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私自打掉遺腹子,對逝去丈夫及公婆來說算自私嗎?

漩渦寒米


你這話說的就夠不是個人了,你也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什麼叫屍骨未寒打掉孩子就不是人啦。什麼叫鐵石心腸啊?做人要現實一點好不好?哪個女人不愛自己的孩子?這不是女人的錯。這種事情要全面的考慮。生活是現實的。首先要考慮生下來這個孩子有沒有經濟條件來扶養?對孩子是否公平?女人歲數小,當然要再嫁。她的公婆是否要帶走孩子?如果不帶走公婆,是否能扶養教育成人?這都是些很現實的生活問題。如果不把這一系列問題考慮清楚就把孩子生下來。那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將來孩子也是痛苦的。並不是你的一句話就說這女人多鐵石心腸。把這女人說的多不近人情。是在說別人說很容易。真正躺到自己頭上,說你試試。還說不說別人鐵石心腸?對,好多事情不知道別人怎麼考慮的時候。不要亂髮言,只說別人的錯。人活在這個世上,誰都不容易?要學會多多理解別人。不要一味指責。更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



孕婦打掉遺腹子,決定權在自己手裡,公婆沒有任何權利要求留下這個孩子。

公婆要求孕婦留下這個孩子,才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只想著給自己家裡傳宗接代,卻不想這個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父親,在成長的過程中父愛缺失,孩子的情感和心理發展都容易出現問題。

再說孩子生下來的撫養問題,如果是跟著媽媽,那麼誰來賺錢養活孩子,一個女人帶著孩子還要賺錢養家有多難,這世上有幾個人能夠做到呢?公婆即使有足夠的精力來幫助帶孩子,那有沒有為這位兒媳考慮呢?她還年輕,總不能為了孩子在這個殘缺的家庭裡守一輩子吧。

即使媽媽帶著孩子再嫁,萬一嫁錯人孩子要遭罪;但把孩子留給公婆的話,孩子就連爸爸媽媽都沒有了,這樣公婆的大孫子就成了一個延續血脈的工具而已,孩子以後會面臨怎樣的困難,一眼就看得到了。

總之,生不生下這個孩子,得看孕婦本人願不願意,公婆想的只是延續血脈,卻沒有考慮孩子和兒媳婦的未來,這不是自私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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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拉成長樹


孕婦打掉孩子是自私 公婆為了所謂的血脈搭進去兒媳婦一生就不是自私了?孩子是夫妻倆的 夫妻倆有權決定孩子是去是留 既然孩子父親已經不在 那麼就是孩子母親有權決定孩子的去留 根本輪不上爺爺奶奶說話的份兒 我身邊就有一個真實的例子 男的死了 公婆求著兒媳婦生下孩子 保證說無論男女 生下來他們撫養 結果生下來個女孩 公婆翻臉不認 一口一個“賠錢貨我們不認 孩子媽還在 輪不上爺爺奶奶養 你就是告到法院也沒用” 結局就是女的一個人帶著孩子艱難生活 很難再嫁

不要道德綁架孕婦 她打掉孩子是她的自由 也是為她為孩子以後的人生負責 所謂的公婆 還是哪涼快去哪兒吧


竹米竹米米米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我曾經看到一個新聞也是這樣的,男♂意外死了,女的剛懷孕,他們感情很好,但是男方去世了,女孩的媽媽就要把這個孩子打掉,男方家就這一個獨生子,希望她把孩子生下來,想讓她生孩子的時候什麼好話都說了,還說只要你把孩子生下來給女方5萬塊錢,做完月子女方就可以走,兩家也達成了協議,在懷孕7/8個月的時候給了女方家2萬,在孩子出生後女方的父母來要錢,男方的父母就不想給了,說天天來要錢,就是不給。因為這個錢男方家不但沒有感謝女方把孩子生下來,反而因為3萬塊錢,反目成仇了,所以這個世上只有錢最重要,你上面說的話也是我想說了,男方的父母不會真正心疼兒媳婦的,所以女人應該聽自己父母的話,


