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的殲滅與消滅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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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爭中,殲滅和消滅是兩個詞,代表著不同的意義。

“殲”字是一個專有的軍事詞彙,除了軍事方面很少會用到這個詞。在《康熙字典》中,“殲”就是殺光殺盡的意思。而在具體的戰爭中,“殲滅”指成建制地消滅對方部隊,同時包括但不限於殺死、俘虜、擊傷(斃傷)、接受投誠(投降)、改編。

舉例說明,孟良崮戰役殲敵人數是32680人,其中俘虜19680人。解放戰爭統計中,指出經過艱苦奮戰,共殲滅國民黨軍807萬人(俘虜458萬人,斃傷171萬餘人,投誠63萬餘人,起義和接受改編114萬餘人)。如果算上抗日戰爭勝利後到1946年全面進攻開始各野戰軍殲敵總數量達到了1000多萬。

第一野戰軍在解放戰爭中共殲滅國民黨正規軍51.9萬人,消滅國民黨各色武裝土匪12.9萬人,總計殲敵64.8萬人;第二野戰軍殲滅國民黨正規軍及地方部隊230萬人,消滅國民黨土匪武裝部隊100萬人,共計殲敵330萬人;第三野戰軍消滅國民黨正規軍、地方保安部隊、武裝交警部隊及土匪武裝共計247萬人;第四野戰軍共殲滅國民黨正規軍188萬人,消滅國民黨土匪武裝部隊135萬人,共計323萬人;另外軍委直屬華北軍區先後共殲滅國民黨正規軍、非正規軍及土匪武裝101萬人,以上我軍總計殲敵1065.8萬人。

從這裡可以看出,對國民黨正規軍和地方部隊使用了“殲滅”,對國民黨扶持的土匪武裝等部隊,則使用了“消滅”。

“殲滅”和“消滅”這兩種情況有什麼區別呢?

殲滅和消滅,都是徹底消滅敵人,而消滅可能沒有殲滅說的那麼徹底。另一方面,使用“消滅”包含的惡意和仇恨更深一些。而殲滅僅僅是正常的軍事行為,不包含更多感情色彩。比如說,我們可以說消滅病蟲害、消滅蟑螂,卻不能說殲滅蟑螂,因為蟑螂不容易徹底消滅,更容易引起人們的憎惡。

相對而言,“殲敵”“殲滅”這樣的詞長期大量使用在解放戰爭中,在抗日戰爭和抗美援朝等戰爭中使用相對較少,背後有什麼意思呢?

這是因為,殲滅不光包含了敵人的傷亡,還包含了其他三種相對友好的情況,分別是俘虜、投誠和起義。我們來舉例說明。

1,俘虜。

俘虜,是指敵人喪失戰鬥力後放下武器接受我軍的處理。比如在孟良崮戰役中,我軍俘虜人數達到了將近兩萬人。這些俘虜劃歸了華野政治部俘虜管理處,因為解放軍當時還在謀求“政治解決”衝突,對俘虜政策相當寬大。我軍的俘虜政策主要四條,第一,精壯士兵爭取改造調轉槍口補充我軍;第二,官佐加以爭取,促使為我軍服務,頑固者看管令其勞動,一律不放;第三,老弱殘廢對敵我用處不大,宣傳教育後方走;第四,個別士兵,分散放回原部隊,擴大我軍影響。

因為我軍良好的俘虜政策,解放戰爭中國軍士兵都很願意放下武器當俘虜,整個解放戰爭中,我軍俘虜了國軍總計458萬,超過殲敵數量的一半。

2,投誠。

投誠和起義很相似,唯一的區別是投誠是被動地,而起義是主動的,投誠是士兵組織的,而起義是將官發起的。而投誠,和俘虜最大的區別是,投誠的士兵,通常還有戰鬥力,而俘虜,則是幾乎喪失了戰鬥力。

解放戰爭中,投誠最普遍的應該是淮海戰役中的陳官莊戰役和遼瀋會戰中的瀋陽戰役。陳官莊戰役中,杜聿明部隊被圍困一個月,凍餓交加,當解放軍陣地蒸包子、豬肉燉粉條請國軍兄弟開飯時,他們整連整排過來投誠,表示願意參加解放軍。瀋陽戰役更有意思,解放軍衝進瀋陽城,常常被幾個國軍架到一個院子裡,大家都舉著解放軍的俘虜政策傳單,主動接受投降。這種在大勢已去的情況下保存戰鬥力主動放下武器,應該也算在投誠中。

