根,但是他在登位為王以後,也不斷的勵精圖治,使得明王朝能夠得以延續。

但是對於朱元璋來說,他卻分外的看不上元朝時期的社會現象,也許正是因為深受元朝時期統治的影響,所以他才會在後來登上王位之後,說出了“元以寬仁失天下”的論調。

朱元璋為何要這樣說,而元朝的寬仁到底是什麼樣的程度呢?

朱元璋之所以會說,元朝以寬仁失天下,其主要原因是因為,元朝的寬仁並非是寬厚仁愛,而是過度放縱,使得朝廷出現了問題,就跟著朱元璋的連劉伯溫也曾經批評過元朝時期的朝綱制度。

在元朝時期法度相對較為寬重,社會的貧富差距相對過大,所以很多人只圖享樂,不圖上進,最終導致了國家走向滅亡。正是因為元朝時期朝廷制度的鬆懈,使得朱元璋有了可乘之機,最終才能夠一舉拿下變成了開國皇帝。由此看來朱元璋之所以會說出這樣一句話,就是因為元朝的過渡放縱,使得他有了一定的警惕心理。

元朝到底寬縱的地方表現在哪兒呢?其實主要是對於貪官汙吏上的縱容。雖然現如今我們依舊在反腐倡廉,但是這個從古到今依舊沒有能夠解決的問題,在元朝是最為明顯的。元朝時期的貪官非常多,但元朝對於貪官的治理力度卻不夠大。

科舉制度的存在就是為了選拔人才,但是元朝卻任用親信,幾乎將所有的職位收納到了權貴的手中,所以這些高位就成了自家搭的班子。這種家族集團將科舉制廢除以後,更是讓寒門有能之士,進入不了統治的內部,最終也就使得人才流失,而這些有親屬關係的人,更是拉幫結派,擾亂朝綱。

由於當時朝廷當中的大部分高官,都是皇親國戚,所以對於這些人的處罰,也就成了一個難題。任何一個人都能夠找到關係疏通,所以即使犯了再大的錯,也依舊不能夠將他進行最為嚴格的處分。而在朝廷當中擁有高位的人,又有著自己的一幫手下人,所以經常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甚至連國家級的官職,都能夠明碼標價的進行販賣。可見當時的朝廷,亂到了什麼地步,地方上的長官為了謀求一個職位,也不斷地向朝廷進貢,而進貢的錢財全部落到了這些官員的手中。

最讓人感到離譜的是,作為朝廷當中的重臣,有如此不思上進,甚至霍亂朝綱的行為,不但不受到處罰,反而是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作為一個國家的中堅力量,竟然能夠以一己之力翻印鈔票,這樣的結果就是使得國家經濟發生崩塌,通貨膨脹使得人人吃不起飯。這種害群之馬,怎麼能夠讓國家繼續前進和發展呢?最終被明朝推倒也就是最為顯而易見的結果。

作為古代的知識分子,他們大多熟讀四書五經,對於文化有著相當大的掌控力。但元朝時期由於廢除科舉制之後,選用的都是一些沒有太多能力的皇親國戚,所以這些人大多數都沒有太高的文化素質,連省級官員裡幾乎都是一些文盲。這些人連大字都不識,竟然想要當官,所以國家最終走向滅亡,也是由於這些人的素質跟不上,在面對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猛烈攻擊之下,也就只能夠走向垮臺的結局。

正是由於元朝時期的制度上的弊病,所以朱元璋也從中進行了反思,才得出了明朝時期必須要嚴肅朝綱,不要走元朝時期寬仁的老路。當然這種治國理家的智慧,是他在長期征戰以及自身真切感受當中總結出來的。可見朱元璋能夠成為開國皇帝,除了有來自於底層對於頂級生活的仰望之外,也有一定的能力體現。


貓眼觀史


一說起元朝,首先想到的是殘暴無道,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裡,生不如死。

元朝有臭名昭著的三大惡:

第一惡,將人分為四等,南方漢人最低等,地位不如蒙古的一條狗。

第二惡,漢人女子的初夜必須留給蒙古人,與蒙古人共度三日之後,才能回家結婚。

第三惡,漢人活到60歲不能勞動了,就把他們扔進墳墓裡頭,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餓死拉倒。


這三大惡到底是真是假?元朝果真如此變態?還是漢人為了同仇敵愾,故意編造的呢?

因為年代久遠,已經無從考證,真真假假誰又能說的清楚呢!

令人覺得奇怪的是,作為元朝主要掘墓人,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卻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說了這麼一段話: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

元朝之所以失去了天下,是因為太過寬仁了。此言一出,猶如石破天驚,元朝不是以殘暴著稱的嗎?這寬仁從何而來?難道朱元璋說錯話了嗎?