我只在乎你69966


看到這個問題,首先是想要抱抱這位可憐的準媽媽。寶寶尚在腹中,丈夫卻意外逝去,這是毀滅性的打擊。雖然準媽媽萬分痛苦之下,最終選擇終止妊娠,卻是情理之中,大部分人都能理解和同情這位準媽媽的選擇。

站在公婆的角度,他們當然會覺得兒媳太自私。兒子意外去世,兒媳卻不願意生下遺腹子,給自家兒子留下最後的血脈,真的是太自私了!兒媳跟兒子好歹是夫妻,就該把孩子生下來,要是終身不嫁並且自己努力帶大孩子,就更好了!

但是這只是公婆一廂情願的想法,或者是希望兒媳把孩子生下來,公婆自己帶,兒媳可以另外改嫁。丈夫意外去世,有可能有賠償金,公婆能保證不和兒媳搶,或是怕兒媳拿到錢之後就打胎,自家人財兩空?

相信準媽媽在痛失所愛後還選擇打胎,肯定經過深思熟慮的。寶寶是兩人的愛情結晶,準媽媽跟胎兒的感情也很深,可是逝去的人已遠去,活著的人還需要堅強面對生活。

如果準媽媽選擇生下來胎兒,結果無外乎兩個,自己辛苦帶娃或是留給公婆帶,自己改嫁或是外出工作養家。

但是這都會讓孩子生活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母親一個人單獨帶娃並且要賺錢養家,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在長期的苦難折磨下,媽媽很難保證自己不會心生怨氣,並把怨氣發在孩子身上,孩子從小生活在這個環境下,心靈也有可能扭曲。吳謝宇殺母就是一個令人髮指的反面教材。


如果媽媽選擇生下孩子,就把孩子交給公婆,另尋屬於自己的生活,孩子就成為了沒爸爸媽媽的可憐人,就算爺爺奶奶給再多的愛,也無法給孩子提供正常的人生,孩子就只能淪為傳承香火的工具,孩子的一生就是痛苦的開始。

既然不能給孩子提供健全有愛的家庭,與其讓孩子一生痛苦,還不如選擇一開始就不出生。也許這就是準媽媽選擇打胎的原因。準媽媽也許會一輩子生活在痛苦內疚之中,只能祝福大家各自安好!


悅媽育兒


怎麼說呢,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如果經濟條件非常好,生下來後,能得到很好的教育和教養,真的是應該生下來,可是,在現今社會里,經濟條件多好才算好?生下來,究竟誰能為這個孩子提供好的條件,也真的很難說,如果不能好好地養這個孩子,生下他,又何嘗不是另一種自私啊!

就像我知道的一個孩子,她在出生前,父親就去世了,當時她才四個月,她媽媽就想打掉她,可是爺爺奶奶都給跪下了,請求生下來,她們養。讓孩子媽媽不用管。後來,真的生下來了。爺爺奶奶果然像約好的一樣,他們在養了。孩子媽媽生下後,就直接 送到了老人這裡,她獨自調養好身體後,繼續 自己的新生活了。爺爺奶奶認真撫養孩子,一開始還行,後來在孩子的學習方面,確實輔導不了,但是,他們也沒有找孩子媽媽,而是盡力地給孩子找輔導班,讓孩子好好學習。而對孩子說的就是,爸爸媽媽全都去世了。那個孩子自始至終也不知道自己有媽媽。

後來,孩子高考也過了一本線,爺爺奶奶非常欣慰。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但是也有,孩子生下來後,爺爺奶奶一點也不管的例子。年輕的媽媽,拖著一個孩子,生活就很艱難,爺爺奶奶要了一個血脈,但是卻一直坐享其成,孩子媽媽,一個人撫養孩子,再嫁就很困難,除了她自己對孩子親力親為,其它人都是外人,就是因為跟孩子爸爸感情非常好,也不想打掉這個孩子,最後,搞得媽媽一輩子真就是一個人過的。和這個孩子過了一輩子,不得不說,對她來說,確實很殘忍啊!養育一個孩子真的是非常不容易的!