3,起義。

據統計,從1945年9月至1949年底,國民黨軍隊起義投誠近500起,其中師以上重大起義事件多達60餘起,153個整師,1000多名將領,177萬官兵。駕機起義26架,大小艦艇72艘。這些投誠或起義的國民黨官兵,大都和俘虜兵一起調轉槍口,加入解放軍,成了解放全中國的生力軍。

僅陸軍的起義,就有高樹勳邯鄲起義;曾澤生長春起義;吳化文濟南起義;何基灃、張克俠、廖運周淮海戰役陣前起義;傅作義北平起義;董其武綏遠起義;張軫金口起義;程潛、陳明仁長沙起義;嚴嘯虎川西起義;郭汝瑰宜賓起義;盧漢昆明起義;陶峙嶽新疆起義等。這些起義,促使我國北平、綏遠、甘肅、四川等地實現了和平解放,減少了戰爭破壞和人員傷亡,起義的國軍官兵功莫大焉。


歷史知事


1949年1月10日下午,隨著杜聿明集團被殲滅,歷時65天的淮海戰役宣告結束,西柏坡的賀電第一時間就到了:“在這六十五天的作戰中,你們消滅了蔣軍在南線主力黃百韜的五個軍10個師,黃維兵團四個軍11個師,杜聿明所率三個兵團十個軍25個師”。



電報原文較長,繼續摘錄為:“馮治安部兩個軍4個師、劉汝明1個師,孫良誠部一個軍2個師,宿縣和靈璧守軍各1個師,以上共計正規軍二十二個軍55個師,共消滅敵人60萬人。。。”云云。可以發現,電文中兩次用了“消滅”的字眼而不是“殲滅”,這裡面是有講究的。

因為在上述蔣軍的番號中,黃百韜第七兵團有一個師是單獨在宿縣被中原野戰軍殲滅的,黃維第十二兵團則有一個師(第85軍110師)戰場起義,馮治安第三綏靖區也有三個半師戰場起義(何張兩位將軍),這些部隊都不算是“全建制”覆滅,只是敵人的這些部隊番號不復存在而已,有的是大部被殲,有的是起義後加入我軍,只能計算為“消滅”了多少敵軍部隊。



所以這兩個軍事用語即有聯繫又有區別,“殲滅”泛指動用武力消滅“成建制”的敵人,而“消滅”包括但不限於殲滅敵人、敵人投降、投誠或者起義等等,其範疇的含義遠大於“殲滅”。比如淮海戰役蔣軍損失這60萬人馬,其中有一部分是戰場起義的,並非我軍全部動用武力打掉的,還有劉汝明兵團(綏區升格)、馮治安第三綏區並未全部被殲,因此最終的戰果統計必須用“消滅”敵人的數字才為準確。

“殲”是一個單獨成立的動詞,意思是用武力打擊和消滅敵人,比如戰報裡經常提到的“殲敵一部,殲敵大部,殲敵數萬”等等。而“殲滅”則深化為“成建制”打擊並消滅敵人,比如殲滅敵人一個團、一個師、一個軍甚至一個兵團。而如果是敵人部隊的“全建制”都是用武力殲滅掉的,則可稱為全部殲滅,簡稱“全殲”,雖然未必一個沒跑掉,但必須沒有建制敵人漏網,哪怕是一個連。(關於成建制的含義,之前已有專答,可以參考)。



淮海戰役中的邱清泉、孫元良兩個兵團就是被“全殲”的,因為既無起義情況,也無成建制的脫逃情況,最多有部分殘兵敗將分散突圍而漏網,比如兵團司令孫元良雖然溜掉了,但其第十六兵團卻是全軍覆滅了(番號重建不算)。而邱清泉兵團則是司令官斃命、參謀長被俘,部隊損失殆盡,完全被吃掉了。

黃百韜兵團也是被“全殲”的,該部在碾莊地區的11個師均被華東野戰軍殲滅,但黃百韜起家部隊的第25軍第148師卻在之前被調往宿縣佈防,早在該兵團主力覆滅之前,就在宿縣戰役中被中野全殲,因此黃兵團五個軍12個建制師都沒有跑掉。不過,如果簡單地描述為是華野“全殲”了黃百韜兵團就不準確了,只能說殲滅了碾莊當面之敵,這裡面的細節區分還是很專業的。