還真沒有!元朝某些方面確實夠寬仁:

譬如法律,忽必烈就曾說過:

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

元朝奉行“慎殺”的原則,死刑犯必須再三核實,確認無疑之後才予以定罪,因為“慎殺”,元朝一年被判死刑者不超過百人。

再比如賦稅,元朝滅了南宋之後,為了拉攏南人,採取了減稅政策,南宋之時一畝地交稅一斗,而元朝一畝地只叫三升,也就是說減稅了70%。

應該說,這兩項政策確實是好政策,但元朝在具體執行時卻變了味。


如減稅政策,雖然元朝只收取相當於南宋30%的稅,但元朝還規定,地方只需按規定交稅30%即可,多交的稅由地方自行安排。

這麼一來就亂套了,本來一畝地該收三升,但到了省一級,收了六升,留下來三升;到了縣一級,收了一斗,留下來四升;越往下越層層加碼,到了百姓這裡,要交超過之前數倍的稅。

百姓生產的糧食還不夠交稅的,特別是元朝後期,大旱頻發,蝗災橫行,百姓更是連口吃的都沒有,更別提交稅了,人都餓死了,除了造反,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所以說,朱元璋所說的“寬失天下”,指的是元朝治理國家太過粗放,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果然,朱元璋一上臺就採取猛藥去痾,嚴懲腐敗的高壓政策,徹底扭轉了元朝制度上弊病。


一半秋色


朱元璋為何說:”元以寬仁失天下”?

元朝為何以寬仁失天下呢,只有通過歷史,全面解讀不一樣的元朝,從中發現端倪,嘹解元史。

公元1258年,蒙古新任大汗蒙哥兵分三路,志在消滅苟處一方的南宋政權。第一路其弟忽必烈攻打湖北鄂州,第二路由大將兀良合改打湖南長沙,第三路蒙哥親自帶兵攻打四川,計劃與忽必烈,兀良合三軍會師後,滅亡南宋。

蒙哥率領蒙古大軍在四川攻城掠池,勢如破竹。蒙古軍在合州釣魚城受阻,釣魚城主將王堅誓死不投降,利用釣魚城倚山傍險,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天險,與敵拼殺。

蒙哥率領大軍圍攻釣魚城,被守城宋軍彈石箭雨擊中,蒙哥傷重而不治身亡。其弟忽必烈聞訊後撤兵回大都,同其弟阿里不哥爭奪汗位,忽必烈先發制人,處死阿里不哥支持者,囚禁阿里不哥,最終忽必烈取得蒙古大汗合法化。

蒙哥的死,另到在歐洲和中東蒙古大軍回撤,而改變世界歷史進程的歷史,兀烈旭在中東大開殺戒,征服中東各國,大將拔都率軍西征歐洲,蒙古軍攻無不克,戰無不勝。西方封建國家聞黃色變,可見蒙古戰鬥力十分驚人。

公元1279年,廣東新會崖山海戰爆發,元將張弘範率領大軍在崖山海戰擊敗張世傑宋軍,丞相陸秀夫背七歲宋幼帝趙昺投海自殺殉國,數十萬宋軍民不堪受辱,紛紛投海自殺,至此宋朝滅亡。

宋之亡,乃是野蠻民族戰勝文明民族,亦標緻著中華古典文明的消殆喪失。

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都大都,乃為元世祖,從《易經》書里名句“大哉乾元"取名,定國名為元朝。元朝版圖初現現代版圖框架,乃為大一統的封建朝代。

由於連年戰亂,蒙古兵所到之處,皆實行殘酷的屠城政策,荒無人煙屍骨遍野,百里無雞犬之聲。蒙古貴族佔領當地後,亦把遊牧民族政策帶到中原地區,對當地農田實行圈地化,用來長草養馬牛羊。造成當地老百姓無田可耕,而流離失所。

忽必烈為鞏固其統住,傳承漢制漢文化,頒行省制度,吸取先進中原地區先進社會制度和生產力,進行大刀闊斧的社會改革,促進多民族之間的發展。

但蒙古人乃為遊牧民族,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忽必烈將各族人民劃分為四等人。

一等:蒙古人

二等:色目人

三等:漢人

四等:南人(南方漢人)

忽必烈以蒙古人為國之優等民族,亦為以後民族矛盾爆發埋下導火索。

公元1285年,吐蕃僧人楊鏈真伽被忽必烈任命為江南諸路釋教總攝,掌管江南地區佛教事務。但楊璉真伽卻垂讒會稽宋皇陵寶藏,不惜調動大軍挖掘宋皇陵,把徽宗、欽宗、高宗、孝宗、理宗陵墓徹底挖掘搜刮金銀珠寶,特別是看到理宗頭顱栩栩如生,楊璉真伽便讓手下將理宗頭顱割下來,將其製成酒皿用來盛酒,獻給忽必烈。但忽必烈對楊璉真伽的惡行不加嚴懲,反而放而任之,宋室之地被破壞,中原人最講究葉落歸根,死者為大。江南人民對蒙元仇恨之心不可不報,更加反抗蒙元殘暴的統住。

忽必烈病逝後,繼任的蒙古君皇放任官吏豪紳壓迫百姓,讓到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元順帝執政時,黃河水患缺堤,多地受浸。元順帝任命丞相脫脫主政修理黃河大堤,五十萬民工受盡蒙古監工的刁難,苦不堪言。

民工劉福通、韓山童借黃河打撈上石人之際,"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劉福通、韓山童的農民起義,很快天下四方響應,群雄逐鹿中原,元朝政權大廈將傾,隨時倒塌。

公元1367年,吳王朱元璋誅陳友諒,滅張士誠,平方國珍,定陳友定部。一統南方。

為消滅北方蒙元政權,由宋濂起草發佈《討北元瑜討檄文》

自古帝王君臨天下,皆中國之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而制天下也。

胡虜無百年之運,驗之今日,信乎不謬。

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文。

歸我者永安於中華,揹我者自竄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我,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公元1368年,徐達,常遇春大軍攻入元大都,元順帝北逃,至此元朝滅亡,朱元璋成立大明王朝,史稱洪武帝。