有的媽媽,面對這種情況,就毅然決然地打掉了孩子,又開始了新的生活。這種事,也不能指責她。畢竟,人生太艱難,生活很困難啊!


Longsuixinyuan


這要看公婆的經濟條件,孩子生出來是你負擔還是他們負擔,我見過這樣的事情。女的丈夫意外死亡,男的是農村家庭,當時女方也是懷著遺腹子,公婆來了又是求又是跪,不讓把孩子打掉。女的與丈夫本身就有感情,又見公婆說的這樣可憐,就把孩子生下來了。

但農村公婆根本就沒錢扶養孫子,女方從此成為單親媽媽,由於還是個男孩子,將來經濟負擔重,所以再婚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後來與一個帶著孩子的男人重組家庭,男的後來成為下崗工人,一家人過的日子可想而知。這女人的一輩子就基本上完了,沒過上幾天好日子。

生孩子是大事,讓生下來的人首先他能負責才行,如果他沒能力負責,也沒意願負責,生下來可怎麼辦?如果你公婆家庭條件好,也是負責任的人,年齡不算太大身體還行,他們也願意帶孫子,你生出來還不會有太大拖累。如果不是這樣,你就自己斟酌吧。


雯臣


真實事件:我身邊經歷過的這類真實事件。小兩口是大學同學,自由戀愛,門當戶對,郎才女貌。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家庭經濟條件都不錯。

婚後,丈夫在一次出差的旅途中不幸車禍身亡。當時候妻子已經懷孕7個月,當女方父母接到女婿去世的消息,立馬把女兒接回了孃家,接著就帶女兒去醫院做引產手術。



公公婆婆知道後立馬趕到醫院雙雙跪倒在親家面前,悲痛欲絕,祈求他們能給自己留條根,也給他們老兩口留個活下去的希望和理由。兒媳婦也是泣不成聲,不知道如何是好。

女方父母悲痛難抑,也雙雙跪在地上,請求女兒的公公婆婆能原諒他們的做法。女方父母說:“你們考慮到你們家的血脈相傳,我們也要考慮女兒的後半生。為了女兒後半生的路能走得順暢一些,我們必須這麼做。”




聽說當時的場面相當悲壯,一度失控。女方父母還是讓女兒做了引產手術。公公婆婆當時就昏死過去。這就是一出人間慘劇。再後來就聽說公公婆婆把房子賣了,誰也不知道搬到哪裡去了。估計餘生也是在慘淡淒涼中度過。

分析事件:從法律角度來講,女方有權利終止終止妊娠,這是女性特有的權利。上面的事例從道德層面來講,的確是殘忍了點。但這也驗證了夫妻雙方的感情,有的人一輩子只愛一個人,對方去世,自己一輩子不娶不嫁。這種人在當今社會畢竟還是少數。


其實在我看來,7個月的孩子已經是個臨產的嬰兒,也是條命,是自己的骨血,如何能忍心下此“毒手的。”如果是我,就算婆家沒有條件養孩子,我哪怕要飯也要給孩子撫養成人,這是我對自己良心的承諾,也是給死去的丈夫一個交代,更是對生命的敬畏。



但是在世俗看來:

1、選擇留下孩子

如果女方選擇留下孩子,對於孩子來說一出生就沒有了爸爸和媽媽,媽媽還年輕總歸要嫁人,只能和爺爺奶奶相依為命。

對於女方來說,屬於喪夫的女人,本來社會對這種女人寬容度就很低,說什麼剋夫、掃把星之類的,如果再拖累個孩子,再次嫁人一定會更加艱難。再說生下來,畢竟是自己的骨肉,不可能從此不聞不問,那就會給以後的婚姻造成影響。