黃維兵團就不能視為“全部殲滅”,問題主要出現在第85軍身上,該軍本來下轄第23、第110、第216共三個師,其中第110師的師部和兩個團在廖運周將軍的率領下起義,第23師在師長黃子華的帶領下向解放軍投誠,因此該兵團只能計算為被“全部消滅”而不是“全部殲滅”。

比較特例的是李彌兵團,該兵團的作戰序列是第8軍、第9軍和第99軍,劉峙從徐州跑到蚌埠後,截留了原劃給第十三兵團的第99軍,這是一支有“土木系”背景的嫡系中央軍,因此被劉峙扣在身邊成為了“徐州剿總”機關的警衛部隊。



淮海戰役尾聲階段該軍跟隨劉峙南逃,直到後來渡江戰役時才被殲滅,因此陳官莊包圍圈裡的李彌兵團是不完整的,第8和第9軍分別被“全殲”,但整個李兵團只能算“大部被殲”。

因此說,去除在戰役期間大部分跑掉的劉汝明第八兵團和李延年第六兵團,忽略一些地方雜牌武裝的存在和覆亡,淮海戰役中即便是蔣軍的五個主力機動兵團,其覆滅的情況也是複雜多樣的,一概使用“殲滅”甚至“全殲”的用詞顯然不夠準確,整體戰報用“消滅”才是嚴謹而正確的,如此,才可以涵蓋戰場上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和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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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滅與消滅的意思相近,都是以殺掉敵人為目的。區別的是戰後統計殺敵數量說法不同而已,殲滅主要是指在某場戰鬥中殺敵數量,而消滅是指某場戰役中殺敵數量。

殲滅指的是全部或大部份殺傷或者俘虜敵人,徹底剝奪敵人戰鬥力。戰爭中常說的殲滅戰,不是以攻城奪地為目標,而是以殲敵有生力量作為主要目的的作戰思想。殲滅戰是集中一點,戰必求勝,不管敵分幾路來,只打一路的特點。它是進攻戰的基本原則,其主要特點是集中優勢兵力,各個圍殲敵人。

在中國革命戰爭中,毛澤東同志把殲滅戰作為戰場作戰的基本方針和戰略上以劣勝優的主要手段。他認為“保存自己,消滅敵人”,是戰爭的本質,是一切軍事原則的根據。在戰爭中殲滅敵人有生力量是主要的。但是當敵我力量懸殊,危及軍力保存時,保存自己必須是首要的,因在不利情況下保存自己,也正是為了在有利情況下殲滅敵人。所以戰爭的特點和規律就是制定戰術的依據,作為戰爭指導規律的戰術,是對戰爭規律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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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垣師團號稱鋼軍,是日軍中的精銳部隊,但就是這個號稱鋼軍的精銳部隊,在抗戰時期國軍少有的幾次較大規模的勝仗,卻和這個鋼軍部隊都有點關係。先是在平型關戰役中,八路軍一一五師伏擊,打的就是板垣師團的輜重部隊,到了臺兒莊大捷,國軍奮勇打垮了日軍兩個師團,其中一個就是板垣師團,到了抗戰後期的崑崙關大捷,居然又是板垣師團被杜聿明打垮。

平型關戰役後,板垣師團雖然受到較為重大的損失,被消滅了不少,但還不能算是剪滅性打擊。到了臺兒莊大捷,那就不一樣了。板垣師團在臨沂之戰中,被龐炳勳和張自忠內外夾擊,打得大敗,僅有很少一部分人逃走。整個臺兒莊大捷,日軍出動板垣師團和磯谷師團兩個師團,配屬炮兵、工兵等其它部隊,共約五萬餘人,在臨沂和臺兒莊先後被國軍消滅了兩萬餘人,殘部只能退往嶧縣,固守待援。

按照一般的慣例,一支部隊傷亡超過三分之一,基本上就算失去戰鬥力,但板垣師團和磯谷師團兩個師團在臺兒莊大捷中被消滅接近一半,所以國軍戰史中有時候會聲稱這兩個師團在臺兒莊大捷中遭到國軍的殲滅性打擊。從國軍的角度看,至少相比其他較大規模的戰役,這個說法並不算太過誇大。但這個戰績如果從共軍的戰史角度來看,那就不能算是殲滅戰了。