由於朱元璋經歷過人生苦難,其幼年喪父母,連埋葬其父費用一分都沒有,全憑鄰居劉繼祖贈送一塊地,以素衣包裝入殮。年少時喪兄嫂,生活難以為繼,靠乞討度日,後循入皇覺寺當和尚,天下大亂,朱元璋步出皇覺寺大門,投奔鳳陽郭子興起義軍,憑藉自己卓越軍事才能,終於出人投地,逐鹿中原,滅亡元朝,一統天下,成立大明王朝。

朱元璋亦感到:"元以寬仁失天下,"而亡國。寬仁並不是寬鬆仁義之意,乃是指法律寬鬆而執法毫無章程貫徹執行。貪官汙吏橫行霸道,豪紳地主欺壓百姓,令到老百姓生活窮困潦倒,食不果腹。不得不揭芉起義,反抗蒙元殘暴的統住。

由於蒙古人統住中原不徹底漢化,華夏文明已瀕臨滅亡。朱元璋推翻蒙元殘暴的統住,拯救瀕臨滅亡的華夏文明,有再造華夏之神功。


歷史愛好者88






這個問題大家要好好理解並不容易。

目前大多數人都認為元朝的統治很黑暗很殘暴。其實,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明太祖朱元璋說元朝統治失之於寬,並不是隨口說說。朱元璋說的寬有兩層含義,一是寬仁,二是寬鬆。



寬仁主要是從元朝統治者治國理政的願景來說的,就是說,元朝皇帝很寬仁,不忍心用嚴刑峻法治理社會,戕害人民。因為蒙古人當時全民信教,長生天是他們的共同的神,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民族,寬仁是他們起碼的表現。



寬鬆是從管理能力來說的。大家都知道,管理是門技術活,沒有足夠的經驗和智慧,要想把社會的方方面面都管理到位,是辦不到的。蒙古人是放牛放羊出身,當初建國時,能認識七個字以上的人不多。

這如何能做到在如此大的範圍開展精細化管理?做不到後來乾脆少做一點,能把稅收上來就行,就和放牛羊一樣,牛羊之間叫喚,打架,隨他去,更別說有什麼文字獄。

但是,天災還是要救的。元朝末年,朝廷召集了幾十萬人修黃河,這時有人趁機煽動漢人造反的:“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一個會修黃河的朝代,應該還不至於太差。





就是因為做不到精細化管理,元朝末年才導致社會貧富懸殊,土地高度集中,財富高度集中,富人廣廈千萬,貧者如朱元璋家裡,無立錐之地,於至於各地窮人揭竿而起,風起雲湧,最後導致元朝滅亡,明朝建立。

朱元璋後來吸取經驗,對社會進行網格化管理,把全國戶口底本都搬到南京,把全國有700畝以上土地的人單列出來,隨時準備劫富濟貧,避免貧富差距擴大,造成新的社會矛盾,窮人揭竿而起。


坐看東南了


元朝的統治與其他汗國在中亞、東歐、西亞的封建體系相類似,主要精神是族群自治、宗教自治,充分尊重當地的原生權威,蒙古主要是作為監管人的角色存在,所以是非常寬大的。其法律簡潔明瞭,多依據經驗而定,充滿樸素的人道主義關懷,因此又十分的寬仁。至於後世常說的“四等人”、“瓦罐墳”、“摔頭胎”等,均屬誤解,可一一駁斥。


元朝的封建統治體系

元朝統治體系為後世所不瞭解的地方,主要是它的屬人封建性質。元朝看待整個天下,是按照各族群自然存在的習慣法差別而定的,其統治方式就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例如對江南、河朔、蒙古、雲南、西域、高麗,都是有所不同的。即便是像選舉、稅賦、刑法這樣的全域性的制度,實行起來也有屬人和屬地的差異。


根據《元史·選舉志》,其學校都有三種,分別是國子學、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三種國學都有蒙古、色目、漢人入學,只是庶人子弟的數量偏少一些,大多數是中上層子弟。同樣的,稅糧制度也分成多種,主要是“內郡”與江南的差別,內郡應該就是河朔關隴,實行的是一種接近唐朝前期的“租庸調”,江南則類似唐中期以後的“兩稅法”。眾所周知,租庸調是一種半封建的稅法,其衰亡之後,楊炎實行了“兩稅法”。這說明元朝清楚看到江南地區經過五代、兩宋的統治,更習慣一刀切的稅法。

《元史·選舉志》: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始下詔立京師蒙古國子學,教習諸生,於隨朝蒙古、漢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員,選子弟俊秀者入學,然未有員數。……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是歲八月,始置回回國子學。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復置回回國子監……太宗六年癸巳,以馮志常為國子學總教,……至二十四年,立國子學,而定其制。《元史·食貨志》:元之取民,大率以唐為法。其取於內郡者,曰丁稅,曰地稅,此仿唐之租庸調也。取於江南者,曰秋稅,曰夏稅,此仿唐之兩稅也。

