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借錢兩年不還,現在找不到同事人,而且沒有打借條,有當初銀行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夏末0914


先把結論說一下,個人認為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即使起訴了,也可能會被法院駁回。因為單憑銀行轉賬很難證明題主與同事之間存在債券債務關係,無法證明同事欠錢的事實。我們從法律規定入手分析,先看看起訴條件是什麼。(後面提一下民間借貸應當注意的事項)

起訴條件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題主與同事之間借錢的事情,如果只有銀行轉賬記錄的話,很難證明二者之間存在借款的事實。題主可以找一找借錢之前,你和同事之間有沒有在微信、QQ、短信中提到借錢的事情,截取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如果只是口頭上說的話,那就很難單憑微信聊天記錄來證明了。

民間借貸需要注意的事項

首先,需要聲明一個時效的問題,當我們把錢借給別人之後,如果有借條的話,我們要注意借條上的還款日期,還款日期屆滿,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錢之後,訴訟時效就開始了。關於時效的問題,我們先看看法律上是怎麼規定。

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所以,當借條的還款日期屆滿之後,還款人明確表示不還錢,也沒有繼續約定下一個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開始了。我們需要在三年之內提起訴訟或者向對方要求還錢以中斷訴訟時效,不然三年之後,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當然,如果借款人沒有注意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那麼還是可以勝訴的。法官也不能提醒借款人訴訟時效期滿。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之後,當事人雙方就原來的債務達成了新的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作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以上僅是個人看法,僅供參考,關注南山法律人,每天一起討論熱點問題。

圖源網絡,侵刪。


南山法律人


這個問題我挺有發言權的,因為我也經歷了這麼一件事。很遺憾的告訴你,這錢如果他賴著不還,你要不回來了。

我也是借錢給別人,找不到人了。借條和銀行轉賬都有,起訴到了法院。上訴時提供的是轉賬憑證和借條複印件。但是對方不接傳票,所以公示了三個月以後開庭。開庭當天欠款人沒來。悲催的是我的借條在這段時間丟了。法院直接告訴我,如果借款人不到庭,沒有當庭承認未歸還欠款,而我又提供不出借條原件,只能認倒黴。因為已經無法證實對方沒有還錢。不過法院給了一百天的期限讓我想辦法找借條或者搞到對方承認沒有還錢證據。否則無法判決。

你的情況跟我類似。你就算起訴對方也不會到庭,法庭是無法判決的。更何況你沒有借條,無法證明你給他轉的錢是借給他的。銀行轉賬只是輔助證據,有沒有關係不大,借條才是證明對方欠錢的直接證據。除非你有其他比如說錄音錄像或者聊天記錄證明這個錢是借給他的。但即使這樣,你還是很難證明她事後有沒有還錢。你還得想辦法證明對方一直沒有還錢。否則,很遺憾的告訴你,你只能自認倒黴了。

我還算幸運,最後借條找到了。不過,後期執行也很難。如果對方不到庭,還得公示法院判決三個月以後才能強制執行。而且,強制執行還有個前提條件。就是你得自己找到對方可以用來執行的財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晨風夢幻


向法院起訴借款糾紛要注意什麼

法院受理借款糾紛應有書面協議

根據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即是說借錢出去的時候要簽訂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錢事實的書面證明,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在這裡我要強調一下最好是直接證據,即能夠直接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你所指的銀行轉賬記錄是間接證據,最好要有其他方面的證據加以輔證,比如聊天記錄、錄音、證人等等)有了這些法院才受理糾紛。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只要涉及以下一點就能生效: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接下來講一下你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當然不需要全部都有,多多益善,目的只有一個,讓法官相信借款事實存在,並且借款人不還錢的事實存在):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喬也法律


第一,你有沒有對方有效的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沒有,身份證號碼有沒有?如果都沒有,那連立案都立不了,別的更不用說了。

第二,如果有對方的身份資料。你說有轉賬憑證,那憑證上有無備註寫明是出借款?

第三,如果沒有借條欠條借款合同這些,那有沒有微信或其他平臺聊天記錄,能夠表明你借錢給他的事實?如果有,可以做證據保全證明借款事實。

第四,即使以上材料都有,也包括微信聊天記錄,但你能不能證明對方是對方?要知道,微信是很容易克隆的。對方微信可否以手機號搜索?朋友圈是否有個人身份內容?

第五,這個是非必要關注點的重點。既然沒有合同,想必也沒有管轄約定了,就算以上諸事具備,萬一對方外地的,還是非常遙遠又冷門的地方,起訴都是一件耗費心力的事。


逗笨逗


首先可以先了解一下法律上規定的起訴條件是什麼,我們分析一下。

第一,你們是否有借款記錄或借款轉賬留言。

第二,是否有明確的借款證明;

第三,銀行轉帳記錄不能說明情況;

第四,相關法規/根據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即是說借錢出去的時候要簽訂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錢事實的書面證明,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直接證據即能夠直接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銀行轉賬記錄是間接證據不能說明問題,按《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中的重要項目、有了這些法院才受理糾紛。


樂趣點評


當然,如果是借貸,除了流水外,還是應該有借條,並收集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避免立案存在麻煩。


熊大狀普法匯


起訴沒問題,但是沒有借條加找不到人,如果沒有其它證據佐證將導致你這案子基本上沒啥贏得希望。轉款記錄只能證明你給過他錢,但是給錢的目的是什麼?買了他東西?償還以前你欠他的錢?讓他給你辦啥事的酬勞?這些全部問題因為找不到他本人導致無法查明。別怪法律不保護你的權利,自己當初借的時候不打借條不找擔保,釀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嚥下去了。


律師看世界


可以憑轉賬憑證向法院起訴。


定盛彭律師


可以起訴!有沒有微信,QQ或者短信記錄?


成都律師李英俊


首先,能夠起訴!其次,除了銀行轉賬記錄,最好能夠提供其他證據(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來證明你們的這次銀行轉賬是借款關係。最後,如果你沒有其他證據,只有一個銀行轉賬記錄,較大可能會被法院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還有可能因聯繫不到你同事無法送達訴訟文書而被駁回起訴。--麥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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