殲滅戰的關鍵標準在於是否成建制的消滅了敵人。比如說,板垣師團當時下屬的旅團、聯隊中,如果有一個被國軍成建制的消滅,摧毀其指揮部,所屬主要戰鬥和非戰鬥人員基本上消滅,主要物資絕大多數被繳獲,主要指揮人員被俘虜,那麼就是毫無異議的殲滅戰了。但因為國軍的戰法都是防守反擊,所以日軍即便是在國軍的內外夾擊之下被包圍,仍然能夠在其指揮機構的率領下,殘部有組織的突圍逃竄。這樣,被消滅的日軍就不是成建制的了,日軍參戰的每個旅團、聯隊都遭到了重大損失,但卻沒有一個被全部消滅。

共軍這邊因為長期以來處於被敵人封鎖、包圍的情況下內線作戰,物資短缺,所以只能以大量繳獲敵人物資來補充自己,甚至連兵員都要通過俘虜來補充。所以,共軍從紅軍時期就已經確立了堅持打殲滅戰的作戰指導思想,也就是共軍中常說的“傷敵十指不如斷敵一指”,因為只有成建制的消滅一個敵人的部隊,才能繳獲這個部隊的全部物資。如果打成了擊潰戰,也就是將敵人部隊打垮後,敵人還能攜帶主要物資,有組織的撤退,共軍中一般就要總結經驗教訓了。

被消滅、被擊潰和被殲滅之間的差別還在於,戰後經過補充和整訓,戰鬥力是否能恢復到戰前的水平。比如孟良崮之戰,張靈甫率部退上孟良崮之後,在華野部隊的環山圍攻之下,基本上全部被殲滅,3.2萬人的部隊中,僅有一千餘人逃走,其他全部被消滅,師長張靈甫以下的主要軍官或被俘,或被擊斃,只有極個別漏網。戰後,國軍統帥部以這些漏網之魚為骨幹重建了七十四軍,但戰鬥力早已不是張靈甫時期的水平了。而板垣師團在臺兒莊大捷之後,經過整頓補充,戰鬥力基本上仍然保持在原來的水平,所以才能在崑崙關之戰中又被當成主要目標。


蕭武


殲滅就是真刀真槍的將敵人打死,讓敵人的有生力量消失;消滅不一定將敵人打死,有可能是俘虜了敵軍,撤掉了敵人的番號,敵軍投降認輸了,把自己旗子拿掉掛上我方的旗子。

殲滅一定是敵人的有生力量被消除,重點是殺死。消滅重點是讓對方投降認輸,不再和我方敵對。比如殲滅一個師,就是全部殺了,敵人全部死了;消滅敵人一個師,可能一個敵人也沒死,敵人全部投降,還成了我軍的一個部分。


陸柏熺


殲滅與消滅有何區別?

兩者目地是一樣的,但結果不同,它們一個是戰役性勝利,一個是戰鬥勝利,殲滅是大規模除敵,消滅則屬小範圍,殲滅是指將一個地區一個集團一場戰役範圍內的敵人全部使其失去戰鬥力,包括擊斃,擊傷,俘虜。

消滅是指面對一場戰鬥,一股敵人時,要將其予以毀滅。有話說如是“我們要嚴正以待,時刻準備將入侵之敵乾淨,徹底的全部消滅之"!消滅本屬小範圍去除敵,但要大規模予以除敵則需在消滅前加上全部或徹底的字眼當可跟殲滅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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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中殲滅與消滅的不同處有這幾點:

一,殲滅指全部把敵人滅亡。

消滅指個別或局部。

二,殲滅都應用在戰爭中。

消滅就包括戰爭時的消除敵人及裝備,也包括除滅病蟲害。

三,殲滅主要是暴力行為。

消滅就包括有暴力,藥力,物力等多種行為。


天際流星


殲滅與消滅都是消滅對方有生力量,區別在:一個是戰略意義上的,一個是戰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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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滅,就是使對方傷亡巨大,喪失戰鬥力。消滅,就是使對糟受重創,喪失部分戰鬥力後繳械投降。


絲桿釣月1


殲滅是一場戰鬥,戰役中消滅,俘虜敵軍,消滅可能是過程,可能是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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