《元史·食貨志》:(中統)五年,詔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


《元史·刑法志·雜犯》:諸囉哩、回回為民害者,從所在有司禁治

另外,食貨志記載,元朝非常強調宗教屬人法,“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稅收輕到了以“升”為單位計算,可以說只是象徵性的義務了。也裡可溫為基督徒,答失蠻為穆斯林信士,值得注意的是,儒人也被列入“宗教特權”行列。刑法上有時候也有差別,例如,諸囉哩、回回的列入“雜犯”的行為,允許以屬人法來審判,即交給他們自己的“有司”;其次是蒙古人的一部分犯罪行為,也採取屬人司法原則,裁判機構都是“宗正府”。另外,囉哩即為吉普賽人。


這套統治方式對習慣了一刀切的漢人而言,肯定有諸多不適,會得到一種自己受到欺壓的印象。有時候這種情況是真實存在的,明初一些文人提到了一些案例,應該說是存在的。因為這種屬人法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印象,從而又得出等級制的結論。例如高啟的《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誌銘》 就提到了吉普賽人在江南為亂,由於屬人司法原則的存在,對這批特殊的色目人,竟然無法可施。

高啟《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誌銘》 :……會公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遂與俱南,以省銓為寧國路涇縣典史。時有制,蒙古、色目毆漢人、南人者,不得復。西域流戶數百人,因恃以為暴,所過掠財畜,辱婦女,民束手不敢拒,相驚若寇至。及涇邑,僚悉引避,民愈恐。君語眾曰:「吾在,若無憂也。」即出勞之於郊,誘閉佛寺中,呼其酋諭曰:「製言不得復,毆者民爾。今我天子吏也,所行者法。若善去,勿妄犯吾民,當率酒米相餉。否則,知有法爾。」酋愕,遂戢其眾亟去,無一人敢嘩。君親送出疆以歸,民羅拜馬首曰:「微公,縣幾殘矣!」


元朝的寬仁

元朝的寬仁,在元史中隨處可見,以宋濂為首的作者團時不時就發出感慨。元朝的這種仁政是儒家所沒有的,它是一種非常樸素的生養思想,更接近中原的黃老之道。最典型的體現是《食貨志》提到的,元朝因為稅賦至輕,而賞賜較多,朝廷竟然根本就沒有積蓄。歷代的料民稅民之聚斂,元朝也一律沒有。對江南基本上採取沿襲宋制的辦法,而且儘量減輕,例如納稅時採用宋朝鬥斛,因為宋朝的一石只相當於元朝的七鬥,農民可以省掉三鬥,宋濂說道“其法亦可謂寬矣”。

《元史·食貨志》:《洪範》八政,食為首而貨次之,蓋食貨者養生之源也。……於是漢有告緡、算舟車之令,唐有借商、稅間架之法,宋有經、總制二錢,皆掊民以充國,卒之民困而國亡,可嘆也已。元初,取民未有定製。及世祖立法,一本於寬。其用之也,於宗戚則有歲賜,於凶荒則有賑恤,大率以親親愛民為重,而尤惓藐於農桑一事,可謂知理財之本者矣……雖然,前代告緡、借商、經總等制,元皆無之,亦可謂寬矣。其能兼有四海,傳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元朝的寬仁還體現在刑法輕省上,例如笞、杖每一級都減少三下,流放之地比較舒適,北人到湖廣、南人只到遼陽;很多死囚雖然判了,實際上仍在監獄終老,並沒有實際執行。但正如上述,刑法上也存在屬人司法原則,因人而異、南北殊制,就給了那些鑽法律空子的人極大的發揮空間,再加上一些特殊身份人群的道德風險,就會導致冤案叢生。

《元史·刑法志》:其五刑之目:凡七下至五十七,謂之笞刑;凡六十七至一百七,謂之杖刑;其徒法,年數杖數,相附麗為加減,鹽徒盜賊既決而又鐐之;流則南人遷於遼陽迤北之地,北人遷於南方湖廣之鄉;死刑,則有斬而無絞,惡逆之極者,又有凌遲處死之法焉。蓋古者以墨、劓、剕、宮、大辟為五刑,後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備五刑之數。元因之,更用輕典,蓋亦仁矣。


四等人制:對一些元朝汙點的辯白

後人對元朝的誤解集中在四等人制,其次是“十儒九丐”,再次如“瓦罐墳”、“共用菜刀”等等。其實這些說法僅僅在明代官修的《元史》中就有反證。


一、儒生的地位。正如上文引用食貨志,儒生是與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相併列的,儒人種田者,納稅僅有3-5升,須知,10升才1鬥,10鬥才1石,可知這點稅收是微乎其微的,只能說是象徵性的。即便法律條文做不到,元朝官方對儒生的優待也是明明白白擺著的。

《元史·食貨志》:(中統)五年,詔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

二、瓦罐墳。後世民間說元朝對漢人老弱是不養的,六十歲後就住進墳墓,每天送一次飯就砌一塊磚,直到活埋而死。這種也許是某些色目人的特殊習俗,可能是存在的,例如日本電影《楢山節考》所反映的習俗。但《元史·刑法志》有明確記載,“諸墳墓以磚瓦為屋其上者,禁之。”那就是說,元朝力挺薄葬風俗,連墳墓都不允許砌磚瓦,又哪來的瓦罐墳呢?


