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釵頭鳳》:既然分手,那就別糾纏

紅酥手,黃縢酒。滿城春色宮牆柳。

東風惡,歡情薄。一杯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

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浥鮫綃透。

桃花落,閒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託。莫,莫,莫。

——陸游《釵頭鳳·紅酥手》

千百年來,陸游和唐琬悽美的愛情故事,經久不衰。一個是飽讀詩書的青年才俊,一個是才華橫溢的官家獨女。

但是,越是美好的事物就越容易破碎。哪怕世人都覺得可惜,也不能長久。

愛情,從古至今都沒有人能夠說得清,孰是孰非。情到深處,道理顯然是聽不進的。也正是因為沒有道理的愛情,只有人性最基本的對於情感的渴求,才最動人,最感人。

《釵頭鳳》:既然分手,那就別糾纏

陸游(1125~1210),字務觀,號放翁。因為出生在,北宋滅亡之際。從小便被周圍環境薰陶,愛國熱情十分強烈。他的一生成就很高,在詩詞文方面十分精通,是一位偉大的愛國主義詩人。

一腔報國之心,卻難以給自己的心愛之人一處庇護之所。

他無疑,也是艱難的。

唐琬(1128~1156),字惠仙。她是鄭州通判唐閎的獨生女兒,從小便十分聰慧,琴棋書畫,無一不通。性格恬靜,大家風範。

然而,終究是天妒紅顏。

在陸游十九歲的時候,他和唐琬結為夫妻。正值青春年少的他們,婚後似乎才開始熱戀。

情意綿綿,山盟海誓。在熱戀中的人總以為,生活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但是,哪有歲月靜好呢?不過是曇花一現罷了。

《釵頭鳳》:既然分手,那就別糾纏

慈母不慈,棒打鴛鴦

在封建牢籠中,愛情是何等奢侈的事情?遇一知己,白首不分離。這種佳話被人羨慕傳頌的同時,也會遭人嫉恨。

我們都是舊思想舊制度的囚徒,我逃不出去,也不想你過得太歡樂。

陸游的母親便十分看不慣陸游和唐琬的琴瑟和鳴,既有同為女人的嫉妒,也有為兒子仕途的擔憂。

婆媳從來都不是母女。我只想我兒子一生名利雙收,光宗耀祖,你的幸福與我無關。

三年後,陸游的母親找到藉口,唐琬無所出,應休妻。

一紙休書,一生恩愛離愁。

雖然陸游起初敷衍,在外另尋了房子安置唐琬,但終究被發現。於是陸游的母親便逼迫他娶了王氏之女,溫順聽話,是所有婆婆想要的兒媳。

《釵頭鳳》:既然分手,那就別糾纏

再次相遇,已隔千山萬水

七年後,他們在沈園相遇。唐婉徵得丈夫趙士誠同意後,送了陸游酒菜,一杯飲盡,萬千的情愫也要斷了。

既對得起陸游曾經的一片深情,也對得起趙士誠的繾綣愛惜。

然後,命運最是戲弄人。你想斷,偏偏不讓你斷。

此時,旅遊感嘆昔日舊情,寫了一首《釵頭鳳·紅酥手》,句句情深意切。

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曾經深愛的人,已經各自為家,再無可能。如果此時斷了,該多好?偏偏一首《釵頭鳳》勾起往日時光,那些纏綿悱惻的日子,那些山盟海誓的言語,瞬間歷歷在目。

隨後,唐琬寫了一首同名《釵頭鳳》

世情薄,人情惡。雨送黃昏花易落。

曉風乾,淚痕殘。欲箋心事,獨雨斜闌。難,難,難!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鞦韆索。

角聲寒,夜闌珊。怕人詢問,咽淚裝歡。瞞,瞞,瞞!

不久,唐琬鬱鬱而終。這段愛情被蒙上了一層悽美的面紗。

《釵頭鳳》:既然分手,那就別糾纏

既然分手,那就別糾纏

遇到真愛,我們都情難自控。道理懂很多,然而依然做不好。如果註定不能攜手一生,那就不要再糾纏。

苦了自己,害了別人。

有人說,陸游和唐琬分手後,娶妻生子又納妾,讓人寒心不齒。然而在那個時期,我們個人道德感是低於封建體質的。

三妻四妾,和如今的一夫一妻,大同小異。既定的歷史時代,有他們自己的生活制度和觀念。我們不能拿一千年以後的思想去評斷一千年前的人與事。

因為,這樣不公平。

我想說的只是,他們是真心相愛。同樣,也是絕無可能長相廝守。那麼既如此,就要斷的徹底,斷的乾乾淨淨。

任何的藕斷絲連,都是不理智的,不負責任的行為。

如果唐琬與陸游在沈園偶遇之後,能夠形同陌路,也不會重新揭開往日舊傷痕,那血淋淋的痛,不是故事中的人,怎麼能體會得到呢?

如果陸游不曾寫下《釵頭鳳》,唐婉也不至於早早離世。再愛,也不該去回憶。回憶,除了給各自增添更多的傷痛,再沒有別的作用了。不是嗎?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這樣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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