對於公婆來說,留下孩子,公婆是最大的受益者。沒有了兒子,孫子或者孫女是兒子生命的延續,看到了孫子就看到了兒子。孫子是公公婆婆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2、不留下孩子 ,女方只是有過短暫的婚姻,沒有任何婚姻的遺留問題。再次嫁人,也會相對容易些。但是對於公公婆婆來講就是最大的悲哀和不幸。沒有了兒子,活下去唯一的希望也被生生折斷,孫子也留不下。人生最慘不過如此,心理脆弱的,基本是活不了,就算活下去也是在失子之痛中度過慘淡的殘生。

但是每個人在不觸碰法律的前提下,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們只是觀眾,只是看客,只能表達自己的看法,並不能改變和左右什麼。


蒲公英的情感花園


我覺得不算自私吧。畢竟兒媳婦還年輕,以後的路她還要走。

我認識的朋友中也有這樣的情況。她老公開車出了車禍死了,家裡的公公婆婆年紀大了,而她跟老公結婚只有一年多的時間。也是在辦喪事喪事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懷孕了。

他也經過了漫長的糾結的一段時間,對於他個人的情感而言,他是真的很想為老公留下一絲血,那公公婆婆也提出讓她生下孩子,然後孩子所有的花銷,房子車子貸款都不需要。他負責。哦

可是他還是決定。流產。對於旁人來說,他這樣的選擇挺自私的,畢竟那是一條生命,可是對於他自己來說,他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公公婆婆已經年邁。他肯定也捨不得。終歸這個就成了自己的累贅,他還年輕,只有20多歲,以後如果再結婚的話,別人能不能接受這個孩子還是一個未知的情況。

那公婆去世之後,孩子勢必也是要跟著他的。我覺得人性自私一點沒有什麼問題呀!他其實也是一種負責的態度吧。

畢竟生孩子不養孩子。是個媽媽都做不到吧?與其要做一個不負責任的家長,還不如不讓他來到這個世上受苦。

一個女人在懷孕的時候能做出決定,捨棄這個孩子,其實她是經歷了很漫長的糾結才做出這樣的決定啊。哪個孩子的媽媽能願意傷害自己的孩子分毫。


寧果


在我看來,私自打掉遺腹子,是很自私的行為!

第一,TA是一個生命,如此草率地處理一個生命,就是殺生。

第二,丈夫去世,私自打掉孩子,就是拋家棄子的行為,真的很可恨。

第三,丈夫去世,你的公婆本就失去一個兒子,白髮人送黑髮人,而孕婦又私自打胎,更讓他們雪上加霜,作為兒媳婦來說,真的不孝。

給你說一個真實的故事:我的一個朋友,在結婚擺酒前5天,男朋友突發腦溢血去世了,婚禮沒有了新郎,就取消了,她和男朋友也沒有領證,而她已經懷孕5個月。


她的男朋友是家裡唯一的兒子,上面還有一個姐姐。如今突然離世,全家人都陷入了悲傷之中。


有人勸她把孩子打掉,反正也沒有領證,帶著一個孩子不容易找到婆家;也有人勸她把孩子生下來,畢竟那是男朋友的唯一血脈。


最後朋友把孩子生了下來,是個兒子,算是對去世男朋友的最大安慰了。


如今朋友的婆婆(應該是準婆婆)一家都很感激她,把她當自己女兒看待,也希望朋友能夠再嫁出去,還到處為朋友找相親對象


朋友如今出來工作了,孩子留在了婆家,有空朋友都會回去看孩子。


我不知道你的丈夫是如何去世的,但是,同作為一個母親,我認為,既然孩子選擇了你,就欣然接受他,而且墮胎對你自身也沒好處。留下孩子,既是對去世丈夫的安慰,也是對公婆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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