《元史·刑法志》:諸為子行孝,輒以割肝、刲股、埋兒之屬為孝者,並禁止之。諸民間喪葬,以紙為屋室,金銀為馬,雜綵衣服帷帳者,悉禁之。諸墳墓以磚瓦為屋其上者,禁之。諸家廟春秋祭祀,輒用公服行禮者,禁之。

三、元代出現了《弟子規》和《二十四孝》,教導民眾愚忠。這也不值一駁,因為《刑法志》明確禁止割肝、刲股、埋兒為孝。當然,這些行為可能很普遍,元朝官方百般禁止都禁止不過來。而且刑法寬仁,才笞三十七下。


最後,四等人制度雖然沒有見於元代文獻,但是在金國卻是真實存在的。後人可能將元朝和金國搞混淆了,《三朝北盟彙編》記載,金國對女真、渤海、契丹、漢兒、南人五種族群在權利義務上有顯著差別,須盡義務時漢兒優先,享受權利時漢兒居末。這種制度在金國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金國實行儒家統治,強行劃歸一致,現實上卻做不到,引發了種種衝突。而元朝實行差別治理,承認各個族群在習慣法上的差異,求大同、存小異,並沒有深植仇恨。後世可能誇大了這種差別治理的弊端,將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看成了四個等級。

《三朝北盟會編》引《燕行錄》:……有公事在官,先漢兒、次契丹、方到金人。丁未冬,宰相劉彥宗差一人知燕山玉田縣,國裹朝廷亦差一人來交割不得,含怒而歸。無何,國裡朝廷遣使命至燕山拘取劉彥宗賜死,續遣一使來評議彥宗,各賂萬緡乃已。有兵權錢穀,先用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漢兒,漢兒雖劉彥宗、郭藥師亦無兵權,契丹時不用渤海,渤海深恨契丹;女真兵興,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為要職。……


世人對元朝存在這些誤解也不是沒有緣由,很大可能上,元朝末期的江南地區(南人地區)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那就是,元朝的寬縱給了奸人最大的活動空間,這些人在元朝的差別治理體系中如魚得水,通過消費這種寬鬆秩序而自肥,導致下層社會怨聲載道。再加上欽察人不花帖木爾、燕鐵木兒等人的專權以及重商主義政策,讓商業為主的色目人特別舒適,而農業為主的南人卻有很強的被剝奪感。否則元朝也不太可能被這麼快就打垮了。(完)


歷史咖啡


在所有的封建王朝當中,人們似乎都對清朝和元朝充滿了不滿。畢竟這兩個朝代不是漢人所建立,因此本來莫須有的東西最後變成了一定有



初夜權?殺頭胎?四等人?瓦罐墳?

這是網上有關於元朝“殘暴”的主流說法,這裡給大家大致介紹一下:

何為四等人?統治者蒙古人作為第一等級,按照征服的時間順序,又有著色目人、漢人、南人三個等級。根據不同人的等級,在科舉、做官、刑法等方面有所不同。

何為初夜權?指代的的是漢人和南人在結婚之前,新娘需要先去當地蒙古統治者那裡住三夜,最後才能把他送給新郎(元朝初期每一部分的漢人,都對應一個蒙古人管轄)。

何為殺頭胎?因為蒙古人享有了初夜權,所以很多漢人在結婚之後,有了第1個孩子就會把他摔死。因為有可能這個孩子是蒙古人,並不是自己的血脈。

何為瓦罐墳?是說元朝的時候蒙古人認為,人到60歲就老了,只能消耗不能產出。規定每家每戶把老人放墓裡面,家裡人每天送一次飯,送一次放一次磚,堵上了就算是埋了。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真是這樣嗎?我們不置可否,因為歷史實在是太過遙遠。有人說這是後人的抹黑,也有人說可能只是某一段時間裡面出現過。


這裡不是重點,如果單獨從上面來看,元朝人似乎非常“窄”。但是為何朱元璋說出了元以寬失天下?

元以寬失天下——寬的是方方面面!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明太祖寶訓》元以寬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小人但喜寬。

上面這兩句話是出自朱元璋之口,意思是說元朝之所以失去天下,實在是因為太寬。其實不僅僅是朱元璋,明朝的很多大臣也是持有相同的意見: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見也。公志在澄清天下,乃言於上曰:“宋元以來,寬縱日久。

類似這樣對於元朝的評論,在明朝初年的很多文獻中都有出現。如果單獨從這幾句話來看,元朝的寬似乎都是在刑法上面,其實不僅是如此。

元朝“寬”在帝位繼承:元朝作為蒙古人建立起來的國家,也是一個在馬背上建立起來的國家。打天下可以在馬背上,但是做天下就不可以了。


元朝作為一個遊牧民族,並沒有治理農耕文明的政治體系。所以別看他是一統天下,但是治理方面確實混亂不堪,尤其是在可汗位置的傳習上面。

歷往朝代實行的是嫡長子繼承製,就算你是再有錢再有權勢,只要不是皇帝的兒子,你都沒辦法繼承。但是元朝不一樣,每次可汗駕崩,都要爭的頭破血流,在草原的時候就已如此。

元朝寬在“稅賦”:因為南宋作為元朝最後攻克下來的王朝,為了拉攏這一批人,他們大規模減少南宋地區人的稅賦。就有了下面這段歷史記載:

自唐以來,江南號為殷富。宋時畝稅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稅無過畝三升,吳民大樂業,元統、至元之間,吳中富盛聞天下。資料為證!

這樣似乎很好啊,但是你得看是誰來收租!剛開始還是元朝的政府,但是後來就又成為了個人?這個個人是誰?一般是地方豪強,但是最多的還是元朝安排在某個地區的第一等人。

如果上行下效還好,關鍵是做不到。上面減稅了,但是收著收著感覺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因為地方豪強加稅。但是為何還有“吳中富盛聞天下”? 這裡的吳中富全部都是上層,苦的還是百姓。



元朝寬在“刑罰”:古代沒有完善的法律,為了以正視聽,只能加大刑罰來減少犯罪。比如說1263年一年,某地區記錄在冊的死刑犯在7個人。

不是說元朝殘酷嗎?怎麼這麼好?原來蒙古人雖然看不起“南人、漢人”,但是不代表不需要他們支持。之前是打天下,可以屠城。現在是守天下,子民就是自己的戰力。

還有後來和珅提出來的議罪銀製度,其實最早是來自於元朝這裡。只要你犯了罪,只需要相應的錢來贖罪就好了,最後苦的還是底層人。就算是後來南方大亂,上層元朝還沒有多少嚴酷的刑罰。

(元朝是少有的沒有文字獄的朝代,也很少有人是因為諫言被殺頭。)

元朝寬在治理:其實很多人可能想不到,元朝初年,元朝的行政實權,很大一部分都在漢人手上。一是為了拉攏當時的漢人,二是遊牧文明管理農耕文明還是有差異的。

但是因為1259年李璮造反,最後才被重新收回到蒙古人手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元朝皇帝,都是視漢人為眼中釘。

比如說後來的仁宗、英宗和文宗就會重用漢臣,而武宗則是打壓,他在位時期頂級的臣子當中,只有一個是漢人。

不同的政治團體,出謀劃策的內容肯定不一樣,最後的結果就是政策搖擺不定。一會對漢人好,一會對漢人差。

但是差的時候還是居多,因此矛盾越積越多。到了元朝末年就算是全部漢臣集團,也已經回天乏術了。為何這麼說?和狼來了道理一致!

比如某個皇帝時期,漢人集團掌控實權,對漢人政策大好。但是宏觀調控一般是十幾年才顯示出來效果,還沒有成果的時候,皇帝駕崩了,新的集團出現。

原先剛剛建立起來的一點點好感,隨著蒙古人集團橫行,又重新回到最初,甚至是更差。畢竟差了給了點好處會感恩戴德,好了稍微差一點就會哭爹罵娘。

總而言之,元朝一寬在繼承,頂級管理混亂;二寬在稅賦,初衷好結果差;三寬在刑罰,讓人不知畏懼;三寬在管理,民眾哀聲怨道!


史之策




答:朱元璋的確是說過類似於“元以寬仁失天下”之類的話,而元朝也的確是“寬仁”。

有眾多史料可查,“元政寬縱”的說法屬實不虛。

其“寬仁”主要表現在吏治寬鬆、政簡刑輕、文化多元、不抑兼併、重商輕稅等等各方面。

不多說了,直接上乾貨。

至元四年(1338年)三月,元順帝命中書平章政事阿吉剌根據《大元通制》編定第三部法律《至正條格》,該書序言中,赫然自稱“我元以忠質治天下,寬厚得民心”。

如果說,這只是統治者的自吹自擂,可以對比一下元末文人葉子奇所著《草木子》一書中關於元朝統治的評價。

該書稱:“自世祖(指元世祖忽必烈)混一之後,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輕刑薄賦,兵革罕用,生者有養,死者有葬,行旅萬里,宿泊如家,誠所謂盛也矣。”這真是一派安定祥和的景象。

如果說孤證不立,再看與葉子奇同一時代人丁鶴年所作的《送月特郎定江浙賦稅還大都》,其頌稱“力役均平賦斂輕,去者謳歌來鼓舞”,大讚元朝的安樂景象為“生逢舜日當堯天,經營內外皆英賢。八十衰貧百無補,茅簷擊壤歌豐年”。

甚至,推翻了元朝統治的明太祖朱元璋也承認“元政寬縱”。

《明太祖寶訓》中記載有朱元璋說過的原話:“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

朱元璋說這句話的背景,主要是想表達自己實施“猛政”、“重典”是在“懲元之弊”。

但明初大臣劉基、宋濂等人也同樣認為元朝太過“寬仁”。

宋濂主修《元史》中屢有提到:“元初,取民未有定製,及世祖立法,本於寬。”

說到這,有人也許會問了,秦施暴政而天下亂,這一點好理解;但元施寬政為什麼也會引發天下大亂呢?

《元史》裡其實也作了解釋:“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

即施政太過“寬仁”,對人民沒有形成有效的約束,從而縱容了動亂的暴發。

葉子奇的《草木子》解釋得更清楚:“是時,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寬縱,人物貧富不均,多樂從亂。”

貧富不均,是古代任何哪個朝代也難於消除的現象,法度既寬,難免就會發生貧者仇富、搶富、劫富、掠富等現象。一旦這些現象沒遭受到象樣的懲處,類似惡性事件,就會越演越烈。而當有野心家參與其中,煽動起民族情緒,其所產生的破壞力是相當驚人的。那麼,元朝在中原統治的崩盤,那就見怪不怪了。

朱元璋頒發伐元檄文的時候,也並沒有拿元朝的政治說話,只說“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實乃天授”,承認“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統中華,生民賴以安靖七十餘年”,甚至稱讚元朝“與民為主,傳及百年”“強不凌弱,眾不暴寡,在民則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各安其生”。

想想看,朱元璋出生於赤貧之家,父母死時連葬身之地都沒有,可謂苦大仇深。

但他在討伐元朝的時候,並沒象駱賓王發《討武曌檄文》那樣,大曝討伐對象之罪,反而為之“唱讚歌”,這難道不是非常奇怪的事嗎?

原因只有一個:“元政”實在太過“寬縱”,拿這個點說事,激發不起民眾同仇敵愾的鬥志。

事實上,朱元璋對自己早年的悲慘境遇主要是歸咎於天災人禍和世道的不公,對元朝,他是感恩懷念地說“朕本農家,樂生於有元之世”。

還有,因為元朝“政寬、刑輕、賦薄”,所以,元末出現了很多協助元朝平定埃的義軍,如察罕帖木兒、陳友定、楊完者、李思齊等等,這些人,都是主動毀家杼難,招兵買馬,以維護元朝統治的。

李則芬因此在《元史新講》中提到:“元代軍隊數量比其他朝代少,又因承平日久,到了末年,已經喪失了戰鬥力。順帝至正間,各地的戡亂戰役不分南北,全靠當地人民自動組織及政府號召徵募的義軍替朝廷賣命。”

另外,元末殉難的儒士也很壯烈,如江西行省參政劉鶚,被反元義軍擒獲後,寧死不降,絕食六日而亡,還寫下絕筆詩昭著後人:“生為元朝臣,死為元朝鬼,忠節既無慚,清風自千古”。

另一文士王翰拒絕朱元璋的招安,聲稱“義不仕二姓”,自殺身亡。

沒有殉難的名儒,因為眷戀和懷念前朝,也多不願出仕新朝,如李祁、鄭玉、陳亮、戴良等等。

說了這麼多,有人會問,元朝的“寬仁”到底會“寬仁”到什麼程度呢?

還是舉個例吧。

最能反映元朝“寬仁”政策的,無非在於其對刑法的態度。

元世祖忽必烈曾經說:“人命至重,悔將何及,朕實哀矜。”“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之。”

即元朝的法律原則是“慎刑”、“慎殺”。

怎麼“慎殺”法呢?

一句話,元朝的死刑犯,累經各級衙門審斷後,極少有能夠執行的!

葉子奇的《草木子》曾描述說:“天下死囚審讞已定,亦不加刑,皆老死於囹圄。故七八十年中,皆老死於囹圄”,以致於“七八十年之中,老稚不曾睹斬”。

這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絕對是一個奇特的現象。

《元史•刑法志》感嘆說:“蓋古者以墨、劓、剕、宮、大辟為五刑,後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備五刑之數。元因之,更用輕典,蓋亦仁矣。”

所以,諸如“初夜權”、“殺頭胎”、“殺漢人賠頭驢”、“三等漢”之類奇談怪論,其實都是後人臆想出來的,並不存在。

話說回來,元朝為什麼會出現“寬政”呢?

主要與草原舊制有關係。

蒙古草原舊制原本的治理制度是很簡單的,進據中原後,既缺乏全面系統的社會經濟政策,也缺乏充足且合格的吏治人才,於是元朝帝王就乾脆做甩手掌櫃,不問政事,交由“家臣治國”,最終導致吏治不清、反貪無力、行政效率低下,政治寬鬆。

現在很多人之所以會感到元朝統治黑暗,主要是明中葉以後,明朝長期面臨“北虜”之患,尤其在“土木堡之變”爆發後,明人對蒙古人更加仇視和敵對,就不斷地對元朝及蒙古人進行不遺餘力的黑化、甚至妖魔化。

明亡後,清朝統治者對人民的壓榨和奴役非常過分。而清朝統治者和元朝統治者有一共同點——都是由關外殺進來的少數民族。

所以,人們在談論元朝的時候,會想當然地把清朝施行過的暴政嫁接到了元朝的頭上。


覃仕勇說史


沒什麼好解釋的,朱元璋乞丐出身,業務水平實踐經驗很高,但眼界和知識水平真的很低,胡說八道的屁話成堆,你信他的才叫見鬼了。

元朝野蠻殘暴是毫無疑問的,但正因為其野蠻,所以管理上就是強盜水平,社會管制水平極低。這跟寬仁沒有半毛錢關係。

朱元璋基於豐富的實踐經驗和高超的政治嗅覺,想強化對基層的統制,又想找點理論依據,結果一扯理論依據,就顯示出他肚裡的詞兒太少,分不出管治水平低和寬仁的區別,自以為是的胡說八道。大臣們不敢,並且犯不著為這種小事糾正他。

朱元璋知識水平真的太低了,但凡他有點眼界和知識,會設計出親兒子當藩王鎮邊疆這種作死制度?

會設計出官員低薪這種腦殘制度?

會設計出廢除宰相,皇帝不用代理人兼背鍋俠,親自處理大小事物,集天下怨恨於一身的作死制度?

可以說,中國此前歷史上2000多年總結出的正確道路,朱元璋一個都沒走,反而是歷史上栽過的跟頭,朱元璋都要重新栽一遍。朱元璋設計的明朝制度,在開始階段簡直就是漢朝水平,開了近2000年的歷史倒車。


瞬間永恆60247138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元朝有的只是暴虐,“寬仁”不過是高級黑,或者是朱元璋治理天下實施苛政的輿論戰罷了。

元朝幾戶共用一把菜刀是寬嗎?還有,大家知道連坐制度不是開始於元朝,但是連坐保甲在元朝得到了創新。漢人十戶為一保,保長是內定的,只能是蒙古人幹保長。保裡頭的財產和女人歸保長支配。誰家娶媳婦,初夜權是保長的。漢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偷偷把投胎嬰兒摔死。周作人先生在《談龍集》中《初夜權》篇的序言中對此有詳盡的描述。

元法規定,漢人殺了蒙古人要償命的。反過來,蒙古人殺了漢人,給點賠償就行了,而且賠償最多不能高於一頭牛的價值,人命只值一頭牛的“仁”從何說起呢?

由此看來,朱元璋說的元朝寬仁,還真的讓人費解。

如果說深究元朝失去天下的原因的話,首先是蒙古人採取了敵視漢人的政策,實行登記管理,把蒙古人定位一等人,漢人在色目人之下。沒有讓蒙古人很快融入漢族人的文化生活是元朝統治者的一大敗筆。

其次就是廢除科舉制,人才選拔靠血統論。世襲才是選官員的唯一途徑,只有蒙古人可以順理成章當官,而所謂“推舉“只是遮羞布,根本不能公平和公正。漢人要想通過功名來報效國家,光宗耀祖簡直比登天都難。一個有志向的漢人,沒有正常渠道上進,只能自暴自棄或鋌而走險。

這點滿族人做得就好多了,康熙皇帝尊孔,精通漢文化,甚至聲稱自己是漢人。重用漢人中的文人學士,吸引漢族人才進京做官。從祖大壽,洪承疇,袁崇煥到李鴻章,左宗棠和曾國藩,無不為清朝的打天下左天下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還有一點是元朝的懶政敗了家。元朝失去天下,沒有“仁“之說。如果說“寬”的話,倒是有一點,那就是元朝的遊牧民族習慣了居無定所的遊牧生活,對於管理天下沒有興趣,更沒有研究商鞅先生的愚民和御民之術,胡服騎射,夜夜笙歌讓他們樂此不疲。

元朝沒有有效實行中央集權制度,法令不出大都。財政收入被層層截留,不能上繳到國庫,國庫空虛,官員富得流油,百姓飢寒交迫,民怨沸騰。基層政府官員都是被流氓惡棍和家族集團把持。家法代替國法,私法代替公法。冤假錯案頻出,人民伸冤無門,多少人比竇娥還冤。而那麼多年,從未見元朝統治者有一次掃黑除惡。

元朝還“寬”在上層建築的重大失誤。在對漢人欺壓剝削的同時,意識形態卻相對寬了多。好多上進無門的漢族文人,通過文學作品映射元朝統治,煽動不滿情緒,卻沒有人管管這事。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元朝的權威和形象,挑起漢蒙矛盾,動搖了元朝統治根基。

總的來說,寬也好,嚴也罷,仁才是基本國策。國家安定,國富民強才是根本。離開了這個根本,寬嚴都不能長治久安。要不然眉山的歪脖子樹也不會成為朱由檢的歸宿,洪武有知,不知道作何感想?


未泯雙瞳


這個寬的準確意思是“管不過來”,換一種說法也可以說是地方太大了,沒有能力管理好。這個其實很好理解。1、人數。當時的蒙古人也就只有百來萬,而管的地方實在是太大了,所以,當時在高層內部分成兩派,殺派和役派,本來是殺派佔上風的,但是和宋嗑了幾十年,發現,這麼搞下去,宋人足以盡殺蒙古人,於是役派佔了上風;2、內鬥。元穩定之後,上層的爭權奪利變得非常嚴重,於是,先一分為四,而後就更亂了,這種內鬥,不僅造成大量的精銳自相殘殺,更嚴重的是戰鬥力和人員補給都跟不上,原來所向披靡的蒙古軍團一下子全變成了一群烏合之眾,於是,短短數十年大蒙古帝國很快就龜縮瓦解了;3、腐敗和極端享受。由於權力來得太快,而又沒有相應的文化和制度跟進,於是就造成了統治階級除了享受就是享受,還談何戰鬥力和凝聚力;4、文化的缺失。簡單地說,就是靈魂跟不上身體的節奏,導致靈魂出竅!5、自我封閉。由於本身就是遊牧民族,而一旦強大起來,往往非常容易自大,目空一切,於是他們更會偏向血統論,這種情況特別常見(德國的日耳曼,日本的大和,滿清也是),很多人以為這是閉塞,其實沒有這麼簡單,歧視和利益分割才是根本,這樣一來,更容易陷入死循環;6、管理人員的嚴重不足。當時的蒙古人,把力量最強大的部分主要放在了軍隊裡,所以,留到地方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老弱病殘,這樣一群人,而且人數還嚴重不足,然而更可悲的是他們不相信其他人但又不能缺一些輔助的管理人員,那這樣一來呢!聰明的漢人就有足夠的機會慢慢欺上瞞下,盡力忽悠,久而久之,蒙古人除了獲取錢財和一些女人,其餘的事情基本上都讓漢人做了,這樣就會造成更嚴重的腐敗和鬆散!這個證據特別好找,看看朱元璋對官吏管理的狠勁和對腐敗的零容忍就可以知道當時社會的問題有多嚴重了,同時,朱元璋極力加強了中央的統治權和各部門權力之間的制衡,這一切都是從前朝獲得的經驗教訓……寬字,值得好好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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